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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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誠實的代價(附影片)

馬燕芬:

作為銘恩堂的會友,我是不相信牧師是會有這樣的行為的。因為以我所知,牧師他是很不拘小節的,尤其是對於金錢,他並不是將它看成十分重要。他在很多時候,總是會忘記自己幫助了別人。記得在幾年前,有一位會友十分不適,需要尋找中醫作一些針灸的治療,而有一位會友亦是針灸醫師,但是這位患病的會友沒有錢進行這個針灸。牧師知道這個消息後,給了我一些金錢,託我轉交給這位醫師,然後叫這位會友去接受針灸。而這次也有牽涉到數千元。除此之外,當他知道有誰有困難的時候,他都會主動提出協助,尤其是對於一些弱勢的社群,他會主動的提出幫助。我是絕不相信牧師是會貪這些小便宜。 


梁牧師,很高興今天可以和你在這裡作出一個分享。知道你之前所發生的事件已經告一段落,但從報章得知,完結的方式是守行為,其實法庭的判決是怎麼一回事?

很多人以為,守行為即是判定你是有罪。有些人犯了很小的罪,當你認錯的時候,你便需要守行為。我很清楚我在法庭上是不承認控罪的,到今天我也不承認控罪。但是我卻承擔這個事實,律政署不提證供起訴,加上簽守行為,這兩件事加在一起,便是一個十分嚴重的事情。而法官在庭上亦很清楚說明,這並不是一個刑事上的判決,這是甚麼意思呢?這就是說,我承認有這個事實,但是我不是高買。他們不提證供起訴,但是卻要求我自簽守行為一年。一年內若你沒有干犯其他罪行,便完全不會有這個犯罪記錄。有些不是的,它們要求你簽守行為,但是卻會留下這個刑事記錄。如果一年後我並沒有犯任何刑事的案件的時候,我是完全的clear record。所以我很希望大家了解,並不是我認罪,我是由此至終都不承認控罪。

那麼你是否認控罪,而法庭的判決亦是你是無罪的,只是有這麼的一個安排。

對了。

其實為何會是這樣呢?我想說說這件事的過程。因為在普通的報章上,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報導。他們訪問我,因為我比較忙,所以會有這麼的事情發生。而我亦收到一位牧者的來信指責,他說他很失望,因為我不承認我貪心,我不可以將這推諉於教會。我很欣賞他對我的愛和關注,但因為報上所寫的,只是一個很少的部份,我不會詳細的說,所以我想透過這機會,和弟兄姊妹分享。如果熟悉我的人,他們會知道現在我是一個人去看守三間教會(其實是四間,我們最近新植了一間教會)。

而在這麼多的同工中,亦只有我一個人是去在這些教會中事奉。我想說事發前連續三天我所做的事。六月十二日,星期五早上,我去了粉嶺銘恩堂主持同工會議,你們都在場的。中午一時我去了那打素醫院探望一個病人,是別人邀請我去的,一位很年輕的女士,現在她離開了世界。我一時三十分才離開醫院前往葵涌。我當天下午二時多才吃中飯。和葵涌的教會開會。今次有很多的第一次。這間教會成立了不足兩年,我們第一次開執事會。我們七時在東涌(由葵涌往東涌也滿遠的)等候所有人,我們一同吃飯,因為那是星期五我們下班。下午九時我們由東涌往散石灣( 大嶼山近銀礦灣的地方),在YWCA的營地內開修會。你猜我何時講道?(當然是晚上了?)

對了。是十一時我才講道。講道後再聊天,那晚我是三時才睡。問題是我翌日八時我便要離營回來。星期六我們大埔的教會是有早堂的崇拜。我一個人由散石灣往東涌,再往大埔。(那天豈不是要很早起床?)是很早啊。再加上舟車勞頓,然後整天還要在教會開會,因為我們在剛過去的五月三十一日,我們決定了要開設一間新的教會,而在六月十三日的那天,我們舉行了籌備會議,我們亦要作輔導,當天晚上我亦第一次在成人團契中講道,我當天離開教會的時間是十一時三十三分。(晚上?)

對,因為我乘坐的計程車有時鐘。最特別的是為何我要這般東奔西走呢?當你聽見的時候你也會感到煩惱的。星期天早上,我七時許起床,你可以知道,我是沒有睡得很多,我回大埔堂,你也很熟悉了,我們是八時十五分有崇拜,我和那些長者們握手,然後我轉至粉嶺,這也是我第一次握手後離去的,通常我是會留下來講道的,那天我是第一次在大埔的少年崇拜中講道的。(時間上的配合?)

