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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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作者: 倪柝聲著
現在我們來到羅馬八章。首先我們可以用兩句話,扼要的說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從五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的中心。這兩句話都含有一個對照,並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經歷的一方面。

這兩句話就是: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五章十二節至六章二十三節。

『在肉體裏』與『在靈裏』-七章一節至八章三十九節。

我們需要明白這四件事的關係。頭兩件是客觀的,說到我們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我們原來在天然裏的地位,第二件是我們現在因信靠基督救贖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後兩件是主觀的,與我們的行事為人有關,是實際經歷的事。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頭兩件只不過說到事情的一部分,必須有後兩件,事情纔完全。我們原來以為只要在基督裏就彀了,但是現在我們知道,我們還必須在靈裏行。(羅八6。)在羅馬八章的前半章裏面,再三的說到靈。這給我們看見,使徒是如何注重這一個基督徒生活上重要的功課。

肉體與靈

肉體與亞當相聯;聖靈與基督相聯。現在我們將到底我們是在亞當裏,還是在基督裏的問題擺在一邊,算是已經解決了,接著我們必須問我們自己:我是活在肉體裏呢,還是活在靈裏?

活在肉體裏的意思,就是我們憑著在亞當裏的自己,作一些事情。我們的力量乃取自從亞當所承受,那個舊造的天然生命,所以我們就在經歷上,享有亞當犯罪的一切本錢,那些在我們大家身上是非常有效的。現在我們在基督裏面也是這樣。如果我們要在經歷上享受祂所經歷的,我們就必須知道,甚麼是隨從靈而行。我們的舊人已經在基督裏被釘死,那是一件歷史的事實,而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乃是一個現在的事實;但是如果我們不活在靈裏,我們的生活,就會與我們在基督裏的事實完全相反,因為我們在祂裏面的這一個事實,沒有表現在我們的身上。我們可以承認我們是在基督裏,但是我們也可能必須面對著一個事實:我們的舊脾氣,還非常顯明。

難處在那裏呢?難處就在我們僅僅在客觀上抓住那個真理,卻沒有使客觀的真理,成為主觀的經歷;只有當我們活在靈裏的時候,客觀的真理纔成為主觀的經歷。

不只我是在基督的裏面,基督也是在我的裏面。但是正如人就著身體來說,不能在水裏面生活工作,只能在空氣裏面,同樣的,在屬靈方面,基督也不住在肉體裏,或者在肉體裏彰顯祂自己,而是在靈裏。因此,如果我『隨從肉體』而生活,我就會發覺,在基督裏面原來屬於我的一切,都在我裏面被虛懸起來了。雖然依照事實我是在基督裏,但是如果我活在肉體裏-就是用我自己的力量,照著我自己的主張-那麼在經歷上,我就會很驚奇的發現,凡屬在亞當裏的一切,都顯明在我身上。所以我如果要在經歷中知道在基督裏的一切,我就必須學習活在靈裏面。

活在靈裏面的意思就是說,我信靠聖靈在我裏面作我自己所不能作的事。這種生活,與我靠自己自然活出的生活完全不同。每一次我面對著神一個新的要求,我就仰望祂在我裏面,作成祂所要求於我的。神不是叫我們來嘗試,乃是叫我們來信靠;也不是叫我們奮鬥,乃是叫我們安息在祂裏面。如果我裏面有暴躁的性情,不純潔的思想,尖利的舌頭,和好批評的靈,我不必下決心努力去改變我自己,我只該算自己在基督裏向著這些事已經死了,而仰望神的靈在我裏面,產生所需要的純潔、謙卑、或溫柔。這就是摩西所說,『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的意思。

無疑的,我相信許多人有類似下面所說的經歷。有人要求你去看望一個朋友,你知道那個朋友不很友善,但是你信靠主會照顧你。當你出發之前,你告訴主,憑你自己,除了失敗以外,你不能作別的,你求祂供應你一切所需的。然後使你大為驚訝的是,雖然那位朋友非常不謙和,但是你一點也不覺得生氣。在你回來的時候,你回想這個經歷,希奇你能保持那麼平靜,你不知道下一次是否還能如此平靜。你希奇為甚麼會這樣,你想找出一個解釋。請你記得,這個解釋就是:聖靈將你帶過去了。

