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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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百害一利

弗4:2-3

作為信徒我們不是單求自己的喜悅、甚至不求自己的喜悅,乃是要叫鄰舍喜悅:「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15:1-2),但我們絕不能因為討他人喜悅而放棄原則。事實在現實生活中,衝突、爭拗是難免,聖經可以說是一連串的衝突史實記載,不單是國與國、民族與民族間的爭鬥,如:猶太人對非利士人/米甸人、以色列國對巴比倫/亞蘭等國,也有家庭中的衝突,如:撒拉與夏甲、雅各與以掃,也有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如:門徒中彼此不和。教會亦然,因教會是由人組成,基督徒乃是改善中的罪人,仍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聖經從沒有掩飾教會、信徒間是會有衝突的,如:牧者之間、牧者與執事/領導層,或牧者與會友也會有不和諧的情況出現。故保羅不斷提醒我們要「彼此接納」、「竭力保守合一的心」──「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2-3)。很多時我們會避而不談衝突,但這並不表示沒有事發生,衝突是否一定不好?百害無一利?不能講?要逃避?從另一角度看,有陣子衝突也可以產生另一些正面作用。

我們試從舊約、新約兩個不同類形的衝突探討成因、處理方法及一些正面效果。

1. 家庭恩怨 因財失情

家庭成員彼此不和、常有衝突,這似是司空見慣的事,除了因性格不合外,大多數是因財失情,聖經中早有這些事情出現。我們從雅各與外父一家的衝突看他們如何面對、背後有甚麼屬靈意義及從另一角度看對雅各有甚麼好處。

關係惡劣:雅各「聽見」他的舅仔們對他不滿的話,說雅各將他們父親的財富奪去,「雅各聽見拉班的兒子們有話說:『雅各把我們父親所有的都奪了去,並藉著我們父親的,得了這一切的榮耀。』」(創31:1),而且是在他們父親提攜、帶挈下才有今天的成就。這也是事實,雅各是孑然一身投靠拉班,但現今他的羊群比拉班更多、更好,因此拉班的兒子們看在眼內,內心不是味兒是可推算到。雅各不單聽到舅仔們的說話,更「看到」岳父對他有不滿的表現,「雅各見拉班的氣色向他不如從前了。」(創31:2),他知道長此下去是沒有改善機會反之會惡化,再加上神也給他這樣的指示:「耶和華對雅各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到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創31:3),故決定離開歸故土。 槍口對外:衝突會引來一些好處是會將一些原本關係不好的人拉近關係,正如審判耶穌的彼拉多和希律原本是不和,但因審判的事卻使他們的關係改善(路23:11-12)。雅各的妻子、兩姊妹拉結、利亞彼此關係欠佳且明爭暗鬥,但卻因此事使她們一同面對相同的敵人──父親與兄弟。雅各召了她們來,和她們分享其感受與計劃,她們樂於聽從,一致「槍口對外」,因她們也感受到父親視她們為「外嫁女」、歧視、對她們不好,故她們必需站在丈夫那邊,維護自己的利益,「拉結和利亞回答雅各說:『在我們父親的家裡還有我們可得的分嗎?還有我們的產業嗎?我們不是被他當作外人嗎?因為他賣了我們,吞了我們的價值。』」(創31:14-15),於是她們聯成一陣線對付父親。這也是常見的事。 積怨日深:衝突不會是第一天便產生,一定是很多不滿、怨氣越積越深、沒有解決,但終有一天忍不了便一次過爆發出來,雅各在此一次過爆發其不滿、積怨,「雅各就發怒斥責拉班」(創31:36上),其內容與雅各對妻子的分享相同,他控訴外父時便知當中有甚麼問題: 數改工價:拉班多年間「十次」改其工價(創31:7)──當然不是加他的人工,乃是扣減他的工錢。 慘被剝削:雅各為拉班工作二十年,他盡忠職守,甘願承擔那些不能控制、又不是他犯錯而招致的損失作出賠償,甚至看守的羊被其他野獸吞噬,他也是自己賠上。從及後所訂的律法中我們得悉被野獸吞噬的牛羊,看守者是不用賠償的(出22:13);還有當那些羊被偷走,拉班要向雅各索償(創31:39)。 辛勞無功:雅各更指出他工作的辛苦,「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創31:40)。從拉班沒有反駁便可見他工作環境的惡劣、工作時間長,外父是苛刻的,他一直被剝削。雖然神賜福他,叫他的財富日增,但內心的不忿不會因此減退。

其實這積怨早早在心,他愛細表妹拉結但因沒有聘禮下要為她作七年苦工,但所得到的卻非其所想,拉班竟將大女兒利亞給他作妻子,結果他要多作七年作禮金,「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創31:41),他心中怎會沒不滿呢!故此二十年後離開是合理的。

他們是趁岳父、舅仔在外放羊時偷偷逃走的,「當時拉班剪羊毛去了…雅各背著亞蘭人拉班偷走了,並不告訴他,就帶著所有的逃跑。他起身過大河,面向基列山行去。」(創31:19上,20-21),及後他們發覺雅各一家已逃走便追趕他們,追了七天才在基列山追上他們,經過一輪爭拗──其實是雅各指控他們的不是──他們看到大局已定便「和解」、彼此立約、甚至表面祝福對方。