是啊,因為我是很着重和弟兄姊妹的交往,所以我寧可東奔西走。我九時半在少年崇拜講道,十時半完結後我立即前往我們於葵涌的分堂,為他們的主日崇拜講道。完結了之後我又再回到大埔,一時三十三分,因為我又是乘坐計程車,所以我有這些單據的。一時三十三分到大埔,二時正我們教會有那年的第一次洗禮,有約四十人受浸。你可以想像,我要負責浸禮的講道,所以在那三天的當中,我的體力是急劇的消耗。作為一個傳道人,星期天是十分輕鬆的,因為所有事情都完結了。完成所有事工後,七時多我們去吃飯,因為我的女兒從英國回來,她放暑假,太太離開了家中購物,我們男士對購物沒有興趣,所以我便百無聊賴。買東西的時候,請你記着,我是用信用卡簽賬的。接着他們還想繼續購物,我的女兒是蠻像我的,她是較節儉的,所以她往另一商店比較價格。比較之下發現這家商店是較划算的,於是便折返作第二次的購物。(所以你便簽了兩次賬)

沒錯,簽了兩次賬。而且還是兩張不同的信用卡。縱使這樣,她購物完畢後還沒有離去,在很無聊的情況下,我們拿起了一件我看中了的商品,準備付款。我是將那商品拿在手中(記着我是拿在手中)預備付款。但是冷不防我的電話響起來,由於我在大埔居住,這間商場在室內是收不到電話,只能收到電話震盪的信號,但不能清楚接收對方的通話,因此,我馬上走到外面去聽那個電話了,那就糟糕了,我實在很累,加上精神不足,但又很在意那個通電,其實我是站在那家店舖外面的,當時cctv在拍攝我的時候,一會兒在螢光幕我們都可看到,我是在21時58分32秒到外面講電話的,我也有電話紀錄,在59分,即約在30秒之後,有講電話的紀錄。

接著10時左右,又再講多一個電話,當我在使用電話的時候,那店鋪10時就關門了,我太太從店鋪走出來,她帶着剛購買的東西到洗手間去,我一直在使用電話,不慎就把它放進口袋裏,把物品隨意放進膠袋中便走了。可能有些人會質疑我,只要把物品從袋中拿出來,不就應該記起了嗎?不是嗎?最不幸的是10時許還有會友到我的家中來,他一到來就坐至十二時三十,所以我們無閒處理買回來的物品,我太太把它們放在地上,可能她打算明天或後天,她才會處理它們。

最大的問題,太太對我沒付款的事情全不知情,一方面我在講電話,另一方面她看見我使用了兩次信用卡,她怎能想到我是沒有付款的,我自己也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很多人以為我是當場被捕,但原來事實不是這樣,那所公司在點算時發覺物品數量不符,然後他們翻查cctv,就看到我把貨物拿在手裏,你們也可以在螢光幕上看到這個畫像,我正拿在手中,還正在提着一個袋子,我手持貨物,大搖大擺地在收銀員前面走了出去。最大的問題是店長即使追在我的跟前,他也看到我簽了兩次的賬單,所以他們很容易就找到我的資料,首先他們把這些證物交給警察,警方然後依手續,申請到銀行套取我的資料,我很清楚當天是八月九日的星期天,警方致電大埔的教會,但我自己當時處身粉嶺的教會,警方找到我,他們問及我有沒有遺失信用卡,我告訴他們我沒有,我真覺得有點兒特別。他們不是查問我偷竊的問題,反而只是問我有沒有遺失信用卡,我說沒有,警方還要求我在方便的時間到警察局協助調查,過往我也經常協助他人,我記得當天是星期一,八月十日,這也是隔兩個月了,所以有一些過程可能記不清楚。

我在探訪一位會友後,接着那天他就要到醫院裏做手術,把嬰孩從肚腹中取出,跟她祈禱完畢以後,我就到警察局去,我在接待處時,便衣探員問我同一個問題,就是梁牧師你有沒有遺失信用卡。我說沒有。便衣探員於是便邀請我到警察局協助調查。他並不是和拿着照片或錄影帶向我說證據確鑿,不容狡辯,他只是很隨便的問我六月十四日是不是在一店舖中沒有付款便離開。於是我呆了一呆,細心想想。一瞬後,我便醒覺過來。對方亦好像並沒預期我有這樣的反應。他叫我想清楚。我說是啊。我是很清楚記得他的表情。他立即開門和一位較高級的警司說:「長官,他認了。」那位警司很驚訝,立即站起來,和我說他們還未落案,要我想清楚才說。他並沒有預期我會這麼坦白。