不幸我們只偶然有一次這樣的經歷。但是這應該是我們經常的經歷。當聖靈把事情握在祂的手中,我們就無需緊張。我們用不著咬著我們的牙齒,以為我們這樣好好的控制自己,就可以有榮耀的得勝。不,真正的得勝從來不用肉體的能力。我們是被主榮耀的帶過去了。

撒但試探我們的目的,總是使我們去作一些事。在中日戰爭頭三個月期間,我們損失了許多坦克車,我們無法應付日本的坦克車,直到想出下面的計策。我們埋伏著的一個狙擊兵,向日本的坦克車發了一槍。過了好一陣,又發了第二槍;沉靜了一會之後,另一個又發了另一槍;一直到敵人坦克車的駕駛,急急的想找到這個騷擾的所在地,伸出他的頭來四圍瞭望。就在這時候,狙擊兵的下一槍瞄準著射出,結束了那個駕駛的生命。

如果他一直藏在坦克車的裏面,他絕對是安全的。整個計策就是要他伸出頭來。撒但用同樣的方法來引誘我們。他開頭並不要我們去犯罪,他只逗引我們用自己的力量去作事;當我們一走出我們所躲藏的地方,去作一些事,他就已經勝過我們了。如果我們不動,如果我們不從基督的隱藏處出來,進到肉體的境界內,他就不能勝過我們。

神對於得勝的方法,就是不容許我們作任何事-就是不容許我們在基督以外作任何事。這是因為我們只要一動,我們便陷入危險,因為我們天然的傾向,把我們帶到錯誤的方向。那麼,我們向那裏去求幫助呢?現在請讀加拉太五章十七節:『肉體和靈相爭,靈和肉體相爭。』(原文。)換句話說,肉體並不與我們相爭,牠乃是與聖靈相爭,因為『這兩個是彼此相敵。』所以迎見肉體並對付肉體的是祂,不是我們。結果怎麼樣呢?『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我們常常誤解這一節聖經後一半的意義。讓我們來看一看,牠到底是甚麼意思。照著天然我們願意作甚麼呢?我們願意接受我們自己天性的指使,在神的旨意之外,採取行動。如果我們拒絕憑著我們自己作事,那麼聖靈就能自由對付我們裏面的肉體,結果,我們便不作我們的天然所願意作的;那就是我們不照著我們天然的傾向作事;這樣,我們便不會偏行自己的道路,卻以神完善的計畫為滿足。因此我們有一個原則:『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如果我們活在靈裏,並藉著信靠復活的基督而行走,那麼我們就的確能站在一邊,讓聖靈天天勝過我們的肉體,祂已經被賜下來為我們負責這件事。我們的得勝有賴於我們藏身在基督裏,單純的信靠祂的聖靈在我們裏面照著祂自己的新心願,勝過我們肉體的情慾。十字架已經為我們成功救贖,聖靈在我們裏面為我們取用救恩。基督的復活和升天,是我們蒙救贖的根基;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是我們蒙救贖的力量。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保羅那個呼喊實在與他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的話相同,保羅在那裏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正是我們所查考的問題的答案。我們都看見,在羅馬七章的裏面,有一個字非常顯著,那一個字就是我,而這一個我,最終乃是以苦悶的呼喊來結束:『我真是苦阿!』然後我們又聽見他得了釋放的歡呼:『感謝神…主耶穌!』很明顯的,保羅所發現的就是,我們所活著的生命乃是基督的生命。我們以為基督徒的生命,不過是一個經過改變的生命,其實不是。神是給我們一個改換的生命,神是以另一個生命來代替我們原有的生命,而這一個在我們裏面的代替就是基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這一個生命,並不需要我們自己來產生,因為是基督自己的生命,再生在我們裏面。

在這一點上,有多少基督徒相信再生不只是重生呢?重生是當我們悔改的時候,聖靈把基督的生命種在我們裏面。再生卻不只這樣;再生的意思是新生命在我們裏面逐漸長大並顯明出來,直到基督的形像,開始再生在我們生活中。這就是保羅對加拉太人所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四19。)

