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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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鄭漢文博士)2018.10.28

語音(廣東話):

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鄭漢文博士)2018.10.28 (圖1)

主題: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
經文:馬可福音十章17至31節
證道:鄭漢文博士

1.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

各位弟兄姊妹,今日我在這個講壇相見後,好大可能半年後才再見。所以,今日我會為「講道」可以去到「都幾盡」。

今日的經課係取自馬可福音十章17至31節。

在座若返教會一段時間,都會對「財主問永生」的這個事件。所以,當我準備這次講道時,我就在想可以有甚麼新意可講?有甚麼新方法去講解這段經文?

這個星期,剛好為崇基學生提供未圓湖畔系列活動,其中一項叫「念師恩」(Remembering Teachers),就是與這一代大學生分享我如何想念老師教育我的恩情。

我讀崇基本科時除了對我好好的沈宣仁院長和教我中國哲學的勞思光教授,還有何秀煌老師,他是我碩士指導老師,因為他們仨我去了牛津研究語言哲學、心靈哲學、宗教哲學和政治哲學。

何秀煌老師在他學問的後期,提出一個叫「空心詞」的思考方法。我為今天講道命題時,運用了他的方法。

起題時,係用了香港粵語來起題。

其實係借用自《狂舞派》這套電影,主角阿花狂熱於跳舞,但在比賽前傷了右腳,不良於行,只能坐輪椅。在她放棄比賽時,最有機會和她那隊比拼取勝的對手反而追問她:〈為「跳舞」你可以去到「幾盡」?〉

今天的講題係:〈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For what, how far would you go?)

這個講題有兩個空心詞,每個空心詞都可以填一個詞進去。

〈為「乜」〉的「乜」是空心詞,你會填些甚麼?例如:永生,自尊,實任,上位(權位)

〈為「乜」〉英文是for what,其實是指〈為何why〉。

講題後半部問:〈你可以去到「幾盡」?〉

〈去到「幾盡」?〉是How的問題,how far, to what extent?

香港新高中的通識教育科/(Liberal Studies) LS考卷經常這樣出題:「多大程度上同意或不同意以上命題或立場(to what extent would you agree with such proposition or position…)」

有人可以〈為「謀財」而可以去到「害命咁盡」〉。

有人可以〈為「上位」(爭奪權位)而可以去到「官商鄉黑鉤結咁盡」〉。

當年我考入了中大後,我見證過不少可以去得好盡的師兄師姐。

其中一位師兄,為了「捍衛人權」他可以去到好盡──「連自己的大學學位都放低」。

之後,成長時,不斷見到好多值得我景仰的人物,都為一些重大價值而去得好盡。

最近,香港出現不少年青人,為求土地公義、為政治公義,放下自由而被入獄。

近日,我又見到一位為了「香港的民主」的中大同事,他可以去到「連大學教職都放低、提早退休」咁盡。

你呢,為了「香港好」,你可以去到「幾盡」?

你呢,你一生為了「乜嘢」?你可以去到「都幾盡」──拼命至死?

(For what in your life, how farthest would you go?)

各位,為了「永生」,你可以去到「幾盡」?

今日馬可的經文,正是一個年青人面對耶穌提的這個問題。

這段經文可以分為三個段落,可以看為都是有人問耶穌一個問題,按耶穌教學法是因心施教、應機作答,答法各有不同但可累進。

首先是起問的財主,然後是門徒,最後是彼得。

以下我們按經文的三段段落,一同思考〈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

2.為「永生」你可以去到「幾盡」?

讓我們再讀今日經課的第一個段落,馬可福章十章17至22節:

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我們做老師的時常要回答學生提問的問題。回答是否得當,就要留意學生的問法。

耶穌發現這個求永生之道的問道者,其實問錯問題,因為問的人認為「永生是要做事才可以得到的。」所以,他希望叩問「永生是要做咩嘢事才可以得到?」(Doing what deeds to get eternal life?)永生好像可以靠功德行善事。

他的問法是:「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問的人是追問「當做何事」(a deed to be done)

所以耶穌順著這個問法而答,讓他得知錯問了永生。

首先,耶穌問他有沒有跟誡命做。

然後列出十誡的後六誡關於人的善事。

這個求道人答:「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All of these I have already been doing.)

我們把這些所有善行之事(All Already)稱為A。

究竟A是否得永生的充分條件?(Is A 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inheriting eternal life?)即是單靠A就可得永生。

如果不是,還有那個「當做何事」(D for deed)是必要的條件?(What D is necessary as a condition for inheriting eternal life?),做A+D就足以取得永生,缺D就不得。

耶穌指出有一個「當做何事」D構成必要條件,但原來D還有三個層次:

可10: 21「你還缺少一件:

Level 1:D1去變賣你所有的,

Level 2:D2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

Level 3:D3你還要來跟從我。」

英文是:Doing one threefold action in order to get something called “eternal life”

廣東俗語叫:「一雞三味」。其實,「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跟從耶穌」真的好難為。

你只要你自己代入想像下,你就是求永生之道的求道者,耶穌這樣叫你:

Level 1:D1去變賣你所有的──如果你現在賣哂你D樓,你也許物業好多。現在樓市係咪時候套現?我要否留一間給自己安居?