為何我會承認呢?其實我太太以前是在法庭工作的,為法庭做了十多年,對法律也有一定的了解。我知道如果當時我否認的話,我反而會更容易處理。但是我很清楚我是有做的,但是那只是無心之失。既然我是有做的,我作為一個牧師,我是應該誠實的。因為說謊的父是魔鬼,我們是神的兒女。而這亦是一件很影響我的事,為甚麼呢?因為我的女兒剛剛在五月中旬考試,她在英國讀書。我很記得在她考試的第二天晚上我致電給她,她在哭。她說她很努力讀書,但是她的成績可能不及其他的同學,因為其他的同學作弊。我女兒當時說了一句很感動我的話,我現在也有很深的感受,我真的感受到生命是互動的。她說她是基督徒,她不會幹這些事。我跟她說我很開心,我並不是要求她有很好的成績,她盡了力便可以了,我最欣賞的是她寧願成績欠佳,她也不幹一些不應該的事。我說我為她感覺到榮耀。

你不知道,當我選擇我答是或非的時候,我是有很深的體會。我要影響我的兒女,影響我的會友。於是我說我有。但是我真的想不到誠實所付的代價是很沉重,其重量是超越你所想的。好像我在想,傳福音是有很多的,當我在佈道會的時候,我說相信耶穌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耶穌需要我們負起十架跟從他。我有時會問神,究竟世人明不明白十架是怎麼一回事。有時候我們知道要付出代價,但是不知道要付出的代價是如此的大。其實有些情況是甚麼回事呢?

我是有睡眠窒息症的,但是有時候我看到人是錯得頗合時的。我在零八年十二月的時候往那打素醫院覆診,醫生說我的睡眠窒息症嚴重了,於是醫生便給我寫了一封信,要求我購買儀器協助睡眠。像沉默的羔羊的男主角般,頗辛苦的。但是那些儀器是相當昂貴的,大約要二萬元一部。所以他們是會讓你試用的。但是我零九年一月至五月每個月都會有出外休息的機會,而就是六月整個月都在香港。在那期間,我在三間教會講了三十多次道,開了六十多個大大小小的會議,這些都是客觀的數字。很感恩的是我六月才購買那儀器,六月一日至二十二日有一個記錄,一個睡眠的記錄。當你檢查那些記錄的時候,你會看到六月十二、十三、十四日我睡覺的時候都沒有用這儀器。因為第一,我是不會攜帶那往露營的。第二,我十一時三十分才離開教會,回家後洗澡、梳洗,真的是很累。因為用這儀器是很麻煩的,有很多步驟,所以那兩天我是沒用的。一是我每天只能睡五小時,我又沒有使用這儀器;二是甚至是事發的那一天,那會友離開我們家的時候,已經是十二時半了,又是很疲倦。所以那三天我是沒有使用那儀器睡的,我的精神狀況是更加的差。

還有我是一個很大意的人,當我和律師談的時候,我遺下了公事包,後來我在辦公室外找公事包,律師問我會不會經常遺失物件。我說是啊,我是經常遺失物件的,我已經遺失了四次身份證。他說,不是吧?我說是啊。是一年多內遺失四次身份證。我很記得第三次我是要寫信解釋,第四次我是要前往民政署宣誓,因為他們懷疑我拿身份證來變賣。但是我只是對律師說,他已經由入境處獲得我所有的出入境記錄。但是現在的錢包沒了,因為我的錢包是不會放身份證和信用卡的。你熟悉我的話,就會知道我經常都是糊裡糊塗的。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因為精神十分疲倦,那晚的心情很輕鬆,但是當電話響的時候,心情又變得很緊張。

和我處理這事的大律師不是基督徒,他不停的問我為何這麼緊張,他不是十分明白我們這些傳道人,你也知道,我是把我的手提電話印在程序表上的,三間教會是有近一千七百名會友的。後來當我取回電話記錄的時候,我很驚訝六月份我的電話記錄是有三十七頁,一千四百六十八次的通話記錄,但這只是我的手提電話,我還沒有計算我的辦公室和家中的電話。比如我剛剛在英國,我也會打開手提電話的。有會友的媽媽進了醫院,其實我並不知道是哪位會友,我都會在英國致電給他。有會友的孩子出生,我收到短信後都會立刻打電話。這就是我至少對會友是很重視的,所以我想一個不信主的人會很難相信為何會這麼緊張這些電話。但是我們當牧者的,我們就會知道。所以事情就是這樣。

(事情發生了之後,我知道由你在警察局內被起訴,到上法庭的時候,那幾天其實你的經歷、你的心情是如何的?)