讓我再用一個故事來說明這一點。有一次,在美國,我到了一對信主的夫婦家裏,他們要求我為他們禱告。我問他們說,你們有甚麼難處麼?他們就向我承認說,『哦,倪弟兄,我們最近的生活過得很不好。我們是這麼容易被孩子惹得生氣。在過去的幾個禮拜中,我們兩個人幾乎每天都要發幾次脾氣。我們實在是羞辱了主的名。好不好請你為我們求神,將忍耐賜給我們?』我說,『我不能作這一件事。』他們問說,『你是甚麼意思呢?』我回答他們說,『我的意思是,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神不會聽你們的禱告。』他們就十分驚訝的說,『你是說我們差得太遠,以致神不願意垂聽我們求祂使我們有忍耐的禱告麼?』我回答說,『不,這不是我的意思。但是我要問你們,你們這樣禱告過麼?我信你們常常這樣祈求。神有沒有答應呢?沒有!你們知道為甚麼?因為你們並不需要忍耐。』這時候,那位作妻子的姊妹眼睛裏冒了火,她說,『你這是甚麼意思呢?你說我們不需要忍耐,但是我們卻一天到晚都生氣!你這話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我回答說,『你們所需要的並不是忍耐,你們乃是需要基督。』

神不會把謙卑、忍耐、聖潔、愛心,這些恩典分開賜給我們。祂不是一個零售商,把恩典逐樣賜給我們-把一些忍耐賜給那些沒有忍耐的人,把一點愛心賜給沒有愛心的人,把謙卑賜給驕傲的人,讓我們拿若干數量來作為我們的資本。不,祂只給了我們一個恩賜,足能應付我們所有的需要,這一個恩賜就是祂的兒子基督耶穌。當我仰望祂,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祂就是我的謙卑、忍耐、愛心、以及其他我所需要的一切。我們要記得,約翰一書裏面有話說,『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1~12,原文。)神的生命並不是分成項目分開賜給我們的;神的生命是在祂的兒子裏賜給我們的。使徒保羅說,『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3。)我們與神兒子的關係,就是我們與生命的關係。

如果我們發現了基督徒所蒙的恩惠,與基督的分別;知道溫柔與基督的分別,忍耐與基督的分別,愛心與基督的分別,那是一件何等有福氣的事!請我們再記得,林前一章三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通常人對於聖潔的觀念,以為說,生活的每一項都要聖潔,但是這並不是聖潔,這只不過是聖潔的果子。要知道聖潔乃是基督。是神使主耶穌成為我們的聖潔。其他如愛心、謙卑、能力、節制等等,也都是如此。今天我們需要忍耐,祂就是我們的忍耐!明天我們的需要可能是純潔,祂就是我們的純潔!祂是我們每一種需要的答案。這就是為甚麼保羅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二節,說到聖靈所結果子的時候,那個果子是單數的,是一個果子,而不是分開的眾果子。神已經把祂的聖靈賜給我們,當我們缺少愛的時候,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當我們缺少喜樂的時候,聖靈的果子就是喜樂。的確就是如此。不管你個人的缺乏是甚麼,或是你缺乏一百零一件不同的東西,神有一個足彀的答案,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就是我們一切需要的答案。

那麼在這一方面我們怎能更多認識基督呢?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更多感覺我們的需要。有些人怕發現他們裏面的缺少,所以他們從來不長大。惟有在恩典裏長大,我們纔能彀長大。我們已經說過,恩典就是神替我們作。雖然我們大家同有一位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但是只有新的需要的啟示,纔會自然的引領我們去信靠祂,讓祂在這一點上從我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度量越大,享受神的供應也越大。當我們一再的棄絕自己,信靠基督,就得以一再承受地土。我們長大的祕訣,就在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我們曾說過嘗試與信靠,以及二者的分別。請記得,牠們的差別正如天堂與地獄的差別。信靠並不是說過就算了的一個好的思想;那是非常實際的事。要向主說,『主阿,這件事我不能彀作,因此,我也不再試牠了。』許多人在這一點上失敗了。信靠主的人能說,『主阿,我不能;因此,我願意撒手;從今以後,我信靠你。』我自己不作,我倚靠祂來作,這樣,我便得以充分並歡喜的進入祂所開始的工作裏。這並不是一種被動的生活,這乃是一種最積極的生活;我能這樣信靠主,從主那裏吸取生命,以祂作我的生命,並讓祂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生命之靈的律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原文。)

