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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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子(許立中先生)2019.1.6

語音(廣東話):

人之子(許立中先生)2019.1.6 (圖1)

主題:人之子
證道:許立中先生

「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以為他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屬和熟識的人中找他,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對應。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裏。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41-52)

今天要跟大家思想的,是本週的福音經課,就是我們剛才讀過的路加福音2:41-52。這裏是一段其他福音書沒有記載,關於耶穌童年發生的一件事。不知道你有沒有留意到,這段童年往事特別之處,是在耶穌出生到他三十歲出來傳道之間,聖經唯一有記載關於他的事蹟。雖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但作為一個人,我們對於耶穌確實是認識甚少。

事實上每次當我在教會背誦《使徒信經》的時候,都會不期然感到有點不解。我的不解,乃在於《信經》中有關耶穌在世間的描述,竟然是幾乎完全越過;「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跟著下一句就已經是「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

《使徒信經》在他的生和他的死之間,竟然連一句簡單的描述也沒有,彷彿他在世上的生活毫不重要,甚至不值一提。這讓人一個印象,就是他生存唯一的目的或意義,就是為了死。或許你也聽過這樣的論調,就是耶穌基督降生的意義,是在於他的死,而不是在於他的生。

我們暫且不去討論這個講法背後教義上的原因。但這樣的鋪排,確實很困難讓我們跟這位主建立一種比較親近的關係:你如何跟一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人建立關係?而在華人教會,特別是福音派信仰傳統,與主建立一個親密的「個人關係」佔有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只不過起碼在《信經》裏面的基督,確實令人感到有點面目模糊、難以接近。

在我們喜愛的聖詩中,有不少是描繪信徒跟主的關係,譬如”I come to the garden alone, while the dew is still on the roses, and the voice I hear falling on my ear, the Son of God discloses. And he walks with me and he talks with me, telling me I am his own. And the joy we share as we tarry there, none other has ever known.” (“In the Garden”)在中文詩歌方面,如果你有點年資,或許都會記得那首冬令會必唱,蘇佐揚牧師的《你愛主嗎?》當然還有那首「主若是玫瑰一朵,我就是綠葉一片,主與我心心相印,緊緊地以愛結連。」然而,到底又是甚麼在支撐著這樣浪漫、淒美的關係?

當然,對於編寫《信經》的人來說,能夠囊括信仰的核心教義,可能是最首要的考慮,以致當這個群體不斷增長、人數不斷加添的時候,信徒能夠很快、很精確地記住幾個信仰的基本要義,就如一個國家的憲章、一個地方的基本法、一個社團的規章那樣。教會,有《使徒信經》。

但正如一部完善的國家憲法,並不能激勵人愛國;一本顧慮周全的基本法,亦不能阻止人們將它不斷重新解釋,到最後甚至完全脫離它原本的精神;一套社團的規章,同樣不能夠阻止人只是為了它的會所設施而加入成為會員。這樣,我們亦難以期望最正統基要的《使徒信經》,能夠對信徒群體起到甚麼關鍵的作用。它就只是信仰群體的一個共同認信。

無論如何,公元325年在安提阿舉行了第一次大公教會會議,處理當時不同信仰群體出現的信仰混亂。其中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基督信仰最核心的問題:耶穌到底是誰? 作為上帝的獨生子,他如何成為一個人?而明明是從母腹而生,他又在一個怎樣的意義上與上帝「同質」(homo-ousios)?而這一切,聖經似乎並沒有一個斬釘截鐵的現成答案。

我們打開新約聖經,保羅跟其他使徒所寫的書信,主要是對「基督事件」的註釋、引申。就算是四卷福音書,亦大部分是耶穌出來傳道之後的言行和講論,而甚少對他出來傳道之前的敘述和描繪。我們對耶穌的認識和印象,不少其實是從主日學、宗教畫、和一些聖經以外的媒介而獲得。

最近在互聯網上讀到一篇相當有趣的文章,題目為”Forensic Scientists Recreate the Face of Jesus – This is How he “Really” Looked like”.