是很特別的,有二個三天我是有很深的感受的。我完全的不讓家人知道,我那三天的路是走得很孤單的。因為星期一我的太太和她爸爸去看醫生,因為她的爸爸有癌症,要接受化療。但你知道,我每天的工作都很忙,我記得我在星期一、二的晚上要在葵涌講洗禮班的課,星期三那天是第一次三間堂的同工一同訓練,下午開同工會,我現在在神學院講課。所以我沒有時間和家人說,我亦不想這麼快和他們說,因為他們是會長伴你身邊的。我是獨自面對的。落案後便是排期,我是八月十日落案的,十三日上庭。這是很奇妙的,我星期四有休假,星期四便上庭,我不用請假。

我上庭後,我便知道出事了,因為這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如果我認罪的話,反而沒有甚麼。但是有律師的時候,記者們便會驚訝,到底這是甚麼人來的?為何會這麼嚴重的呢?我當下就知道,傳媒是會追訪的。但是我記得很清楚,星期四晚,我還要在粉嶺為初信班講課,那裡有七十多人,在那三天內我要將所有的不快擱在一旁,我要衷心的事奉,我又不想給他們這麼大的壓力。所以我很記得,我跟一份訪問我的報章說,這件事連我的家人也不知道的,他真的如常的寫出來。但是很多人讀的時候有很多不同的詮釋,就是以為我隱瞞家人,還說這些東西,還不是用在妻子身上,我當然是有婚外情了;而我在便利店買這些東西,當然是在幹那事了。我發覺,難怪信仰也會有偏差,因為就是同一段聖經,人們也可以有錯誤的解釋的。我記得那晚的初信班後,有一位姊妹和我聊天,我很無奈地和她說,當時已經是十時多了,我說明天你們會知道發生了甚麼事。

我要和家人交待。我不可以和她談太久。她很體諒。那天晚上十時半我回到家才和我的太太說,接着和我的兒女說。所以,在最初的三天裡,是非常痛苦的,是十分辛苦,還有點孤單。但是我仍然體會到神是與我同在的。第二個三天就是上庭之後。因為要面對教會。其實星期四上庭後,我是先和我的一位同工說,然後我再和太太說。星期五早上,所有的執事都已經回來,七時多已經回到教會,因為知道會刊登在報章上,需要立即處理。我便將整件事和盤托出。這樣我反而覺得輕鬆了,雖然在這時我其在哭得緊要,但我能感恩的是執事們和同工們在這些年月當中,很清楚明白我的為人,他們是信任我的,但是我從未有經歷這類事情的經驗,應怎樣面對,對教會而言也是很大的打擊,但是自那天起我感到輕鬆了不少,當我見報時,我真的很感動,在一天之內,我收到電話有一百個、電訊有九十個之多,電郵方面則也有一百個,是本堂的弟兄姊妹,和別教堂的弟兄姊妹及同工們,甚至是海外的弟兄姊妹來電,一同支持去傳送這些短訊,我心裡感受到釋然。至於星期六,我要負責崇拜講道,週六和週日我都需要講道,其後看到的紀錄很特別,這兩天的崇拜,出席的人數有一千二百幾人,也是全年的最高峰。我在跟自己開玩笑,他們是否想看看我死了沒有,或是這個新聞人物的模樣如何,但我相信不是了,因為往後的日子當中,我負責的講道,崇拜的人數並沒有減少,反而人數増加了。接着的三天也感到輕鬆一些,因為看到弟兄姊妹的信任和支持,所以我很深體會到當人在軟弱困難的時候,可能一個簡單的問候,一、二句說話也能使那些灰心的人重燃鬥志。

在這過程,你一直等候再次延期的審訊,此刻你與神和教會的關係如何,我想這個審訊的日期也是很特別的,一拖再拖,有多的人跟我說:牧師,這樣拖下去,你的心情一定是不好受的。說也奇怪,特別在第一次改期,我完全沒有不安,反而覺得很開心,是為什麼呢?第一、我是在八月十三號上庭,但押後是由於我否認控罪,一直延期到十一月二日,這在法律的程序中,是一件很微小的事情,但要推到這麼後期才審訊,我自己也不明白,這是法庭的安排,其後,我回想這是一個好處,有這麼長的時間,差不多一個月之多,由八月十三日、九月十三日,十月十三日,三個月之多的時間,是讓我有更多的時間去反思和去檢討自己的生命,還有的就是重組案情。在中期的時間,大約是九月尾的時間,我們一班同工一同開退修會,教會已經要求我放假,但是我仍會參與退修會的頭一部份,和他們去祈禱。反而因為我放假的時間,我無意中多了一個假期,我和太太、女兒一同前往北京,遊玩了五天。我又沒有甚麼普通常識,我以為由香港乘飛機往北京是要用護照的,原來不用的,只是用回鄉證就可以了。