在羅馬八章裏面,保羅將在靈裏的生命積極的一面,詳細的告訴我們。他一開始就說,『如今…就不定罪了。』起初看起來,這句話在這裏好像不太適合。因為定罪確實已經被血解釋了,藉著主的血我們得以與神相安,並免去神的忿怒。(參羅五1,9。)但是定罪有兩種,那就是在神面前的定罪,和在我自己面前的定罪,(正如我們在前面曾說過有兩種平安一樣。)許多時候,第二種定罪對於我們似乎比第一種定罪還要可怕。當我看見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我就知道我的罪已經蒙了赦免,我在神的面前便不再被定罪了。但是正如羅馬七章所說的,我可能仍然經歷失敗,因此我裏面定罪的感覺可能仍是很真實的。然而如果我學習以基督為我的生命而活著,我就學會了得勝的祕訣,因此我就能讚美神說,『如今就不定罪了!』並且我得以經歷『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因為我學習隨從靈而行。我心裏既有了平安,我就不再感覺被定罪,卻為著祂帶領我一次一次的得勝而讚美祂。

甚麼使我有定罪的感覺呢?豈不是失敗的經歷和無能為力的感覺麼?在我看見基督是我的生命之前,我常在不利的地位之下勞苦;真是叫我感覺寸步難行,百事無能。我常常大聲呼喊說,『我不能作這件事!我不能作那件事!』我雖然願意去嘗試著作,然而我發現我『不能得神的喜歡』。(8。)但是在基督裏並沒有『我不能』這三個字。我現在『在那使我有力量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文。)

保羅怎麼這麼大膽?他根據甚麼,宣告他現在已經不再受限制,反而『凡事都能作』了呢?下面就是他的回答:『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為甚麼不再定罪了呢?『因為…』;這說出不再定罪是有理由的,是根據確切的事實的。這個理由就是有一個律,保羅稱之為『生命之靈的律』,已經證明比另一個律,就是『罪和死的律』更強。這些律是甚麼呢?牠們是怎樣運行的呢?罪與罪的律有甚麼分別呢?死與死的律又有甚麼分別呢?

首先我們要問說,甚麼是一個律呢?嚴格的說,一個律就是一個經過檢定的法則,證明牠沒有任何的例外。我們可以用簡單一點的話來說,律就是再三發生的事,並且牠每一次發生都是一個樣子。我們可以從制定律與自然律來說明這一點。例如,在這個地方,如果我靠右駕駛,交通警察就要制止我。為甚麼呢?因為我違反了這裏的法律。如果你這樣作,你也要受到制止。為甚麼呢?因為你也違反了我被制止的同樣的法律,而法律是沒有例外的。這樣的事常常一再的發生,而且每次都是一樣。我們大家都知道甚麼是地心吸力。現在我在倫敦,我丟下我的手帕,牠就落到地上。這是因為有地心吸力的緣故。如果我在紐約或香港,丟下我的手帕,結果也是一樣。無論我在那裏,只要丟下手帕,地心吸力就運行,於是同樣的結果就產生。所以無論甚麼時候,只要在同樣的情形之下,就會有同樣的結果。這就是律。

那麼罪和死的律是甚麼呢?比方說,有一個人,對於我有不好的批評,我裏面立刻就惱怒。我們知道那不是律,那是罪。但是如果有不同的人,對我有不好的批評,我裏面都有同樣的惱怒,我就看出,在我裏面有一個律-一個罪的律。正如地心吸力的律一樣,牠是不變的。死的律也是一樣。我們曾說過,死就是軟弱達到了極點。我的軟弱是我不能。如果我要在某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歡,我發現我不能;我要在另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歡,我又發現我不能。於是我看出有一個律在我的裏面運行。在我的裏面不只有罪,還有罪的律;在我的裏面不只有死,還有死的律。

這個律像地心吸力的律一樣,是不變的,沒有任何的例外。牠不像交通規則那樣,不過是人經過討論而制定的法則;牠乃是一個自然律,人只能發現牠而已。因為有地心吸力的律存在,所以手帕不需要我的幫忙,自己自然會落在地上。在羅馬七章二十三節裏面,保羅所發現的律,也正是這樣。罪的律和死的律反對良善,並癱瘓人為善的意志。照著在他肢體中那個罪的律,他也是自然的就犯罪。就是他另有所願,可是在他裏面的律是殘忍的,人的意志無法抗拒這律。所以我就來到一個問題,我怎樣纔能脫離罪和死的律呢?我需要脫離罪,更需要脫離死,但是最要緊的是,我需要脫離罪的律和死的律。我怎樣纔能脫離不斷的軟弱和失敗呢?為著要答覆這個問題,讓我們再進一步,舉兩個例子來說明。

