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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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棄絕身亡之重物輕神

棄絕身亡 之 重物輕神 (撒上十五章)

掃羅是神所選立的第一個王,可惜他最終被神棄絕,究其原因:他沒有信心,為了政治因素虛假獻祭,被責備時假意認錯,將責任推於敵人、人民、祭司、甚至神,最後才說”無奈”獻祭,結果被宣告會另被人取代,王位必不長久(撒上十三章),及後在”密抹之戰”中他沒有體恤民情,忽略人民的體力需要,要人民捱餓追殺敵人,甚至要起誓。及後子民剛進食後又再下令追殺敵人。沒有體恤人民是不配作領袖,信仰上他也不重視神,原本要求問神但眼見敵方大亂便即放棄求問,用自己方法去攻擊對方。他不尊重神,使他加深被棄的危機中(撒上十四章)。

1. 路順神佑?
撒上十五章是掃羅最後一次被宣告會遭棄絕的記載,雖然之前他已受到警告,可惜因多年來他的路似乎很順利,數年間他由三千跟從者--甚至是戰戰兢兢怕死的跟從者--增至成為一支龐大的軍隊,他吸納不少賢能(撒上 14:52下)。當面對亞瑪力人的爭戰時可動員超過廿一萬人(撒上 15:4)。在押尼珥率領下成為精銳軍隊,打了無數的勝仗,「掃羅執掌以色列的國權,常常攻擊他四圍的一切仇敵,就是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和瑣巴諸王,並非利士人。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撒上 14:47)--不論摩押人、東邊的亞捫人、南邊的以東人、北面的瑣巴人,每戰皆捷,故對掃羅而言當日撒母耳的宣告豈不是落空嗎?

不敬虔的人仍會打勝仗,神從來沒有設限只有義人才會得勝,而掃羅得勝乃是神仍給他機會,亦為了子民免受外敵入侵而得到平安,更是藉他為未來的王--大衛--奠下好的根基。

2. 殘酷不仁?
本章一開始便是先知撒母耳傳遞神諭,要他出戰攻擊亞瑪力人,並要將他們完全滅絕(撒上 15:1-3),亞瑪力人及其一切均成為「當滅之物」。這是在以色列戰爭的傳統中發動戰爭的典型方式,這次也是撒母耳給掃羅膏立後第二次出現,可惜兩次均是宣告對掃羅的審判。

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裔,從以掃之子以利法之妾亭納所生(創 36:12-16),彼此間有血緣關係,但他們一直是凶殘成性,不斷侵略不同的民族,而且奸狡非常。昔日以色列民出埃及第一場戰爭便是在利非訂與他們爭戰(出 17:8),他們也曾與迦南人聯合攻擊神的子民(民 14:39-45),而他們亦常用狡計侵略子民「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申 25:17-18),士師時代亦然(士 3:13, 5:14, 7:12, 10:12, 12:15),透過掃羅對亞甲的指責亦反映出他是一個殘酷的人(撒上 15:33),故此為了神的子民,為了其他民族的安全,神便藉其子民要滅絕他們,這非殘忍,而是給其他民族祝福。事實神並不是對所有民族均要滅絕,只是特別指出幾個民族(參 申 20:17-18)。

神再藉撒母耳給掃羅另一個機會,去補救過去的失敗,神是慈愛,常常不願降罰予人,其審判往往是延遲。雖然數年前神已藉撒母耳宣告他的王位必不長久但神一直未執行,是次更給他機會,讓他抹除以前的失敗與過犯,重拾他失去的福祉。同樣,很多時我們犯下一些可悲、可恥、看來無可挽回餘地的錯誤時,神仍會臨到我們,給我們機會,問題是我們會否把握。

3. 重物輕神
是次掃羅帶領步兵廿萬、猶太人一萬終於戰勝亞瑪力人,「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撒上 15:8),可惜他卻沒有完全遵照神的命令,「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撒上 15:9),他只是將一些亞瑪力的眾民--原文是參戰的人--殺掉,而同時亦將一些下賤、瘦弱的牛、羊、牛犢、羊羔殺掉,但上好的、美好的卻留下來--這是有保留的遵從,若只是遵從自己的喜好,合自己心意,對自己有利的部份,這並不是真正的順服。掃羅重物輕神--他看重那些財物,卻輕看神的誡命、律例,這便成為他被棄絕因素之一。