但是錯有錯着,我們以為女兒的學生簽證是二零一零年到期,但是原來是二零零九年到期。我很害怕,我們要申請一份新的學生簽證是不夠時間的。我們竟然在極不可能的情況之下,在出發前一天,不足二十四小時的時間,終於成功申請簽證,可以如期出發。我很記得退修會的那一天,我的女兒打電話給我,我很開心,因為我知道她可能拿到了簽證,那是星期一。聽完這個電話後不足十分鐘,我收到了法庭給我的電話,它說因為法庭法官調動的緣故,所以十一月二日審理的案件要押後至十二月,問我有沒有問題。我說好,沒有問題。因為我經歷到神一定會有他自己的時間,所以第一次是由十一月二日押後至十二月十一日,我找到了兩個原因。因為我有睡眠窒息症,這又是只是白說你不會相信的,是要醫生寫信來證明的。那是那打素醫院,但是律師寫信給醫生,卻拖延了很久。結果是在多番追問下,因為可能是醫生忙,在十一月底才可以寫到這封信。如果十一月二日,一定不能如期拿到這封信的。這也是一個證據。

第二,我想到的是,讓我的執事面對。因為執事們要求我放一個月的假,讓我休息。這我是接受的。但是接着他們很想讓我再多放一個月的假,就是直到審訊完了之後,所有的事情都已成過去。但是現在不是,審訊要再度押後,我很堅持我不能再放假。特別是我要很緊張我的事奉,最後大家終於有一個協議,就是我星期一至五放假,星期六、日我可以如常講道。所以這次延期是好的。接着我們申請不提證供起訴,是因為我雖然有做這事,但是我不是故意,我不是高買。律政署要開會,但是很奇怪,這次的會開了很久。快要到十二月十一日的時候,要聆訊的時候,他們還未有決定。八日或九日的時候,他們致電給我,說他們還未有決定,他們會繼續開會,問我願不願意接受再度延期。那我當然是要接受的。所以又一次要延期。但是這次延期有一個好處,是甚麼呢?就是面對一個在我教會的問題,我是不是要派聖餐。和可不可以替人洗禮。因為當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是我自己主動的,我說好,我休息一個月,但是第二個月我要求講道,但是我不派聖餐,因為我不知道弟兄姊妹有何感受,聖餐特別是說要省察自己的罪。我很肯定,我多次強調,我是一個罪人。我是犯過不少的錯和罪。但是我在神面前認罪,我是被神稱義的。但是我很害怕,若有弟兄姊妹在那時不安,那是我影響了他們。所以我放棄不派聖餐。特別是由於當時仍在審訊,教會不許我向弟兄姊妹交待任何事,這是最大的問題。就是因為在審訊前我不能像這樣和大家說,教會只是說我們會待牧師此案完結後會作出交待。所以有些人是不知道的。所以我很深體會到耶穌在十架的痛楚。

人們說,你要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你便下來,耶穌默不作聲。我發現原來這是很辛苦。我想說,但是不可以說,有口難言才是最痛苦。所以我在九月、十月、十一月都沒有派聖餐,甚至是十二月頭。我想十二月十一日解決了便沒事了,但是現在要延期至一月十一日,那就出了一個問題。在十二月尾的時候,我不知道大概是十九、二十日這些日子,突然間有同工和執事問牧師,我們有洗禮。他們問我替不替他們洗禮。我說當然了,但是他們說洗禮也是聖禮。你不派聖餐,但是洗禮也是聖禮。我便說,我需要再檢討;因為我是當時甫開始我便放棄派聖餐,但是我發覺弟兄姊妹並沒有質疑我,客觀證據是我講道的聽眾不減反增,他們是可以選擇的,因為有一堂崇拜不是我主持的。我亦看到弟兄姊妹給我的支持。

這間教會二十多年來也是我負責洗禮的,從來沒有弟兄姊妹和我說,他們不想我替他們洗禮。而且,我知道一月十一日可能不是最後的審結日,可能律政署不批准,那便要再聆訊。在那天要再排期,排期後如果定我有罪,我會上訴,上訴又可能要耽誤一年多的時間,那就真是無了期了。而教會亦肯定很相信我,結果就批准我去洗禮,和派聖餐,這個很寶貴。相信弟兄姊妹都感到釋然了不少,更加奇妙的是法庭原本訂了月十一日聆訊,但審訊的日期又不是一月十一日,而是在八號已審理,為何這樣呢?原因是一月初的時候,律政師認為他們已看過所有的資料、錄影帶和現時接受我,不提證供起訴,雖然此部分成功了,但我仍是需要上庭的,我不希望有這麼多的傳媒追訪,我正跟律師商討對策,嘗試向法庭申請,但都要視乎最後的決定,能否提早審訊,因為基本上這宗案件經已完結。最後法庭也受理於八號作出審訊,我想這樣做就可以避開傳媒,但人的籌算和神的主權有很大的差別,我有點兒呆住了,是因為十二月的次審訊只有三個記者在場,但一月八日的審訊居然有十多名記者,我感到意外,怎會有這麼多的記者,他們實在是太厲害了,這真是逃不了,我勉強的要跟這群傳媒交代幾句,但是背後有一個神的心意。