中國人以前有一個很大的重擔,那就是釐金,沒有一個人能彀逃避牠。這一個法律起源於清朝,一直沿用到民國時代。那是一種國內的貨物過境稅,全國設有許多釐卡。征收的官員權力很大。一宗貨物如果要經過幾省,要繳的稅就非常重。但是幾年前,另外有一個法律,代替了釐金法。你能彀想像,那些在舊法律下曾經深受痛苦的人,他們將感覺何等快慰!現在他們不需要再想望,或是祈求,因為新的法律已經產生,把我們從舊的法律下面釋放了出來。我們再也不必豫先思慮,如果明天遇見一個釐金征收員,該怎麼對他說話呢!

地方的律是這樣,自然的律也是這樣。我們怎能使地心吸力的律無效呢?再以我的手帕為例,地心吸力的律在牠上面運行得彀清楚,牠把手帕拉下去。但是我只要把我的手放在手帕下面,手帕就不掉下去了。為甚麼呢?律還是在那裏。我並沒有對付地心吸力的律;事實上我也不能彀對付地心吸力的律。那麼,為甚麼我的手帕不掉在地上呢?因為有一種力量使牠不掉在地上。律仍然在那裏,但是另外有一個超過牠的律在運行,征服了牠,那就是生命的律。地心吸力可以盡牠所能的去作,然而手帕不會掉下去,因為另有一個律在運行,反抗地心吸力,把手帕維持在那裏。許多人都看見過,有時候一棵樹,原先不過是一粒種子,掉在鋪路的石板縫裏面。等到牠漸漸長起來,在牠生命裏面的能力,就把很重的石板掀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個律勝過了另一個律。

神就用這個方法,藉著引進另一個律,把我們從原有的律下面釋放出來。罪和死的律仍然在那裏,但是神已經使另一個律在運行-那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這個律的堅強足能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下面釋放出來。請記得,這是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之律-這個復活的生命,已經在祂裏面應付了各種各樣的死,並且已經勝過了牠。(弗一19~20。)主耶穌在聖靈裏住在我們的裏面,如果我們把自己交給祂,讓祂在我們裏面隨意而行,我們就會發現,祂要使我們脫離舊的律。這時我們就會知道,蒙保守並不是用我們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神的能力。(彼前一5。)

生命之律的彰顯

讓我設法把這一點說得更實際些。我們在前面曾經說過,我們的意志與神的事的關係。甚至一班老基督徒,還不知道意志在他們的生活裏,佔有多麼大的地位。這也是保羅在羅馬七章裏一部分的難處。他的志願是良善的,但是他所有的行為,都和他的志願相反。不管他下多麼大的決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歡,他的志願只不過帶他到更大的黑暗裏面。他說,『我願意為善,』但是『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問題就在這裏。許多基督徒就像一部沒有汽油的汽車,必須有人來推牠,甚麼時候一不推,牠立刻就停了。他們努力以意志來推動自己,因此他們認為基督徒的生活是很苦的,並且常常使人精疲力竭。有些人因為別人喊阿利路亞,因此也強迫自己這樣說。但是他們承認,那樣說對於他們並沒有意義。他們強迫自己作他們所不是的,這比要水流上山還難。因為,意志所能達到的最高點,不過是願意而已。(參太二六41。)

如果我們必須用那麼多的力量,來過基督徒的生活,那不過是說出,我們所過的並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我們都用不著勉強我們去說我們的鄉談。事實上,只有當我們要去作我們天性所不喜歡作的事,我們纔運用我們的意志力。我們可以立志一時,但是最終仍是罪和死的律得勝。我們也許能說,『立志為善由得我,並且我為善了兩個禮拜,』但是最後我們只得承認:『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請記得,我們所以立志要作,就是因為我們還不是。如果我們已經是,我們就不必再渴望去作了。

也許你要問說,為甚麼人用意志力試著要討神的喜歡呢?這可能有兩個原因,他們可能根本沒有經歷重生,所以他們沒有新的生命可以吸取;也可能他們已經重生,也有了生命,但是他們沒有學習信靠那個生命。就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一點,結果,他們就再三的失敗並犯罪,以致他們幾乎不能相信,還有更好一點的可能。

