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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錯了(鄧瑞強博士)2012.6.24

語音(廣東話): 主題:我知錯了
經文:約翰福音 16:8-11
證道:鄧瑞強博士

各位弟兄姊妹,主內平安。

有個故事是這樣的:

一個少女回到教會,找著牧師,向牧師說:「牧師,我犯了罪,請問天父會否原諒我?」牧師問:「你做了什麼事呢?」少女說:「牧師,我忍不住要時常照鏡,然後,我又忍不住對自己說,我真漂亮。我覺得,這是極大的虛榮心。我犯了虛榮的罪。」牧師仔細地看看這少女,然後說:「啊,親愛的姊妹,在我看來,這不算是罪,很明顯,這只是對事實的錯誤理解。」

不是「罪」而認「罪」,可能只是一個笑話。

是「罪」而不認「罪」,卻是一種墮落。敢於認罪的人,是勇敢的。

很多分析說,中國人是較為不願意認錯,不願意認罪的。

易中天有一篇文章,叫<中國人為什麼不認錯>(參:http://news.163.com/10/0717/16/6BQBEJ4S00012Q9L.html)。裡面講到,中國人「越是地位高、名氣大、粉絲多,就越難〔認錯〕。要麼矢口否認,要麼一聲不吭,要麼倒打一耙,要麼把水攪混,甚至把質疑他的人統統說成是 “文化殺手” 。痛痛快快說聲 “對不起,我錯了” 的,幾乎沒有。」

為何如此?

易中天的分析是,中國社會很早就只有終極的兩個等級:皇帝和臣民。大家看電視劇集都見到,臣子面對皇帝,誠惶誠恐。只要自己的意見與皇帝的意見不同,臣子便說:「請皇上恕罪。」晚上看劇集<三國>,有一集講到主子覺得某大臣的說話不中聽,便說:「你這樣跟主子說話的嗎?」無論那大臣的官有幾大,學問有幾高,道理有多好,那大臣的即時反應是:「奴才知罪,罪該萬死。」這也可能是我們有些人小時候的經驗,父親的意見我們不同意,父親不是跟我們討論,而是一巴掌的打過來。

其實,意見不同,應是講道理的時刻,透過討論,將真理辯明。但是,在權力畸形的社會裡,意見不同,不是透過討論來處理,而是透過權力使其屈服。於是,認罪的重點,其實不在乎真實的「有罪」或「無罪」,而在乎在權力結構裡應如何作「認罪」表演。易中天說:「無罪而稱死罪,哪有真實可言?不過是一種 “姿態” 。真正的錯誤,也就不會有人去認。結果,認罪也好,認錯也好,便都變成了 “表演”。」

在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全民都在作這種「認罪表演」。易中天說:「每個人也都要檢討自己,批判自己,甚至痛駡自己。那些把自己罵得最凶的,往往能得到領導表揚、群眾肯定,在掌聲中體面地下台。」

這種認罪表演,讓人在畸形的權力結構中苟存性命,並不讓人真誠悔改,也不會有生命重生。

寫《醜陋的中國人》的柏楊說:「假如你聽到中國人說: “這件事我錯了。”你就應該為我們國家民族額手稱慶。我女兒小的時候,有一次我打了她,結果是我錯怪了她,她哭得很厲害,我心裡很難過。…我抱起她來,我說: “對不起,爸爸錯了,爸爸錯了,我保證以後不再犯,好女兒,原諒爸爸。”她很久很久以後才不哭。這件事情過去之後,我心裡一直很痛苦,但是我又感到無限驕傲,因為我向我的女兒承認自己錯誤。」

寫了一大段文字,只是寫一個爸爸向他的女兒認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讀起來卻覺得這件事無限艱難。一件這麼簡單的事也做得這麼艱難,而做完後卻竟然感到無限驕傲,我們便看到,要一個中國人認錯,多麼艱難。

五旬節是記念聖靈降臨的日子,講道的主題理所當然是「聖靈」。今日,要講聖靈的其中一項工作,祂要叫人知罪及認罪。

罪在何處?

我們看一看約翰福音16: 2-3。主耶穌說:

16:2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
16:3 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

主耶穌在這裡很簡單的指出了世人的罪的表現,也指出罪的表現背後的罪的本質。

罪的表現是什麼?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會堂」對猶太人而言,類似我們的「祠堂」。這是宗教、宗族、文化、傳統等的集合點。被人趕出「會堂」,意味著從宗教上排斥你,視你為判教者;意味著從親朋戚友的關係網中離棄你,視你為不孝子;意味著從民族的認同中否定你,視你為外人。被人趕出會堂,意味著失去自己的身分,變得無家可歸。這有點似將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子趕出街。

不單如此,「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人以為殺害你們,是事奉神的一種表現。世人犯罪,不會以犯罪的名義去犯罪的。世人犯罪,總會找一高尚理由。當某些國家要開槍殺害手無寸鐵的平民時,他們會提出神聖的理由,他們說:「這是為了國家未來的發展。」當某些民族要屠殺另一民族時,他們會提出神聖的理由,他們說:「為了人類的純潔,我們要將邪惡的種族消滅。」某些偉大的人物清除異己時,他們會提出神聖的理由,他們說:「為了要完成上天給我的召命。」多少人,以「真理」、「道德」、「神聖」、「天命」的名義,使他人離開他們賴以維生的「會堂」。一個人高舉著「事奉神」的名義,懷著「事奉神」的喜悅與熱情,去殺另一個人。這是否很悲哀?

