Thursday, April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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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品質…由人權講起

我最近召集一些朋友,在籌組一個紐西蘭休閒之旅,因為要多瞭解這一個行業,我特地作了一些研究。我上網去仔細溜覽美國最大的旅遊網站。他們的業務遍及全球,所以網頁多達百頁以上。其解說詳盡的程度令我十分欣賞,尤其是為了服務來自全球各地的顧客,他們設想的周到和體貼更是令人欽佩!

以我旅行/居住過那麼多國家的經驗,美國人的服務態度(不論是售前/售後),其周詳/邏輯的考慮,作事的謹慎負責,出售的商品的質量… 絕對是獨步全球的,只有日本人能夠與之匹配(不必「敵」)。美國如今陷入經濟危機,絕對不是因為經營不善,或不懂管理,而是因為他們的經商的作法,被別國利用了(佔便宜)。

我的兩個孩子都出生在美國,從小受美國教育長大。美國學校教育孩子都是以「誠實」,「信任」,「尊重」為做人處事的根本。美國人的經商原則也是以客人的需要和滿意為前提,雖然不至於到了「顧客永遠是對」的程度,但是當他們的服務無法滿足客人的要求時,他們決不吝於道歉。

美國商店有一個大家共守的規章:只要顧客不滿意商品,在購買後的30天之內,都可以憑收據無條件退貨(不是只能換貨)。有一家著名的百貨公司甚至願意收回1970年代出售的貨物,並毫不打折的退款給顧客。當然,會作這種要求的美國顧客也是微乎其微的。

美國人這麼尊重人權,最大的原因是因為美國是以「基督信仰」為立國之本,「聖經」是立法的基礎,所以「善良」成了美國人最大的優點,卻成了別國用來打擊美國的弱點。近幾年來,外來的移民逐漸多了起來,許多來自不懂人權的國家的人,在他們的眼中,美國社會制度的優點和善良的人性,竟然成了他們偷竊社會資源的地下通道。有人買衣物穿用30天,就拿去退貨,再買,再退,再買,再退….等於是不花錢又天天穿用新衣物的「霸王用戶」,導致零售業者的嚴重損失。

更多富裕的人將家產存款過戶給兒女,自己去申領政府的貧民救濟金和醫療補助,或是霸佔由政府補貼低收入戶的國民住宅,導致政府的社會福利制度幾乎要破產。

這些年,我跟著外子的工作,住過不同的國家。常常有人來問我有關於美國的人事。一般人最好奇的是,美國人真的那麼在乎人權嗎?我的答覆是:absolutely! 是的,毫無疑問!

人權是美國的建國根基,沒了人權,也就沒了美國。如果有人自認是美國公民,卻不講人權的話,那人根本就不是美國人!

有些外國人看了Hollywood 的警匪電影視頻,以為那就是美國社會的真相,我有時看了太誇張的劇情會忍不住生氣:為什麼美國政府會容忍這些片商用虛構的劇情來抹黑自己的國家?但回念一想,這不就是國家尊重人權的最真實證明嗎?如果政府心襟坦蕩寬廣,根本就不會擔心人民的自由言論會動搖國本。美國人自幼所受的教育,已經達到「公理自在人心」了。

「人權」 散佈在美國社會的每一個角落,以最基本的「排隊」來看,任何地方:超市,銀行,電影院,公廁…只要有2人以上,大家就會自動排隊,而且是「禮當不讓」,若有人想插隊,一定會遭到別人的抗議,(除非他有情非得已的理由),因為大家都必須互相尊重對方的權益。

開車是美國人生活不可或缺的條件,所以幾乎人人有車,但是美國的車禍率卻很低,甚至安全輕鬆得可以將開車當成休閒活動,原因就是嚴格的交通觀則。

駕車時,第一個要遵守的規則是:禮讓行人。不論行人是否違反交通規則,開車的一定不可以傷害或威脅路人的「人身安全」,你必須「先禮後兵」,先讓路之後,再來解決對方違法的事實。在美國,無論開車的人或路上走的人,只要違法,交通警察都可以開罰單,一般是罰繳重金,若是酒駕,甚至可以「蓄意謀殺」罪名送上法庭。