Level 2:D2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係咪在街上給乞丐HKD500就可以?究竟誰是窮人?我是否看到在職貧窮?扶貧我做到幾多?

Level 3:D3你還要來跟從我──跟你,大佬,你係「乜水」?有無方向?有無路線圖?

耶穌答完永生之道後,故事這樣結局:

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因為求永生之道的問道者的問法是:「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問的人是追問「當做何事」(a deed to be done)。

用了Doing mode of question: a matter of give and take – giving all in this world for taking eternal life (by the act of mankind through good deeds)

所以耶穌順著這個問法而答,讓他得知錯問了永生。

為了「永生」,這個求道者會否可以去到咁盡:「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跟從耶穌」?

他連第一關都做不到: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為了「永生」,你可以去到「幾盡」?

3.為「自力」你可以去到「幾盡」?

讓我們轉入今日經課的第二個段落,馬可福章十章23至27節:

23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24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當時按希伯來人信仰、猶太人傳統,認為蒙神祝福的人就會亨通富貴,貧窮不順的人一定是蒙神咀咒的。

這種思路也好似我們今天流行的成功神學:認為蒙神祝福的人就會成功,失敗的人一定是蒙神咀咒的。

所以,門徒好驚訝,連這麼財運亨通的官家少年都入不到永生之門,上帝係咪自相矛盾?又祝福他們以致富貴起來,但又因財富阻撓他們進天國?

所以,門徒又擔心,我咁窮,憑咩入到天國?經文記載,門徒就分外希奇:「這樣誰能得救呢?」

神的救法若是以一種條件式的思維(conditional thinking),即是人必須履行一些條件C才能得救,那麼不具備這些條件C就不能得救,那麼因為這些條件C的必要的,C就會令一些人不能得救。由無這些條件C到具備了C,這些條件C就是充分條件。

剛才我們探討過:「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跟從耶穌」構成這個產業很多的求道者得救入天國的必要的條件C。

這個問題可以倒轉問:「這樣誰不能得救呢?」

四十多年前自信耶穌以來,我一直有這樣的偏見,有三種人好難得救:

一是財富多的人

二是權力強的人

三是才智高的人

Wealth could be posed as hindrance to salvation (I am rich enough to do anything; there is nothing I cannot do)

我懷疑我是自小仇富,可能因為自己貧窮出身,所以我偏向以為財主不能入天國。今日這段經課,正好像給了我們一個聖經基礎。真的大快人心。

富甲天下,有錢可以試得鬼推礳。財富卻成為富人入天國的負累。

耶穌明明說:「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唯有放下今生的財富,才得著永生,才積聚財富於天國。

Status (positional power) could be posed as hindrance to salvation (I am powerful enough to do anything; there is nothing I cannot do)

路加福音十章22節說這位求道人是一個官,是有政治地位的。地位,包括政治權位,是一種在位置而有的力量。例如公權力,是對公權所涉的人民福祉為依歸。一下子把超過一半以上的儲備填海起人工島,多少市民受惠?誰最得益?用的是每位香港市民約一百萬的儲備。

權力是競爭性價值(competitive good),越少人佔有就越大權能,在帝國時代是一人為王加上皇親國戚,現時在香港社會是被選上位者的一小群而非民選首長──學者稱為群帶資本主義(crony capitalism)。用新馬克思主義(neo-Marxian)的觀點講,是因為權位可以壟斷生產關係以及生產資料而產生霸權(hegemony)。我不能講下去了,因為在座有不少知識分子會認為我的思維未夠水平。

Intelligence (intellectual excellence) could be posed as hindrance to salvation (I am intelligent enough to do anything; there is nothing I cannot do)

我的一生除了升學直到大學,之後工作,香港中文大學是我唯一的僱主。

我其實是校園的動物、生物,但我在校園見到好多怪物、死物。

我的經驗告訴我,向知識分子傳福音,難過向財主傳福音,因為知識分子認為自己的才智足以改善世界、拯救世界,包括自己。

大學的教授,追求卓越,好容易會自大,傲慢得不會認為基督教福音值得一聽。

基督教的福音過不了知識分子的智力檢測,對於知識分子,福音只是智能不足、心靈輭弱等弱者的心理需要。

馬太福音十九章20節說這位求道人是一個少年人,幼受庭訓,好有文化德行,從小他就被教導以律法教育成長,所以,他非常自豪地回答耶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按今日經課的思路,智能才華成了知識分子的財富,恃才傲物,不放下其實好難進入天國。

總而言之,按剛才題及這三種財/才/材三才觀:有錢財的財,有運用的材,有智能的才,就可以改變世界,今生我已經可以「自力」,為所欲為。何必要有神的信仰?更加不需要「得救」。

4.為「放下」你可以去到「幾盡」?