要知道我們這樣間斷的過著軟弱的生活,並不是神所賜給我們的,乃是因為我們沒有完全的信靠。羅馬六章二十三節說,『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羅馬八章二節並沒有說到新的恩賜,只說到那個生命,就是羅馬六章二十三節所已經題過的。換句話說,這是我們所已經有的東西的一個新啟示。我覺得我不能過於著重這一點。這不是我們從神手中得到一個新東西,乃是對於祂所已經賜給我們的東西的一個新揭露。這是在基督裏所已經作成的工作的一個新發現,因為『釋放了我』這一句話,所用的時式是過去式。如果我真的看見了這一點,而且信靠祂,那麼羅馬七章並不絕對需要再三在我身上重演-那些經歷或行為無需重複,當然也用不著那麼使用意志的力量。

如果我們不用我們自己的意志,而信靠祂,我們不會落地摔破,反而我們會落到另一個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裏面。因為神不只已經給了我們生命,而且也給了我們生命的律。正如地心吸力是一個自然律,不是人類立法的結果,照樣,生命的律也是一個自然律,在原則上,與使我們的心跳,或是控制我們眼皮活動的律相同。我們從來不需要一直想著我們的眼睛,或是用意志來決定,我們必須時常啟閉眼瞼,以保持眼睛的清潔;我們更用不著惦記著我們的心。如果我們這樣作,非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害。只要我們活著,牠自然會動。我們的意志只會牴觸生命的律。我有一次在下面所說的情形之下,發現了這個事實。

我以前害失眠症。有一次我失眠了幾個晚上,我為此多方禱告。我所有的方法都用盡了,最後我向神承認,錯處一定在我,我求神指示我錯在那裏。我對神說,『求你給我一個解釋。』祂的回答是,『信靠自然律。』睡眠與飢餓同樣有一個律;這時候我明白了;我雖然從來沒有擔憂過我會不會飢餓,但是我卻常常為睡眠擔憂。我試著要幫助自然,這就是許多害失眠症的人主要的難處。現在我不僅信靠神,而且還信靠神的自然律,所以我睡得很好。

我們應該讀聖經麼?當然應該讀,否則我們的屬靈生命就要受到損失。但是這並不是說,我們要強迫自己去讀聖經,我們裏面有一個新的律,使我們渴慕聖經。我們照著這律半小時的讀經,要比用意志勉強著去讀五小時獲益更多。同樣在施捨、傳道、作見證上,也都是如此。勉強去傳道的結果,很容易形成以冷的心腸,傳熱的福音,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冷漠的慈善。

如果我們讓自己活在新的律裏面,我們就不多感覺舊的律。舊的律雖然還在,但是牠不再支配我們,我們也不再在牠的管制之下。所以主在馬太六章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26,28。)如果我們能彀問飛鳥,牠們是否怕地心吸力的律,牠們會回答說,『我們從來沒有聽過牛頓的名字。我們一點也不知道他的律。我們所以飛,因為我們裏面生命的律叫我們飛。』牠們的裏面不僅有一個能飛的生命,並且那個生命有一個律,使牠們能自然並一直的勝過地心吸力的律。但是地心吸力仍然存在。如果有一天早上你起得早,天氣很冷,地上積雪很厚,有一隻死麻雀在院子裏,你立刻就會想起那個律的持久不變。當鳥活著的時候,牠們征服了地心吸力的律,而牠們裏面的生命,支配了牠們的意識。

神實在已經賜恩給我們。祂已經給我們這個靈的新律,所以現在對於我們,『飛』就不再是我們意志的問題,乃是祂生命的問題。你有沒有注意到,要一個不能忍耐的基督徒忍耐,那真是一個試煉;要他忍耐,足能使他抑壓成病。神從來沒有叫我們勉強自己去作不是出於自然的事;就如試用思慮來增加我們屬靈的身量。擔憂只能減低一個人的屬靈高度,絕對不會增加一點。主對我們說,『不要…憂慮,…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祂帶我們注意在我們生命裏面的新律。哦,巴不得我們對於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有一個新的認識。

這是一個何等寶貴的發現!牠能使我們成為一個完全新的人,因為牠在小事上運行,也在大事上運行。例如,當我們在別人的房間裏,未得到主人的許可,隨意拿他的書來看,牠就會題醒我們,阻止我們,告訴我們未得許可之前,沒有權利這樣作。聖靈告訴我們,我們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

