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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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激情逃命

拿1:1-17                                                     

神給我們每人均有普遍及特殊的召命,當我們回應了神的召命時,有陣子神要我們面對一些我們不歡喜的人,或作一些我們不願作的事,我們會否婉拒呢?若婉拒又會有怎樣的後果呢?我們從一個很熟悉但卻因為太熟悉而輕忽了當中一些屬靈意義的人物、經文作出反思。約拿——連小孩子也認識的故事,約拿被神呼召往尼尼微城宣告審判的信息,但約拿卻違命,轉向另一地方——他施,「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拿1:1-3)。結果神使風浪大作,他乘的船快沉沒時他向同船的外邦人承認因他逃離召命故才會如此,他請求水手們將他拋下海中平息神的忿怒,結果因他被投於海中,風浪真的即時平靜,他被大魚吞下,在魚腹三天後被吐在乾地,他往尼尼微城宣告審判信息,結果令城中的人悔改。故事便是這麼簡單,但我們可有細想當中給我們甚麼啟迪。

1. 沒有選擇的選擇

神造人最寶貴的禮物不單賜人有靈魂,可以與神溝通,另一寶貴是人有自由意志去選擇。「自由選擇」是最寶貴的禮物,現今活在這年代我們也想有自由選擇的機會;沒有選擇就顯不出有自由意志,故此神在園中設了「分別善惡的樹」讓人有機會選擇,而神提供很好的環境給人,園中所有的果子人均可享用、唯有那一棵分別善惡樹除外,若是在一個極惡劣窮困的環境下,無奈鋌而走險偷竊也是情有可原,「賊因飢餓偷竊充飢,人不藐視他」(箴6:30),但始祖卻不是沒有東西吃而迫於無奈吃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可惜人犯罪,選擇錯誤,犯罪後某程度他已經失去了選擇的自由。

人仍可以選擇歸向神或拒絕神,但當他選擇拒絕神,他便選擇了滅亡之路,他以為自己有得揀,其實是沒有得揀,故此我們的選擇只有「生死抉」,並沒有第三個選擇,而今天我們的選擇也影響著我們的未來。

2. 蒙召後承擔責任

當我們決定了一些事後便需要承擔應有的責任,若沒有作出抉擇、承諾我們仍有「自由」,但是若許下了承諾便會失去「自由」,正如未談戀愛的男女,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人作其愛侶,但若已認定了一個人是其心儀對象,表明心跡亦有正面的回應後,他 / 她便不能再追求其他人,若結了婚,則更應承擔責任,對配偶盡忠、信守他 / 她愛的應許與承諾。作為父母便有責任使兒女在安全、溫暖的環境下成長,要供書教學,父母的生活享受、用錢之道也受影響,若不理會兒女、不好好照顧便是失職,亦因這為父母的召命,一些不歡喜的事也要做。同樣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前神很清楚告之若跟隨祂要付代價,要好好計算清楚,祂並沒有強迫我們,但一天當我們選擇了這條路便需要承擔責任,某程度再沒有自由的選擇了!

約拿——神的先知、僕人,他蒙神指令往尼尼微城宣告神的信息,他並非剛剛蒙召,他過去的日子應已經服侍神、甚或有很好的果效,神在約拿的生活中向他作出指令、指引。我們從內文中看不到約拿在識別神的召命上有困難,但這次他不歡喜神的召命,他沒有否定神的指令,或推搪說沒有收過神的信息,他只是不想遵從而已。

在約拿書中一開始神便是一位差遣者,約拿便是受召命的人。神是主,約拿是僕人,因著神的差遣,嚴格而言約拿已經不再是一個自由的人,他已經不能任意行己路,歡喜去哪裡便去哪裡,歡喜做甚麼便做甚麼!

但神又沒有完全褫奪人的自由,約拿仍可以選擇順命或悖逆、拒絕或遵行神的召命——當然選擇拒絕便是「失職」!若神沒有給他清楚指令要他往哪裡或留在哪裡,他往耶路撒冷或他施是沒有問題,但當神的指令發出後,他的個人選擇便加上句號,人生便起了改變。我們可以選擇悖逆神的召命但卻不能扮作祂未曾對我們有要求,我們可以拒絕神但卻不能假裝衪存在與我們無關,這是我們應該清楚的。