稍後,我們會看到他的狡辯,但從撒母耳的口中我們看到掃羅的問題所在,「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撒上 15:19)”急忙擄掠財物”便顯出掃羅的貪婪、愛財,可悲的是很多國家領導、元首當他們得勢後便不斷歛財,而且是貪婪非常,所歛的巨額是怎樣也用不完,但仍不斷不顧人民利益,而只知為自己積聚財富,掃羅便是其中的表表者。

神在以色列人還在曠野時已頒下了一位賢君需具備的條件:「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申 17:14-20),這經文很清楚指出君王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遵守神的律法誡命,可惜自古至今、由中至外,有多少這樣的賢君呢?縱使掃羅此刻並沒有斂財,但卻顯出其貪心,重物輕神了。

“名與利”往往使一個人迷失,掃羅不單貪財更重視自己的名聲,當撒母耳找掃羅時「有人告訴撒母耳說:『掃羅到了迦密,在那裡立了紀念碑,又轉身下到吉甲。』」(撒上 15:12下),原文是他在為自己立記念碑。昔日他們立碑是記念神的作為(書 4:5-7),但是次掃羅是為自己的名聲、功蹟立碑,希望自己能名留千古,他已忘記得勝乃因神的祝福,以為是憑己力得勝,他心中再沒有神的存在,這又豈能不被神放棄呢?

4. 後悔莫及?
神面對祂揀選的僕人犯錯心中甚是難過,「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 15:10-11上),而本章結束也是如此描述「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撒上 15:35下),但本章卻又有一節似是矛盾的記載,「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 15:29)

我們一講到「後悔」便想到是含有起初是不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出乎意料之外而難受--這便是”悔不當初”之意,但神是無所不知又怎會不知掃羅的失敗呢?本章用「後悔」這字是「喘氣」之意,但「喘氣」也可以有兩個不同意思--一些令你極度失望的事會使你「喘氣」,這是「後悔的喘氣」,另一種是你預期發生不幸的事,卻沒有發生,會喘一大啖氣,即放心、釋放之意,這字很多時會譯作「安慰」。神的「後悔」其實是表達祂對掃羅的失望、難受,而非神的全智出問題。

5. 責不在我?
掃羅見到撒母耳便即時對他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撒上 15:13下),撒母耳反問他:「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那裡來的呢?」(撒上 15:14下),這豈不像神面對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後的情況般,沒有直斥其非,用反問的方法詢問他,目的是希望他能直接的承認自己的錯。

掃羅又再重覆他過去的狡辯技倆,將責任推在子民及神身上,「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撒上 15:15下),他指出是百姓愛惜上好的牛羊並用作獻祭,百姓真的有這樣大的權去揀選那些掠物嗎?他真的是愛民若子,那麼體恤子民的心意而讓他們擁有那些上好的牛羊嗎?他真的對神那麼敬佩願將最好的呈獻予神嗎?聖經很清楚指出是掃羅及百姓愛惜牛羊及亞甲而不誅之,撒母耳亦指出他是”急忙擄掠財物”(撒上 15:19),相信大家均相信這只是他的託詞,但他仍要”死撐”下去,「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撒上 15:20-21),他也知道這些是”當滅之物”不能保留。在他們的歷史中亞干便是因貪心、違背神的命令偷取了”當滅之物”,使自己軍隊戰敗,數十人被殺,及後自己及全家也成了”當滅之物”,他沒有吸取歷史的教訓,特別在戰勝後勝利貪婪充昏了他的頭腦,而在他的託詞中說:百姓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撒上 15:21下),這很清楚顯出他與神的關係是如此疏離,隨即掃羅再次宣告神厭棄他作王。

6. 真誠悔改?
「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 15:23下)在此宣告下掃羅真的有點驚懼,因撒母耳始終是民間公認神的僕人,於是他便無奈認錯,「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撒上 15:24下),但是責任仍是推向百姓,可笑的原因是他懼怕百姓,他真的懼怕百姓嗎?