有一次,我和一個基督徒朋友談話,他對我說,『你知道麼?我相信,如果一個人願意靠著生命之靈的律活著,他會成為一個真正高尚的人。』我問他說,『你是甚麼意思呢?』他說,『因為那個律有力量使人成為一個完全的君子。有些人藐視未受教育的人說,「你不能怪那些人這樣作;他們是鄉下人,沒有機會受教育。」其實真正的問題乃是在於他們裏面有沒有主的生命。我告訴你,那個生命會對他們說,「你的聲音太大了,」「那樣笑不對,」或者說,「你這樣批評的動機是錯誤的。」聖靈會詳細的在每一件事上告訴他們該怎樣作,在他們裏面產生一種真正的高尚。教育卻沒有這種本質上的能力。』對我說這話的朋友,本人就是一個教育家!

這實在是真的,以多嘴的人為例。你是不是一個話太多的人呢?當你和別人在一起的時候,你有沒有對自己說,『我當怎樣行呢?我是一個基督徒;如果要榮耀神的名,就不該說太多的話。所以今天我非得特別小心管住我自己不可』呢?你自制了一小時或兩小時-後來你找到了藉口,你就像決了堤那樣失去了控制。在你知道你被帶到那裏去之前,你發覺你已經又陷入多嘴的難處中。讓我們確定的記得,意志在這裏毫無用處。如果我勸你在這樣事上運用你的意志,我就不過向你提供了這世界上虛無的宗教,並不是提供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我們再想一想:一個多嘴的人,就是整天不說話,他仍舊是那種人,因為有一個多嘴的自然律,在管制著他。正如一棵桃樹,無論結桃子與否,仍舊是一棵桃樹。但是我們這些基督徒,發現在我們的裏面有一個新的律,那就是生命之靈的律。這個律勝過一切別的律,牠已經把我們從多嘴的律下面釋放出來。如果我們信神的話,把自己交給那個新的律,牠會告訴我們,甚麼時候該停止不說,或者開始就不說,並且牠會加給我們力量,使我們能這樣作。如果你在這個根基上生活,你能彀到你的朋友家裏去坐兩三個鐘頭,甚至住上兩三天,也不會遇見多嘴的難處。當你回來的時候,就不至於為著多話而懊喪,相反的你卻為著神生命的新律而感謝神。

這一種自發的生活纔是基督徒的生活。對於那些不可愛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們根據天然的立場,我們實在不能喜歡,自然更不能去愛-牠就顯出愛來。牠乃是以主在那個弟兄裏面所看見的可能性為基礎而工作的。我們就對主說,『主阿,你看他是可愛的,你愛他。求你現在也藉著我來愛他!』於是牠就在實際的生活中彰顯牠自己-在真誠的道德行為上彰顯牠自己。可惜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偽善太多了,假裝太多了。沒有一件事比假裝更使基督徒的見證失去果效,因為至終人會看透我們的假裝,而看出我們的真相。如果我們信靠生命律,假裝就會向實際屈服。

第四步:『隨從靈』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3~4,另譯。)

每一個仔細讀這兩節聖經的人,都會看出這裏面有兩件事:第一,就是主耶穌所已經替我們作成的事;第二,就是聖靈將要在我們裏面所作的事。肉體是軟弱的,結果,律法的義就不能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肉體的人身上。(請記得,這裏仍然不是得救與否的問題,乃是討神喜歡的問題。)因為我們的不能,神就採取兩個步驟。第一,祂進來對付我們問題的中心。祂差遣祂的兒子,成為肉身的形狀,為罪而死,『在肉體中定了罪案。』那就是說,祂代表我們死,把我們裏面所有屬於舊造的都帶到死地。這舊造,我們說牠是『我們的舊人』,或是『肉體』,或是『屬肉體的我』都可以。神這樣作,就剷除了我們軟弱的基本原因,根絕了我們的難處。這是第一步。

但是律法的義仍然要在我們的身上成全。這件事怎麼能作得到呢?這就需要神進一步將內住的聖靈賜給我們。聖靈奉差遣來照顧我們裏面的事,祂能彀這樣照顧,只要我們『隨從聖靈而行』。

隨從靈而行是甚麼意思呢?這可以從兩面來說牠。第一,牠不是工作,而是隨從。讚美神,當我想在肉體裏得神喜歡的時候,我是被纏在勞而無功的努力之下,現在我卻能『照著祂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西一29,)安靜倚靠。所以保羅以聖靈所結的『果子』,來對照情慾的『工作』。(加五19,22。)