這些都是罪惡的表現。耶穌接著說,「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人竟然以愛神、事奉神的名義行惡,是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那位創造天地的父。這位父,以聖子耶穌的生命,流露出他的生命內容。耶穌,一個自甘降卑的人,一個以愛去還報仇恨的人,一個看到人類的前景在乎人類能放下種種成見去擁抱他人的人。耶穌,他將天父的心流露出來。人類的罪,正是遺忘了這顆心。

聖靈來了,祂要指出這種人性的墮落。祂要叫人知罪。

16:8 祂〔即: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16: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16: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16: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聖靈要來,處理人性生命三個最重要的靈性光景:罪、義、審判。

首先,聖靈來,處理我們的「罪」的問題。

罪,是生命最基本的問題。人的生命,內注「神的形象」(Image of God),這是人類的神聖素質。這種神聖素質,嚴格講,不是一個人內在完備的。這素質,必需一個人合宜地愛另一個人的時候,才會出現。一個人與另一人相愛,愛情才會出現。單獨一個人,是無所謂「愛情」的。同樣,一個人,也無所謂「神聖素質」的。所謂「罪」,就是面對他人時,遺忘愛,也因此消滅了生命的神聖。

其次,聖靈來,處理我們的義的問題。

所謂「義」,就是行為的正當性。我們認為怎樣行,才算是正當?

第三,聖靈來,處理我們的「審判」的問題。

所謂「審判」,即 “judgment”,我們對人生與世事的判斷,是否能經得起神的判斷?我們說,我的行為對得起「天地良心」。這「天地良心」會否只是私心?這「天地良心」能否經得起真正的「天良」和「天心」的判斷?

16:8 他〔即: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這經文講的「責備」,指的就是像先知一樣,揭發罪、指斥罪,不容讓對罪姑息,也不容讓將罪掩埋。

聖靈來,就是揭露和指斥我們在「罪」、「義」、「判斷」這三方面的錯。

16: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我們的生命活不出神聖,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我們根本「不相信」耶穌。

想想,當有人無端端打你右邊面時,你想著什麼?你很想打他一身。你根本不相信將左邊面也給他打能有什麼生命的光輝。當你看到公司裡的「衰人」做錯文件時,你想著什麼?你很想他跌一跤。你根本不相信愛你的仇敵是在現實裡可行的。當你的舊愛變得越來越不可愛,而又有新歡出現時,你想著什麼?你想棄舊迎新,撇掉舊愛。你根本不相信愛是甘願將自己釘在十架上。你忘記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裡所講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聖靈指出我們根本不相信耶穌的生命就是回歸天父的大道。這是我們的罪。

我們的罪,是我們用種種「神聖」的理由,放棄生命的「神聖」。

16: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有人偷懶不工作,以為這是「著數」。有學生寫論文時抄襲,以為這是「醒目」。有傳道人將福音稀釋,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以為這是「榮耀神」。這一切,都正如約翰福音所講,有人殺其他人,還以為是事奉神。

耶穌被人殺害,這不表示他被神遺棄,反而,唯有他能往天父那裡去。

他的復活升天,是顯明他的生命是蒙天父悅納的。敵對他生命的,是與天父為敵的。

聖靈讓我們看見,我們的生命,到底是站在耶穌那一方,抑或是站在殺害耶穌那一方?

不過,人類心靈的盲目,有時會盲到極點,在殺害耶穌時,還以為是事奉耶穌。

16: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耶穌死了,然後,復活,升天。能復活,能升天,顯明他的判斷是對的。

「耶穌升天」這事實顯明,他對「生命應如何活」的「判斷」是對的,他要背負十字架這「判斷」是對的,他看到人的迷失,而以自己捨己的愛,作為指路的燈,這判斷是對的。

相反,那些宗教人士,為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和自鳴清高,而殺害耶穌,他們的判斷是錯的。那些政治人士,為討好群眾,為拿選票,而殺害耶穌,而犧牲無辜,他們的判斷是錯的。那些群眾,毫無正直,左搖右擺,被宣傳煽動,而殺害耶穌,他們的判斷是錯的。

聖靈來,叫我們以耶穌的生命去檢視我們自己的生命,叫我們在耶穌面前,在天父面前,真誠的說:「我知錯了。」

一個簡單的故事(參:http://jameslau88.com/please_come_home.html):

巴西近郊,一間簡陋的房舍,住著兩母女。母親叫Maria,女兒叫Christina。這個家簡單,卻溫暖。Christina的爸爸,很早便過世了。媽媽Maria當女傭,收入微薄。Christina不甘心留在這裡,她夢想著大城巿的生活。有一天,她離家走了。她媽媽心碎。這位媽媽知道,這女兒在大城巿根本無法維生,但這女兒個性倔強,不輕言放棄。然而,當驕傲遇上飢餓,她就會做愚蠢的事。Maria明白這一點,她帶著自己的照片,去到里約熱內盧這個大城巿,在酒吧、酒店、夜總會,和妓女會出沒的地方,在每處留下自己的照片。在照片背後,寫上幾句說話。很快,這母親的照片用光了,錢用完了,她只好回家。

幾個禮拜後,她女兒走下一間酒店的樓梯。她形容憔悴,面上再沒有歡笑。在樓梯盡頭,她看見一張相,一張熟悉的臉。她看見她母親的臉。她把照片拿下來,看到背後寫著:「無論你做了什麼事,無論你成了什麼樣的人,都沒有關係,請回家吧。」就這樣,她回家去了。

這位少女,以種種「神聖」的理由離家。然而,她母親的一張照片,喚醒了她,讓她看到整個人生都錯了。她遺忘了生命的神聖,她的行為根本沒有正當性,她的生命作出錯誤的判斷。她知錯了。她回家去。

我們是否願意回家?

但願:榮耀歸於聖父、聖子、聖靈。阿們。
歡迎赴會: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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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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