那篇文章指出,世代以來,人們很多時將他想像為一個長髮留鬚的中年漢,或許還加上憂鬱的眼神和有點蒼白的膚色。這個形象根深蒂固於人們的想像,是因為當歐洲人四出拓張他們的領土、征服新大陸的時候,都會帶同他們的神明;而那神明的形象,是按著他們最美好的想像建構出來,就好像上一代查爾登希士頓飾演的摩西那麼深入民心。

因此,我們對耶穌都有一些相當牢固、先入為主的想像,譬如從一些聖畫:左手抱著羊,右手拿著牧羊的杖;或者頭有光環、心打開了、攤開雙手、對眼充滿溫柔憐憫;我記得小時候,家裏就有一幅在客西馬尼園祈禱的耶穌。另外,當然還有那些月曆牌和荷里活電影:印象比較深刻的,是那齣由奧莉花荷西飾演馬利亞的耶穌傳,片中飾演童年耶穌的是個碧眼金髮,可愛到不得了的小男孩。

而剛才提到那篇文章推斷出來的耶穌,即根據當時的歷史、地理、文化、生活習慣、考古等重新塑造出來的耶穌,看起來竟然跟我們平常想像的施洗約翰那種形態差不多,是一個比較粗獷硬朗、黑黑實實的男人。用一個現代的想像,他就算不是查理士布朗臣,至少也該是羅素高爾。

事實上這個形象,確實比較接近長年從事木匠工作的人大概會有的外貌。事實上由耶穌出生到他三十歲出來傳道,從聖經的記載(或缺乏記載)推斷,他基本上是跟一個常人無異。以致當他開始出來傳道,福音書記載人們見到的時候,心裏會說:「那不過是個從拿撒勒出來的鄉巴佬!」而並非我們想像那麼英偉和文質彬彬。正如《以賽亞書》所預言,他並沒有「佳形美容」,以致我們看見的時候可以羨慕他。

當世界的潮流開始講indigenization(本土化、去殖民地化)的時候,我們亦開始從一些現代藝術看見非洲裔、黑皮膚的耶穌畫像。初看有點奇怪,但一直以來歐洲版的耶穌,並不見得比這些本土化的耶穌想像更接近事實的真相。

這一切「本土化」的努力,只能理解為人們渴望尋找一位他們能夠真正認同的對象,就是除了那位在高天之上坐著為王的上主,他們需要一位能夠體恤他們的軟弱和困局的同行者。而事實上這也是「道成肉身」一個重要的意義。

種種證據顯示,信徒並沒有困難接受耶穌是「上帝獨生的子」,卻似乎難以真心接受他同時是和我們一樣性情的人,以致每當在生命中遇到甚麼難題,信徒總是抱怨「我知道信仰對我有甚麼要求,可我卻不是耶穌啊!」

簡單來說,在他們的心目中,要實踐信仰,就要好像耶穌那樣有些非凡本事!久而久之,每次提到「效法基督」,其實就是提醒我們根本不是基督!那些所謂「基督的榜樣」或「基督徒的標準」,根本是強人所難的崇高理想:好是好,但是做不到。這是信徒在信仰實踐上經常遇到的困局。

然而反過來看,在福音書記載中,耶穌卻更多是以「人子」作為自稱:「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

那麼,「人子」這個稱呼又是甚麼意思呢?這個名詞在舊約《以西結書》2:1及《但以理書》7:13-14曾經用過,分別泛指作為人的處境,以及那位將會在末日審判眾生的審判者。我想到一個我們可能比較容易明白的例子。

拖延了好幾年,政府終於決定預約拘捕當年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的所謂「佔中三子」,控告他們涉嫌煽惑和引發後來歷時兩個多月的「雨傘運動」。對於這件案,不同的人按著他們不同的政治取向會有不同的判斷。不過我留意到有傳媒形容他們為「香港之子」,意思不單只是指他們土生土長香港人的身分,更暗示他們為了維護香港而盡心竭力。我想以此概念去推斷「人子」的意思,大概亦不會相距太遠。就是耶穌生而為人,也站在人的身分去維護人的利益和福祉。而耶穌作為一個人,福音書的記載是毫不含糊的。

《路加福音》:「當那些日子,凱撒奧古士督有旨意下來,要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2:1-3)

這個簡單的事實陳述,傳遞了一個重要的信息:耶穌是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出生於一個特定的地方。那時,羅馬帝國的開國君主Gaius Octavius權傾一時,被稱為凱撒奧古士督(他死後,元老院決定將他列入「神」的行列,並且將八月稱為「奧古士督」月,這也是歐洲稱八月份為August的來由)。至於當時誰是敘利亞的總督,哪個分封王管轄猶太地區,都有確鑿的歷史記載。