記得一月八日晚上,位於上水新開的教堂第一次的聚會,是培靈會,我要負責講道,週六晚位於球場舉行的佈道會,我也要負責講道,而第一次的主日崇拜,我都需要傳講神的信息,神讓我沒帶有任何罪的重擔,在一個clear record,一個清白的身份,去開辦這所新的教會,神就是這樣奇妙的安排。祂的旨意真的高過人的旨意,在這個過程你和神,以及你和教會之間的關係如何?第一、我有自我反醒,在這件事情上,神給我的教導,我不是驕傲,但是我一人開展這間銘恩堂,最初共只有四名會友,現時已發展有一千多位會眾,而且我們沒有其他任何的宗派支持,同時社會服務人中心在七年前開辦的時候,在粉嶺的中心有五百人,在兩年多前的擴堂期間,我很瘋狂地在葵涌開了一所教會,在葵涌開始不足一個年,我看見上水地區的需要,於是我又建議再開教會,弟兄姊妹很有信心,五月三十一日,我們通過了會友大會,我很興奮,其實我在六月時候,感到很緊張,我想我的信心也不薄弱,在這個處境下,我竟然不斷去開辦教會,我有點兒飄飄然,如果將榮耀歸予神,我感覺自己是很可以的,現在我很相信,神藉着這件事件把我拉下來,讓我背負着這個擔子,可能有人會這樣自,我這個人曾經犯下高買的行為,如何解釋他也會這樣的看你,神就讓我不可以驕傲,神特別的提醒我們要放下自己,這件事件對我來說是一個打擊,但我在第一天,直到今天,我從沒有埋怨過神,我只會埋怨自己的輕率,但我仍然懷着感恩的心,雖然心情是很惡劣,付出的代價是很沉重,我很記得在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有會友問我,牧師,在這個年頭當中,你有什麼最感恩的事,我告訴他,我為着這宗案件感恩,其實當時也未有什麼結果,這個經歷對於我的生命和日後的事奉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我認為我們處於困境時,我們要多加反醒,思想究竟神在我身上的計劃是什麼。

第二,令我得着好處的是,我和神的關係,以及我希望能攀越屬靈的高峰,這段時間是最好的,我現在已經開始寫我屬靈的札記,我每一天都親近神,我在這段日子有很深的經歷,很多時候神是給我適合的說話來教導我,當我見報的那天之前,我靈修看詩篇的時候,它說你在惡人面前就要閉口不言。大家都知道在詩篇中,惡人是指未信的人,在神的家可以這麼和大家分享。我很記得十一月二日,我是有最深感受的。我看詩篇,如果我沒記錯,我看的是詩篇第一百一十四篇,還是一百一十二篇,那天該是審訊的日子,但是不用審訊。我很記得當我看這篇的時候,它提到你借貸與窮人,即是幫助人的時候,當你在被審問的日子,你是可以伸你的寃。很感動啊。為甚麼呢?為甚麼弟兄姊妹會相信我?在過去的一年裡面,我在經濟上幫助了弟兄姊妹,是有十萬元之多。我並沒有向他們追討這些欠債,很多弟兄姊妹也知道我很樂意在經濟上幫助他們。所以他們會相信我,連數十萬也可以拿出來,我是不會因為數十元而作出這樣的行為。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竟然是你這樣在經濟上幫助人,居然是一個祝福。

但是那天竟然是如此這般的情況。我告訴大家,我在這段日子,有時真的有很深的體驗,就是人真的是犯賤的。即是我們在平穩的時候,我們會親近神,但我們不會這麼緊張。當我們有困難的時候,我們就真的會與神有更多的交往。這是給我的事奉,或是我個人的生命,一個很大的反省。第二,我發覺原來我的講道和閱讀聖經,和去關心其他人,是有更深的體會。如果你有機會瀏覽銘恩堂的網站,聽我的講道,因為我將它上傳了,特別是由八月之後的講道,我看聖經有很深的感受。我們是按着次序來說的,,我剛剛說心弱力微,就是說耶穌下山的時候,有一群門徒趕不到那個鬼,被人質疑耶穌。那段經文剛巧就是我發生事之後那一個多星期我要說的。很深的感受。那九個門徒真的趕不到那隻鬼,他們被人質疑他們的信仰。我的會友就是被人質疑,他們的牧師是這樣的嗎?這個耶穌是怎麼搞的?他們都是啞口無言,但是我在這段經文內發現,我以往是不會留意的,有很多旁人。有很多人來湊熱鬧。甚至耶穌要趕鬼的時候,有很多人你擠我擁地去看。耶穌不等他們,便開始趕鬼了。我們也可以見到,魔鬼是怎麼樣不放過目標的。耶穌斥責這鬼的時候,聖經內記載,魔鬼使孩子大大的抽了一陣瘋,跌倒在地上。聖經內的說話怎麼樣?多半的人都說這孩子已經死了。