第二,隨從的裏面還含著順服。隨從肉體的意思就是我順服肉體的驅使。羅馬八章五至八節,清楚的說出,我們隨從肉體的結果,就是頂撞神。隨從靈就是順服靈。一個人如果隨從靈而行,他就不能向祂獨立而不倚靠祂。我必須順服聖靈。我的行動必須由祂發動。只有當我順服祂的時候,我纔發現生命之靈的律充分的運行,而律法的義(那些我曾設法要得神喜歡的事)就被成就-不再藉著我,乃是因著祂在我的裏面。『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

我們都熟悉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裏面祝福的話:『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原文是交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神的愛是一切屬靈福氣的源頭;主耶穌的恩惠使屬靈的富有可能成為我們的;而聖靈的交通是把屬靈的福氣分給我們。我們知道,愛是隱藏在神心裏的東西;恩惠是這愛在兒子裏發表出來,並成為可以取用的;交通乃是恩惠經聖靈分給人。凡父所為我們計畫的,子已經都為我們成全,現在聖靈就來把牠交通給我們。因此,當我們對主耶穌在祂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得到的事物,有新發現的時候,為著牠的成全,我們當向著神所指引的方向望去,堅定的順服聖靈,讓祂有充分的機會將牠賜給我們。那是聖靈的職事。祂就是為著這個目的來的-祂要將在基督裡的一切實現在我們裏面。

我們在中國學了一個功課,當我們引領一個人得救,我們必須作得很徹底,因為很難確定,他是否能再得到別的基督徒的幫助。我們常常設法對初信的人說清楚,當他求主赦免他的罪,並求主進到他生命裏面的時候,他的心就成為一位活的主的居所。神的聖靈現在在他裏面,要向他開啟聖經,使他在聖經裏面找到基督,要指導他禱告,管治他的生活,並且將主的性格再生在他的裏面。

有一年的夏末,我到一個山上去作一次長期的休息。那裏很難找到兼供膳宿的地方,我必須住在一處,而在另一處寄膳。我寄膳在一個作機匠的家,與他同住的還有他的妻子。在我剛去的頭兩個禮拜,我除了在每次進餐時祝謝之外,並沒有對我的主人談論福音。有一天,我有了機會向他們說到關於主耶穌的事。他們很願意聽,並且以單純的信心來就近主,求祂赦免他們的罪。感謝主,他們重生了,他們的生命中有了新的光明和喜樂,因為他們的確是蒙恩了。我很留意的告訴他們,所發生的是怎麼一回事。後來因為天氣轉冷,我就離開那裏,回到上海去了。

當冬天寒冷的時候,那個機匠習慣於每次飯前喝酒,而且他很容易喝過量。我回去之後,天氣逐漸轉冷,於是飯桌上又再擺上了酒。那一天,他仍然像往日那樣,先低頭謝飯-但是他卻說不出話來。他試了一兩次都說不出話來之後,就問他的妻子說,『這是甚麼毛病?為甚麼今天我們不能禱告呢?快把聖經拿來,看看裏面對於喝酒到底說些甚麼。』我留了一本聖經給他們,但是他的妻子雖然識字,卻不明白神的話語,她也找不到聖經關於喝酒有甚麼吩咐。他們不知道怎樣查考神的話,也無從請教神的僕人,因為當時我與他們相距很遠,他們要幾個月之後纔能看見我。這時他的妻子就說,基督徒『你就先喝罷。下次我們一見到倪弟兄,就問他。』但是他仍然不能為著酒感謝主。最後他說,『拿走罷!』她把酒拿走之後,他們就一起祝謝了用飯。

後來那個人到了上海,把這個故事告訴我。他用一句很中肯的話對我說,『倪弟兄,我裏面當家的不讓我喝酒!』我說,『很好,弟兄,你要一直聽從你裏面當家的!』

許多人知道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相信神的靈是住在我們的裏面,但是這個事實對於我們的行為沒有多少影響。問題是,我們知道祂是一位活的神麼?我們知道祂是當家的麼? 倪柝聲著
摘自《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承蒙[臺灣福音書房]授權轉載
轉自[水流職事站]線上閱讀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倪柝聲著 – 出版:臺灣福音書房 »»» 購買 »»»

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 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他乃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 面活出祂的生命。這正是本書所闡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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