而耶穌就是在這樣一個時候,出生於一個毫不起眼的窮鄉僻壤。他出生於伯利恆,彌迦書5:2形容為「在猶太諸城中是最小的」。他出生的時候,周圍就只有一些看羊人和他們的牲畜。正如福音書記載,當時個個都回鄉做戶籍登記,以致他的父母走遍全城,也找不到一個可以落腳的客棧,最後唯一有瓦遮頭的地方,就是一個馬棚。

就在那個邊緣的鄉鎮,那位本來不屬於這個世界的「道」成為了歷史,成為了這個塵世的一部分,成為一個軟弱無助的蒼生。但反過來說,透過他的來到,歷史本身,當然也包括我們的歷史,可以透過「道」成為有意義的存在。

關於基督的降生,讓我們不要忘記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好像所有嬰孩的一樣,耶穌是經過十月懷胎,產前的陣痛,出生於羅馬帝國管治下一個卑微的殖民地。如果我們忘記這個基本的事實,耶穌的出生就會變成一個抽象的符號,詩意的願景。而離開這個歷史的座標,聖誕事件就會失去它原本的意義。

就在今年的聖誕,我聽到不少基督徒對時局感到悲觀無奈。他們認為聖誕應該是充滿盼望的日子,但他們覺得在可見的未來,都看不到有甚麼出路。那慶祝聖誕還有甚麼意義?

或許這正是潘霍華在他的《獄中書簡》的提醒:信仰確實並不是一種理想主義的浪漫樂觀,相信只要有信心,願望就必定能夠達成,並且最好明天就發生。潘霍華在獄中發現到,「一個人必須完全過著今世的生活才能學習到信心…」而所謂「完全過著今世的生活」,就是「負起生命的一切責任和困難、成功和失敗、一切經驗和無可奈何之事。就在這樣的生命中,我們才把自己無條件地放置在上帝的手裏,參與祂在世上的苦難,與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一同警醒。」而這種態度,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是完全陌生的。今日的信徒,基本上是生活在一個奇異的幻想世界,以為做對了程序,問心無愧,願望就應該達成;期望稍有落差,就會立時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樣面對。

會不會在我們的信仰世界,確實一直都缺乏了一個「現世」的層面,就是「負起生命的一切責任和困難、成功和失敗、一切經驗和無可奈何之事。…將自己無條件地放置在上帝的手裏」,接受自己其實看不得多遠、改變不了多少?又會不會在耶穌的生平中,我們只是看見「道」,而看不見盛載著「道」那個沈重的「肉身」,其實亦受著現實世界種種的規限和制肘?

我當然不是企圖以「肉身」的具體性去暗示「道」不夠實在,而只是想指出,我們往往側重飄逸的靈性而令肉身變得異常沈重。今天的福音經課,正好提醒我們那位太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並不是好像我們的高官探訪公屋那樣,坐下飲啖茶,閒話家常幾句就收工;又或者好像有一次,某機構找幾個有錢人去住幾日劏房,紆尊降貴地體驗一下基層市民的生活,然後表示多麼明白基層市民的處境和需要。但耶穌基督卻是實實在在成為一個好像你和我的人!

回到我們開始時的經文,在耶穌出生到他三十歲出來傳道之間,福音書就只是簡單記載「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路2:40)直到他十二歲,馬利亞和約瑟就帶他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

按著猶太人的習俗,猶太的少年是在十三歲行成人禮,成為一個「律法之子」,正式成為猶太會堂的成員,承擔起割禮背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因此,耶穌當時是差不多到了要行成人禮的年齡。他跟隨父母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很可能是他行成人禮前的一次預習之旅;福音書沒有明確記載,但那有可能是他第一次隨父母上耶路撒冷。

經文記載,節期完畢,他們準備返家鄉的時候,馬利亞和約瑟以為耶穌跟同鄉小孩混在一起,所以沒有理會。況且耶穌未出過城,量他也不敢不跟著大隊。因此,「走了一天的路程」,他們才發現不見耶穌,於是唯有截返耶路撒冷,恐怕耶穌是因為人太多而走失了。

回到耶路撒冷,又過了三天,他們驚訝地發現耶穌竟然還留在聖殿,跟文士和教法師討論信仰問題。聖經沒有記載這幾天耶穌是怎麼過,吃些甚麼、住在哪裏?總之他就是氣定神閒地,在聖殿裏跟大人傾談關於聖經和信仰的問題。

這是一幅令人感到錯愕的圖畫:一個沒有受過經學訓練的孩子,竟然跟一班除了聖典之外就幾乎沒有其他興趣的學究,討論經典的問題!