以前我是不會有這感受的。有些人只看表面的事實,就說這孩子已經死了。但是耶穌沒有理會他們。耶穌扶起了他。你知不知道這件事見報的時候,很多人(包括基督徒)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有很多人只看一小部份,比如剛才我說我的家人還未知道,於是便有很多的解釋。那些人可以以訛傳訛到一個地步,就是說我有婚外情,怪不得他經常要出外,其實我出外的地點是每次都不同的,可以說得這些說話,很無謂。甚至我還會怎樣呢?我上網看一些的新聞組,包括英文,我把我梁永善的名字打進去,在英文組,有些人在取笑,用粗口F**k的那些字。我覺得很受傷害,但是我是故意看的。有些人覺得,牧師你是傻的。我太太叫我不要看這些東西。我說我要,我就是讓我自己更大的傷痛,是令我刻骨銘心,以致我日後更小心自己。我自己想,這件案件拖了這麼久,其實是有好處的,幫助我更親近神。如果是短短的數星期內解決了的話,可能我又掉以輕心,所以我仍然相信,萬事互相效力。但是最大的感受是,我也會看教會不同的處境。我覺得神很奇妙,好像何西阿書,祂會砸傷、打傷,但是他會醫治。祂會擊打,但是祂會纏裹。我立刻透過幹事去通知所有請我講道的教會,我說梁永善牧師有這樣的事件,現在我們不方便說,但是這案件是未有任何定案的。那麼你還會不會讓牧師來講道?

我是很真誠的,我不想影響他們。有一些教會立即停了,當然他們是很有禮貌的,這些時候牧師你安靜吧,或者有些未信的人,我不想他們這麼敏感,所以牧師你不用來了。那也是好的,或者是有十多間教會,包括海外的都停了。但是仍然是有一樣東西令我十分感動的。我記得我見報後的一星期,即是我去(好的不怕說)旺角浸信會去講道,即是見報已經一個星期,他們仍然邀請我去講道,我記得當天是週五晚上,但是週六晚上,是我在葵涌分堂的佈道會,但是教會吩咐我不要講那次的道,他們怕敏感的新聞人物會引起會眾的反感,有時我覺得感慨的是,外面的教會對我反而信任,我的教會也同樣的信任,是絕對的信任,但他們都認為此階段很敏感,叫我不要講道,但是當天我都有到達現場,我都有去參與,我不會因為這樣而逃避,這件事亦帶給你、教會以及執事同工的一些衝擊。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都會有一定的張力,就像他們有一些要求是我接受不到的,比如他們而要求我「享受」多一個月的假期,但是我卻不能,我一定要事奉。而我剛才亦提及過我和教會之間有一個協調,但是很感恩的是,我們的教會一直都很和諧,這對我的牧養的教會是很重要的,教會一定要合一,還有體諒。我看見我的執事已經很辛苦,因為他們從來沒有遇見這樣的情況,我經常說,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的同工身上,就沒有問題了,我很快可以把它處理,因為我是堂主任,所以大家都不知如何處理,他們花了多個小時會議,雖然他們的結論我未必接受,但是我看體諒為首要,他們每一位都信任我,因為由小帶大,他們十分認識我,所以我知道他們是為了我的好處,只不過這些做法未必對我是合適的,因此我現在有很深的體會,如果你愛一個人,是要切合他的需要,比如我剛才在錄影之前兩天,我遇到一位長者,他和孫兒們一同去喝茶,他說自己感到有點冷,他吩咐孫兒們要多穿幾件衣服,但他們剛跑到渾身是汗,叫孫兒們多穿衣服,這位祖母叫孫兒們穿衣的動機是好的,是出於好意,只是不切合孫兒們的需要,所以我很深體會,愛一個人的時候,不是用自己以為是好的東西全放在他的身上,但是感恩的是我的教會很和諧,沒有問題,大家在這件事上都有很多的學習,所以我學到體諒是最重要,而在這過程中,我要很深很深的倚靠神。