最令人體會深刻的,是十字路口的交通,若有交通號誌,闖紅燈的行為是極少見的。至於黃燈,絕大多數的人會放慢速度,準備停車。而不是「加速,搶過路!」。就連三更半夜,空無一車的路上,都是一樣的守法。若是在根本沒有交通標誌的路口,就更讓人感動了:交通規定是先到路口者先過馬路,若兩車同時到,一律讓右手邊的先過。這時候,你才會真正認識美國人是如何的尊重人權:尊重別人的人權就等於是尊重你自己的人權,在法理之前,人人平等,互相尊重。

還有遇到救護車/消防車,一聽到警笛聲,大家都立刻往路邊停車,讓出路來。交通太繁忙時,甚至有人奮不顧身的奔到路口義務指揮交通,讓救護車先行通過。

記得有一次夜晚,我獨自開車在洛杉磯的高速公路上,突然後面的車主不斷對我打閃燈,我轉頭一看,原來他在警告我的右後車輪爆胎了! 那個陌生人一面示意我開向右側的路肩,一面放慢車速為我擋住後面來車,一直護送我穿過3個線道,停在路肩,才加速離去。我在路肩上趕緊打電話給AAA(路上服務保險公司)來幫我換車胎,然後就下車,站在路邊等候。因為天冷,我在車內找到兒子的一隻玩具獅子,就抱著取暖。結果,開車經過我身邊的人都以為我手裡抱著個嬰兒,紛紛停車下來問我需要幫助嗎?讓我感動到不行!

以低價成本的理由來壓低工人的薪資,在美國是違法的,所以早在幾十年前,美國就立法規定最低工資的標準,為的是保障國民的基本生活水準。美國也率先立法「反托拉斯 anti -trust 」…..不准大企業聯合起來隴斷市場或控制商品價格,為的是使其它的小企業保有生存的空間。但是由於美國也提倡「自由貿易」,才使得其它國家有機會利用壓低自己國家工人的薪資,來壓低商品成本的方式,進入美國市場。於是,劣幣驅逐良幣,Made in America 的高品質貨物居然被低薪資低品質的別國貨物取代!

即使必須付上經濟衰退的慘痛代價,美國仍然堅持國民最低工資的標準,讓人民有維持生活基本水準的保障,也就是政府實現尊重人權的決心。

當年,靠著賣廉價商品和給付低工資起家的沃爾瑪大賣場Walmart 剛開張時,許多城市發起抗議活動,抵制沃爾瑪進駐,認為它的廉價商品會讓整個城市人民的生活品質下降至未開發國家的水平。沒想起,廉價賣場的沃爾瑪竟然在未開發國家中成了美國的「名牌商場」,翻身成了全球零售業的龍頭。現在,它站穩了立足點之後,第一件急著要作的事,就是改善形象:從廉價賣場轉型為中高級商場,並提高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成為名附其實的美國大企業。這轉變的過程,「重視人權」是很重要的因素。

美國蘋果電腦公司的已故CEO 喬布斯,人如其名,Jobs 是他的姓,意思也是「工作」。

喬布斯Jobs 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他也逼他的所有員工成為工作狂。在他的生活哲學裡,人只有狂熱的工作才值得被當成「人」來看待。在全球許多人眼中,Jobs 是個偉大的企業家,但是在他的美國眾員工眼中,他卻是個像Devil 魔鬼一樣缺乏人性的人。Jobs 的一生就像聖經裡說的:雖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失去了自己的生命,那有什麼益處呢?

反過來看另一個人,比爾蓋茲Bill Gate , 微軟公司Microsoft 的創辦人。比爾和喬布斯年紀相當,資歷非常相似,兩人都在年輕時就創立了成功的電腦科技事業。但是,比爾蓋茲的性格和喬布斯完全不同。比爾蓋茲受他母親的影響,從小就是個基督徒,充滿愛心和智慧。他很年輕時就成為世界首富,但是他也在壯年時,就決定將他的財產捐出來成立了一個慈善基金會,並從他如日中天的事業中退休,全心全力的去幫助全世界有需要的人。

這樣子的「講人權」,才是生命的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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