想像一個十二歲的小朋友流落京城四、五天,而所有遇到他成年人,並不關心替他找回家人,而是興致勃勃地跟他討論信仰問題,這是不是有點奇怪?

更值得注意的是,那位本來「不可道」的道,並沒有以權威的姿態去跟那班學者專家對質。聖經只是記載他「一面聽、一面問」;奇怪的是,「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這不禁令人想起Socratic dialogues,用問題的方式,抽絲剝繭地引出問題的核心。而一個傳統猶太教的小孩,竟然用最經典的希臘哲學方式去探究真理。這不能不令人感到驚奇!

一個十二歲的孩童,有十二歲孩童的表達方式。而那位成為肉身的道,並沒有越過人性的定限,以神童的姿態自我呈現,技驚四座,叫人拍案叫絕。他反而完全安於人世間一切歷史、社會、文化、外在和內在的定限,恰如其分地表達自己。

讓我們不要忘記,他所做的其實也沒甚麼了不起:畢竟所有小孩子都喜歡問問題!而當他這樣做的時候,真理就很自然地透過點中問題的核心要害,令聽者由衷感到希奇和信服。

真理並不需要像聖旨那樣被宣告出來,而領受真理的人亦無須下跪接旨。更多時候,真理反倒是透過我們對真實問題的醒悟而呈現出來。也許我們都有經驗,我們是否聽得進一些道理,往往是決定於所說的是否也是我們心中的問題。在少年的耶穌身上,我們認識到真理是不需要用「大聲公」的。

在約瑟、馬利亞找到耶穌之後,他們向耶穌表達他們的擔憂。馬利亞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他們的反應其實也是人之常情。畢竟當時耶穌只是一個十二歲的孩童。反而耶穌當時的答覆,從任何角度來看都又點不近人情:『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因此,聖經說「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其實完全可以理解那個答覆,亦顯示他對自己的身分有所醒覺。

聖經跟著記載:「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裏。」在隨後的十八年,聖經就再沒有任何其他記載,只是簡單地說:「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而從他對自己的身分有所醒覺,到他正式出來傳道這十八年,耶穌大概就是跟隨約瑟學習木匠的手藝,成為一個木匠,老老實實地做一個人。

在西方民主社會,基督教是一個相當體面的中產群體,有時甚至會不自覺地對相對落後的地方、制度和人表現得不理解甚至不耐煩。我們雖然不需要為自己的背景、出身和社會地位感到歉疚,但讓我們不要忘記,上帝的兒子,曾經出生於一個不顯眼的社群,在當時來說是一個已經失去「國家」身分的民族。他選擇出生的地方,是沒有出過任何顯赫人物的窮鄉加利利;他在一個基層的社區渡過他人生大部分的時間,向一班未見過世面的鄉下人宣揚一個仁愛和公義的國度。他甚至不像保羅那樣,有機會去到京城羅馬向有識之士申辯。他在生的日子,確實是藉藉無名。

基督信仰是一個歷史的信仰。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揭示自己;而透過他,上帝同時也在人類歷史中揭示自己,特別是大部分無名的群眾。而這部分的歷史,往往是被正統歷史書所遺忘。對正統歷史來說,這些人只不過是一個毫無意義的統計數字。因此其實也只有以此作為起點,上帝信仰方才變得可能,意思是祂並不是體面的知識分子的專利。

我們必須在自己具體生命的處境中學習信心:不單只在各樣壓制和逼迫當中,也在我們周邊出現的掙扎和盼望之中;我們不僅反對違反人性的各種形色的獨裁主義,也挑戰不同旗幟下剝削人民的需要和夢想的民主政體。我們不將政治的訴求等同於信仰的理想,將政治的理想等同於上主的國度;明白到人間的制度,永遠不能絕對地克服人性的墮落。

曾經成為肉身的主,並沒有被黑暗所吞噬,或者被自己百姓的拒絕所壓倒。他的亮光能夠勝過一切的幽暗。我們必須進入自己當下的歷史,以周邊受壓迫的大眾所展示的生存意志,去滋養我們對生命的盼望。我不能說得比潘霍華更好;他說:「這就是信仰,就是悔改,也就是一個人所以成為人和基督徒的意義。這樣,當我們以生活於今世而參與上帝的苦難,成功怎能教我們傲慢,失敗又怎能使我們走入迷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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