讓我們進入今日經課的第三個段落,最後一段,馬可福章十章28至31節:

28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

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第三段落由作為門徒之首的彼得的感嘆,因大家已經好擔心。彼得想耶穌回應他們的實況,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用另一種語言講,彼得覺得我們已經由having something轉成having nothing,由doing變成following Jesus / being Christ-followers。

我考入香港中文大學時第一份讀書報告的功課是書寫Eric Fromm的一本書The art of loving。Eric Fromm 有另一本好出名的書叫To have or to be,描繪人的存在有兩種狀態,一種是擁有的狀態(having mode of existing),另一種是存有的狀態(being mode of existing)。這段經文,就是讓我們由前者進入後者。

耶穌在此是否在指出信仰的路上的一個原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

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這個原理,可以用一個比喻來說明。

甲乙丙丁四個比賽跑步一百公尺。這個比賽在起步安排上是這樣的:

P1:按財富比例有先走距離的優惠,

P2:但同時要背起財富比例相應的重量。

設想甲乙丙丁的財富比例是10:5:2:1,富甲一方的甲就背起十公斤負擔的背包跑,但起點有1 m的優惠;貧窮白丁就背起一公斤負擔的背包跑,起點只有0.1 m的優惠,乙丙各有0.5 m及0.2 m的起步優惠,但分別要背起五、二公斤負擔的背包跑。

設想大家的跑速都是一樣地跑一百公尺要12秒 (12 s / 100 m = 0.12 s/m),因應負重而打相應的折扣比例,即是負重累事而減速,比例是:10:5:2:1。

請問,四人誰最快到終點?以下是計算:

甲的計算: (12 s / 100 m) x 110% x (100 m – 1 m) = 12/100 x 110% x 99 m = 13.068 s

甲跑完一百米,要13.068秒。

乙的計算: (12 s / 100 m) x 105% x (100 m – 0.5 m) = 12/100 x 105% x 99.5 m = 12.537 s

乙跑完一百米,要12.537 秒。

丙的計算: (12 s / 100 m) x 102% x (100 m – 0.2 m) = 12/100 x 102% x 99.2 m = 12.142 s

丙跑完一百米,要12.142秒。

丁的計算:(12 s / 100 m) x 101% x (100 m – 0.1 m) = 12/100 x 101 % x 99.9 m = 12.108 s

丁跑完一百米,要12.108秒。

甲雖然贏在起跑線上,但跑得最後才到。換言之,因擁有最多而佔有的起點優惠,也因擁有最多而負累更多,負累抵銷了優惠,在前的反而在後。

相反,丁雖然輸在起跑線上,可是,因擁有最少因而負累更少,負累抵銷了優惠,在後的反而在前。

你在世擁有甚麼,會否成為你進天國、得永生的負累?

你在世擁有甚麼財富、權位與才智,這些條件會否成為你進天國、得永生的負累?

我們如何不把今生的擁有成為進天國、得永生的負累?反而,成為神恩待你而可以讓你:「變賣所擁有、分給窮人、成為耶穌跟從者。」

耶穌所講的「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個信仰原理,可以從苦難入手看。最早受患難的,累積堅忍,反而成為最能捱到最後的人。一直無苦無困的人,後來一出現苦難,就會最早離場。

當你受苦受困時,最早跟你同行的,是否真的可以跟你捱到最後?

如果無法避免困苦,你希望在那一年齡?許多家長寧願孩子早點捱苦,反而可捱得起。

把擁有的存在模式轉化為存有的存在模式,也許可以進入神的時間,以為最早有苦難的就是最後可以捱到苦難。

5.為「跟從神」甚麼都可以去到「幾盡」?

當一個人當自己作無有(having nothing),就可以為「跟從神」甚麼可以去到「幾盡」,連生命都可以交上。

但這生命的交上,並不是找死,雖然死也不怕。

古言有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即是說:對於一個不怕死的人,用死威嚇他,係威嚇唔到佢。

生命的交上,是倒空自己,視自己一無所有,有的都是神的恩待,為的是在地若天地行神的道。換言之,若有多少的財富、權能與才智,為的都是成為祝福他人的條件,好讓大家跟從神。

耶穌是一個例子,本是神的兒子,反倒虛己,變成人的樣式,住有一無所有的被邊緣化的人群中間。請問,他有何怕?

既然天父會叫他三天復活,就可以為「跟從神」可以去到「幾盡」:被釘於十字架上為我們代死。

反倒虛已(emptying oneself)是一種存有的境界,意思是我的生命不再是我的,乃是回天家前能在今生活多少則多少。

你對這樣的信仰境界領會了多少?

阿們。

歡迎赴會: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Address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為「乜」你可以去到「幾盡」?(鄭漢文博士)2018.10.28 (圖1)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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