我的教會另外有一件事都使我很不舒服,因為要向會友交代,每星期都要報告,因事件的情況有好幾次轉變,便要報告梁牧師事件,我們的規定報告事項要跨越兩星期,對於未相信的來賓,不清楚的人來到,他們會問那位牧師發生了什麼事呢?其實,報紙的刊登都是一天,外界的人士也只是談一、二天便了結,但我每星期都要不斷重溫此事,不是一間堂會,而是三間,我最大的感受是我不會去逃避,我的內心雖然不是味兒,我知道這是一個事實,我看到他們為何這樣處理,當然有些地方我是不贊同,在幼兒崇拜宣佈,這些都是幾歲的小孩,太不合理。同時我的兒子是兒童團契的導師,他的感受也不好。他甚至是說在那段日子裡,他是想離開教會。我對他說不要。你想想,我們坐着聽這些報導,但是你看見了,我崇拜完了以後我仍然和每一個人握手。這個事奉是不容易的。但是我告訴你們,不是靠着自己,乃是靠着神。

我知道在神面前,祂已經赦免我了。神,我在祢眼中,祢仍沒有放棄我。這是很快樂的。我是為這件事快樂。你知不知道最大的恐怖是甚麼?是神要放棄。羅馬書說神任憑人去做事的話,那便麻煩了。所以我想,這是我很深的感受。所以我很想和弟兄姊妹說,有一天你遇到很多不快的事,你如果仍然覺得神沒有放棄你,這是一個祝福。希望透過這個分享,讓我們每一個人仍然能夠學習如何反省我們的生命,學習如何體諒、關注,還有不能因為衝擊而去埋怨,應該是去檢討。我亦為着帶給各弟兄姊妹這麼不安,我真的感到十分難過。這只是我一個無心之失,就已經是這樣了。還有我很深體會到,我這個無心之失,這個在法律上的小錯誤,我是付出了很沉重的代價,包括在經濟上的代價、精神的壓力。所以我更明白,為何我們每一個罪人,是要用耶穌的生命救贖我們。因為你想想,其實我們每天是犯了多少罪,我這一件這麼小的罪,法律上的小罪,代價也這麼沉重,我們一生人犯了這麼多的罪,有誰能救我們?除了耶穌。耶穌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我更深體會救恩。求神幫助我們感受到這份愛,以致我們可以最忠心的事奉祂。

最後,我想感謝當中的弟兄姊妹對我的信任,很多人所給我的支持和安慰。當然亦可能有人在當中有所指責,但是我體諒他們。我很記得,這件事完了後,有一位我們不認識的女仕,是來自第二間教會的,致電來罵,因為她看報紙,報紙說梁永善牧師是很敢言的,說陳冠希是老鼠(很多時候我們都引用這一句),那次我們主要並不是說陳冠希,是說程翔,大家可以上網重溫,她說我是牧師,為何要罵人是老鼠。我的同工聽到了後,立即呆了。但是我覺得是可以的,有時候這些責備也會帶給我們反省。所以,我也求神幫助我,學習多一些的體諒。求神讓我可以學習更認真的事奉。我太太和我說,如果我的生活好像我寫的講章般,我便一定不會出錯。求神幫助我繼續努力,很需要弟兄姊妹給我的關心、支持和代禱。如果這事影響了你們,或者是你們當中未信的家人、同事,我在這裡和大家說一聲對不起。但是我很希望你們繼續信任、支持和關心我。多謝。


廖坤儀:

我很記得在我中七的時候,我要應付大學入學試,很感恩我是能考進大學的。但是因為當時家中經濟的緣故,其實我是不能繳交第一期的學費。你知道,在香港是可申請那些學生資助計劃的,但是我又趕不及申請,因為還未批核。很快便要繳交第一期學費了,那是梁牧師很慷慨地幫助了我,那次的學費好像是二萬多元。直至學生資助批核了後,大概是半年的時間,之後我才還款給他。他一直以來都沒有向我追討,不過他很信任我將來是會還債的。我想,就算我不還給他,他也不會追究。所以一直以來我認識梁牧師,都是一個很慷慨的人,還有就是很願意幫助別人。我一直以來都深受牧師的影響,我中學時代便已經上銘恩堂,直至今天,他事奉的生命也很影響我。一直以來,直到我現在修讀神學,修畢後成為傳道人回到母會,都是受到梁牧師很大的生命、見證影響着我。牧師最近這次的事件,對我來說是令我十分心痛的,因為這些年來一位自己一直這樣尊敬的牧者,去經歷這樣一件對他來說很殘忍的事。雖然我們知道牧師只是誠實,肯和警方說明當時的實況,但是他並不是故意去偷那東西的。我覺得他是付上了很大的代價,對我來說是一件很不開心,很難過的事,因為看見他在過程中,其實他是受到很多的冤屈,還有受了很多的苦。不過很感動的,是牧師在整個過程中也支持下去,亦很保護我們這些弟兄姊妹,以致我們不會覺得,因為牧師這件事的緣故,我們對上帝也失去信心。我覺得他的生命真的令人十分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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