他懼怕百姓卻不懼怕神,對嗎?他懇求撒母耳赦免他的罪並願意與他一同回去敬拜神(撒上 15:25),撒母耳拒絕,再次宣告「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撒上 15:26下),當撒母耳轉身離去時掃羅扯著他外袍的衣襟,豈料衣襟因此被撕斷,撒母耳隨即宣告這是一個象徵性的預兆,「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撒上 15:28)

掃羅再次無奈的認錯--自稱有罪,但他隨即要求撒母耳作出政治上的讓步,「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神。」(撒上 15:30下),他害怕百姓知道他的被棄,故要求撒母耳與他一同表示團結,撒母耳為了顧全大局不想此刻新王未出現前而表明決裂會引來很大的動盪,或甚至會引來一些人乘機作亂謀利,故無奈地與他一同離開,「於是撒母耳轉身跟隨掃羅回去,掃羅就敬拜耶和華。」(撒上 15:31)。

及後撒母耳便把亞瑪力王亞甲殺死於吉甲(v. 32-33),可悲的是吉甲是掃羅被膏立的地方,但吉甲也是掃羅被棄絕之地,更可悲的是掃羅最終是死在一個亞瑪力人的手上(撒下 1:1-10)。

7. 順命為首
在掃羅的失落過程中我們透過撒母耳的教導(責備)對神心意有更多的了解,撒上 15:22-23當中有四句對句,當中我們需特別銘記心上。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 15:22-23上)

神要求人獻上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是律法規定必要獻,平安祭是自願獻上,神是歡喜人的獻上,但更重要不是那些祭物,而是人樂於聽從祂的話,聽從祂的話的人便會樂於獻祭。公羊脂油--利 3:12-14指出獻山羊時要將羊蓋臟的脂油及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用火焚燒獻給神,這是美好的部份,人一定不可吃,這是屬神的(利 7:23-25)。

叛逆、頑梗表示不聽從神的命令、吩咐,不遵從,更甚至反對、對抗,這罪等同拜偶像、行邪術。神明令禁止人拜偶像、行邪術,若行必受嚴嚴的刑罰(申 18:10-12),可惜我們往往輕忽了這警告,神吩咐我們彼此相愛、渴慕追求認識祂、甘心樂意事奉、感恩回報、樂於奉獻,這豈不是神的心意、神的吩咐嗎?請問我們可有遵從?可有順服?若沒有,我們可有想到會被放棄、被神刑罰呢?!掃羅便是沒有完全遵守神的命令、按神心意行,且不認真面對自己、不真心悔改而被棄。求神藉此提醒我們要小心,免重蹈覆轍。

特別在遵行神的命令時,很多時我們會遵從但往往到了某一個地步我們便停止,一旦接觸到「上好的美物」我們便劃界自限,拒絕再踏多一步,我們有陣子會放棄那次好的,正如掃羅殺那些瘦弱殘疾牛羊,卻不甘於放棄那深深吸引著我們的東西、人或嗜好。我們的事奉、奉獻擺上時可有「肉刺」「受損失」的感受,有陣子若有也是好的,因為是表示我們要放棄一些我們歡喜的東西跟隨神,那是觸及我們「上好的物」,而非將「次等」的給神,我們常常會向神討價還價,要祂允許我們保留亞甲與上好的擄物,那麼我們就甘願順服,這是錯的!基督毫不保留地愛我們將自己獻上,我們又怎樣回應這份愛呢?

若我們不肯毅然決斷切割那容易引起我們犯錯的”上好之物”,一天我們也會滅亡在這”美物之上”,正如掃羅最終為亞瑪力人所殺。因神預先看到我們前面的危險,知道那些是我們的絆腳石才叫我們刻不容情地將他摧毀。若憐恤”亞甲”以致我們沒遵行神心意,一天我們的冠冕也被取下,戴到別人頭上。求神幫助我們除去該除去的”上好之物”與”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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