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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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陽違陰奉

陽違陰奉
太21:28-32

在我們生活中可曾經歷過一些人答允我們做一些事,但事後卻沒有做到──陽奉陰違,甚至我們自己也會如此!今天與大家思想主耶穌講一個比喻,當中不單有陽奉陰違,更有陽違陰奉,從中檢視我們與神、與上司、與家人的關係如何。

背境(太21:23-27)
主耶穌騎驢入耶路撒冷大受群眾的歡迎,高呼和撒那,那時引起很大的震動,特別那些祭司、長老,他們對主耶穌一直不滿,此刻更妒火中燒,及後主耶穌進到聖殿看見那些祭司為自己利益將外邦人敬拜神的地方用作兌換銀錢、販賣牲畜的地方,祂大怒而潔淨聖殿,並行神蹟治病,這些不滿主的人終於按耐不住便到主面前質詢祂。按馬可及路加記載,當中還有文士,這三種人組成猶太公會,即這次前來挑戰的人有公會代表,猶太官方人士,「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祂說:『祢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給祢這權柄的是誰呢?』」(太21:23),「這些事」是指主潔淨聖殿、治病、教訓人,甚至默許群眾稱祂為大衛子孫──即彌賽亞。若主耶穌直接回答祂的權柄是來自神,因祂是神的兒子,那麼便會即時引起衝突,只會加速主耶穌的死亡。主並非懼怕死亡,但祂深知每行一件事均需要在神所定的時間去完成,只因時候未到,故此祂便需忍耐。等候時所需的勇氣比將自己交付敵人引致結局的勇氣還要更多!這絕不容易。

故主沒有直接回應他們的提問,祂用反問還擊這班權威之士,「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裡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太21:24-25上),這問題便將他們放在兩難之間,施洗約翰的工作是有目共睹,人往他那裡受洗絕非衝動,肯定有神的作為,而約翰是實踐著神的使命,有極大的感染力,若他們承認施洗約翰的權柄是來自神,他的洗禮是有效的,那麼他們便要承認主耶穌是彌賽亞,因約翰也當眾宣告,確認主的身份(約1:26-34),他們承認約翰的能力來自神,也要承認主的能力也是來自神;但若他們否定約翰的身份、工作不是來自神,那麼民眾定會忿怒地反對他們,因為百姓均認為約翰是神的使者。事實他們心底裡也否定約翰,但卻不敢明言。

經過片刻的沉默,他們講了一個違心、不知所謂的答案「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太21:27上),這答案其實已使他們定了自己的罪,因為他們是公會裡的人,是宗教領袖,他們有責任為子民去區別哪些是真神的僕人、哪些是假先知。這是他們的職責,但他們此刻竟說「不知道」便是失職,將自己陷入羞恥的境地中,他們因害怕群眾不滿而不敢說出「真理」,因怕引起人反感而不敢說出心底話,這是一種故意假定無知的懦弱,這懦弱的沉默多可悲,甚至可恥的。若我們知道這是真理,便不應懼怕或顧忌而保持沉默,應是據理力陳、按理力爭,於是主耶穌便回應他們「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太21:27下)。主再次有智慧地化解了他們惡意的挑戰。主很不滿這些人,於是便講了一個比喻針對他們,這便是我們今天主力要看的一段經文。

比喻(太21:28-32)
這個比喻其實非常簡單,園主叫大兒子去葡萄園工作,大兒子即時否定,不肯聽從,但後來後悔便遵行父命去工作,這大兒子是「陽違陰奉」,他表面反對,不順從,但及後卻樂於遵從;而當他叫小兒子往葡萄園工作時,那小兒子即時爽快的答應,但最終卻沒有去作,他是「陽奉陰違」。

主耶穌便問眾人:「你們想,這兩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太21:31上),在原文這問題是放在開始的,他們的答案與我們的應是一致──是大兒子遵行父命。主指出這比喻中的大兒子是代表稅吏與娼妓,而小兒子是代表這些長老、祭司。在猶太人心目中,稅吏、娼妓是社會的渣滓、人間垃圾,被人輕看、拒絕,但他們雖然犯錯、失敗,甚至傷害了別人,但因他們願意悔改,接受約翰的洗禮,以表明其心意,故被神接納可以進到天國,就好像那位大兒子,起初不聽父親命令,犯錯使父神傷心,但他們有反省,後悔而歸向神,這便是遵行天父的命令。

這小兒子代表那些德高望重的祭司、長老,他們熟悉神的律法,表面遵從,但卻違背了律法背後的精神,更否定了主耶穌「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太21:32),主指出娼妓、稅吏悔改而有行動表明他們接受約翰的洗禮,但祭司、長老看到這些人悔改的事實,看到約翰事奉的能力仍硬著心不信,毫無悔意、不為所動,他們只有表面的宗教敬虔,實質違背神的旨意,故被拒於神國之外。

在此我們會想到大兒子比小兒子好,陽違陰奉比陽奉陰違好,但這只是一半的真理,其實兩個兒子均不是完全,兩個兒子均沒有帶給父親完全的喜樂。當然到最後大兒子怎樣也比小兒子好些,但最理想是兒子一開始便能以順服、尊敬的態度接受父親的命令,並樂於遵行,徹底實踐,這才使父親有滿足的喜樂。真正討神喜悅的乃是信仰與實踐共存的人。

藉這比喻亦提醒我們,承諾不能代替實踐,美言不能代替善行,小兒子說:「父啊,我去!」,何等有禮貌,大兒子連父也沒有稱呼,只粗魯地說:「我不去!」,但真正的禮貌乃是順服;另一方面,一些很少的事會破壞善行,使它添上瑕疪;或許在過程中少了謙和,少了愉快的氣氛,便會使事情弄糟。

現實
在現實中我們看到不少大兒子、小兒子在我們身邊出現,而我們又不時扮演著這大兒子、小兒子的角色。
信仰的尋覓者:一些人口硬,拒絕邀請,否定信仰,但及後反思,從而尋覓而成為基督徒。一些人很順口答允我們的邀請,但卻永遠失約。 信仰的實踐者:一些人在洗禮前在立願書中毫不考慮地剔了所有的承諾──出席崇拜、穩定靈修、十一奉獻,可惜卻從不實踐──或沒有嘗試盡力去實踐;但另一些人不肯剔當中一些項目,但當他生命漸趨成熟,經歷神恩典而及後卻一一實踐。 事工的執行者:上司、家人給我們指令,因上而下無奈地唯唯諾諾,最終是陽奉陰違,引來的結果是對自己不利,但一些人或會頂撞、拒絕,但想清楚知道若實行是好的,便會再實踐,那樣最終會得福。當然有些是例外,因未及細想而答允,思想後覺不妥而拒絕,這是可接受,但要當面澄清,而不是不了了之!

求神叫我們在祂面前不要常常陽奉陰違,若軟弱我們寧願陽違陰奉,但深信從起初便遵行,且貫徹到底這才是最有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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