3. 激情總勝過無情

約拿是神的僕人,責任是順從神的召命,但為甚麼他竟會逃命呢?不是因為他懶惰;若懶惰,他留在原處不動便可以了,他的逃走乃因為他有激情——狹窄的愛國民族主義——使他要逃命。尼尼微城是亞述帝國的主要城市,及後成為行政首都,他們雖是外邦人,但耶和華神並不單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全世界的神,「外邦人」僅是相對於猶太人而言,對神是沒有太大分別,神同樣愛他們,故差派約拿向他們傳信息,但約拿愛自己的國家民族,只想自己的國家強、其他的國家弱,只有這樣對自己的國家才有利,他熟悉當前自己國家及國際情勢——這是神僕人應有的知識,我們應熟悉世情,知道社會形勢如何才能作出有效的牧養。他想若亞述同樣得到神的祝福豈不是對本國不利呢!正因他愛國情操、民族主義,他又知道不能抗衡神故此便採取逃亡,這是背叛神最溫和的方法,他沒有和神爭辯,更沒有相應行動和神動對著幹,只是不肯參與神的召命而已。

很多時我們以為基督徒是謙謙和和,甚麼事也忍耐、默言不語、絕不可發忟憎、不能有任何火氣,這是絕對錯誤。若我們有原則、對人有情,我們怎可見到不義、不公的事而能一無所慟、一無所激、處之泰然呢!特別那些事是不涉及自己的利益,那些反應才是最值得重視。

正如先知哈巴谷見到「律法放鬆、公理也不明顯」而心中不忿,他氣憤異常(哈1:1-4)。今天我們可有先知般的激情呢!

這世代要有激情、有理想的人才可以為神作大事。若是如「老油條」般異常冷靜的人又怎可以作時代的守望者呢!

又如是次「逃犯條例」引致一百萬及後二百萬的市民上街遊行,知道我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用行動表達意見,這是他們愛這城市的表現。當然「愛」的表達方式有不同,甚至有陣子是錯誤,正如母親愛自己的孩子,但只逼他學習、沒有給他機會去玩。有些人若不是因受挑釁作出反擊而用暴力去抗爭,這方法也不是正確,但其愛的情操是值得欣賞。約拿愛自己的國家,故違背神的命令逃走,但其愛國之情也是值得欣賞。

神不是要一部「錄音機」、「傳聲筒」,只是機械式的將神給予的信息重覆的講過便足夠,每個人——特別有激情的人——不會不受其宣講的信息、對象所影響,他有自己的感受,很難抽離自己的感受冷漠而行。我們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個人的背景經歷所影響,每個人並非天生出來便成為傳信息者,每個人均活在當世代中,與服侍的對象有密切關係,神要其僕人本身也受其信息影響,否則只是鳴鑼響鈸般。陳恩明牧師曾在其面書上寫下:「當血性被等同血氣,入世被等同屬世,公義被重新定義,順服權勢被絕對化,信靠上帝主權等於不作事,虔誠的信仰就變成蒼白離地,教會既不與哀哭者同哭,她的聲音也不會有人理會,她輝煌的堂宇也恍如冰冷的永寧軒。」我極之認同,因此我們傳信息也要和時代有關連,需要有激情才能震撼人心,當我們宣講神的慈愛憐憫,難道只講神愛世人,而不為那些窮困、被剝削的人發聲?若我們宣講神的公義,我們不會探討那些制度上的不公平,一些下令屠殺人民的負責人,難道不會受神的懲治嗎?一些有錢人有議價能力將一些罪行可以豁免過來,但在神眼中卻萬萬不能。

有些差事是先知不願去承擔,有些事的結果是他不願樂見的——正如約拿不希望尼尼微城的人得救,他與其所傳的信息有密切關係。有激情是神所樂見的,因經神的陶造後會事奉得更理想,神最怕是那些「無動於衷」只是「搵飯食」式的事奉、只因「上司」叫到便做、只向「上司」交待而非向神交待的人,這等人神是不會使用的。

正因約拿的激情(Passion)、有心,神仍繼續使用他,神讓他逃走乘坐外邦人的船隻又經歷風浪大作使他不想那些無辜的外邦人因他的緣故受害,他便要自我犧牲,及後讓他經歷死亡,在魚腹三日,再讓他到尼尼微城傳信息。他到城外靜觀那城如何,那刻烈日使他難受,在烈日炎灼下神安排一棵蓖麻樹使其稍稍得以舒緩,但不久又安排蟲咬那樹,使它迅速枯死,因再受陽光照曬下他埋怨神(拿4:5-8),神藉此使他反思他對尼尼微城中的人生死冷漠是否對,「神對約拿說:『你因這棵蓖麻發怒合乎理嗎?』他說:『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9-11),難道神沒有約拿不能嗎?難道約拿真的那麼厲害,只用三言兩語便可改變人心呢!不是,正因約拿有激情、有方向、有意志,故神會繼續用他,若沒有心則神只會放棄,「風箱吹火,鉛被燒毀;他們煉而又煉,終是徒然;因為惡劣的還未除掉。」(耶6:29)。

我寧願大家是一位有熱誠、願意掙扎、抗拒的蒙召者,遠遠勝過只是機械化、無心而遵命的人。求神幫助我們作一個有激情的回應召命者,我們或有掙扎,甚或抗拒、逃命,但神必會陶造、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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