互相指控:拉班指責雅各為甚麼不坦坦白白告訴他想回鄉,若坦白說他必會給他離開,「又不容我與外孫和女兒親嘴?你所行的真是愚昧!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神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創31:28-29),但我們肯定若雅各真的如此,拉班怎會讓他走?即使讓他走,其財物、羊群大部份均被逼要留下,這只是門面的美言而已。 擺和頭酒:決裂已定、去意已決、無法改變,結果他們立約,那份約不是「和約」,只是「互不侵犯」,立約後便一同吃「和頭飯」、喝「和頭酒」,「『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雅各就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又對眾弟兄說:『你們堆聚石頭。』他們就拿石頭來堆成一堆,大家便在旁邊吃喝。」(創31:44-46),這清楚指出以此石為楚河漢界,以後大家不再見面,各不能越界到對方那裡,這樣衝突便終於此息,「這石堆作證據,這柱子也作證據。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創31:52)。事實很多時一些衝突最終的結果是大家各不相干,親人、有血緣關係者也會成陌路人,至死也不相往來,這也是好的,免得衝突再下去。

拉班最終也顯出他對女兒的愛──雖不及其兒子,立約後翌日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拉班「與他外孫和女兒親嘴」顯示對他們的愛,他警告雅各不能苦待其女兒,更不能再娶其他人為妾,否則神必會審判(創31:50),最後也為孫兒們祝福、吻別,因知此後再沒有機會見面了(創31:55)!但他卻漠視雅各,沒有和雅各親嘴,這與他第一次見雅各時(創29:13)很熱切歡迎、擁抱、和他親嘴成為一強烈對比。事實不少衝突的結果雙方在起初見面和最後見面時的表現是有很大差距的。

神的介入:這事背後有神的保守,神除了要雅各回歸故土外,背後也給他保護,當拉班得悉雅各全家逃走且帶走不少財富、牲畜時,他們很氣憤,甚至可能會有暴力或惡劣的手段對付他們,但神卻出手阻止,「夜間,神到亞蘭人拉班那裡,在夢中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創31:24),這也是神過去保護亞伯拉罕所用的方法。雅各也得悉神給他如此的保護,故也用此來駁斥拉班,「若不是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神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創31:42),可見神一直保守雅各,給他豐富的財富(創世記三十章便有記述此事),保護他免受災害,神的恩典是何等的大。 百害一利:這二十年的被苦待也有正面的意義,雅各是母親的嬌兒,一直由母親操控、安排為他作很多的事,但這些痛苦成了鍛煉他的課程,他竟能脫胎換骨,變成嚐過人間苦煉的「成人」而不是永不長大的「嬰孩」。更重要的是神不單祝福祂的兒女、子民有好的物質生活,更要我們面對隱藏在內心一些未解決或不想面對的事,甚至用一些方法迫使我們面對,這樣才使我們生命得以煉淨、有所突破。

雅各為甚麼要逃走?因他用計取了兄長的長子名份,並欺騙父親得到長子的祝福,他知兄長對他不滿、甚至想殺他,故他才逃走!二十年來兩兄弟各不相見,但那份怨恨可有解決?他可有道歉?神要逼使他面對兄長──在甚麼地方跌倒便在甚麼地方站起來,「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雅各是懼怕面對兄長,但此刻要面對呢!事實當雅各逃走的第一天,神已經向他宣告,有一天要回歸故土(創28:15),但雅各一直逃避,若非不能再忍受那些衝突,他仍會逃避下去。

亦因此次見面終使雅各釋懷,因為以掃同樣蒙神祝福有不少財富,當兄弟相見時以掃不再怨恨雅各,他歡迎雅各回來並拒絕他送的禮物,「以掃說:『兄弟啊,我的已經夠了,你的仍歸你吧!』」(創33:9)。事實雅各最終沒有回到以掃那裡而往疏割居住(因他心中仍有恐懼,怕以掃只是表面寬恕而不願與以掃同住,結果害了自己的女兒──詳見創世記三十四章)。

在見以掃前神親自向雅各顯現,並和他摔跤,這使他的大腿窩被扭,以後不良於行──屬靈意義是叫他不再靠自己的力量、聰明,神並要他易名為「以色列」,亦成為以色列人的「國父」。故此是次雅各與拉班一家的衝突對他而言是有另類好處。

神愛我們,祂要我們面對我們不願面對的事或人,叫我們生命得以更成熟。

2. 教會內鬥 以義爭執

家庭因利忘情是常見之事,但這種衝突在教會中不是沒有、卻不多,教會常見的衝突乃因各自認為自己是為神的事而發出正義之聲,認定對方錯而堅持己見,結果相持不下而產生衝突,這當然是悲劇,因不單傷了彼此間的感情,更失卻見証、影響信徒,也引來非信徒的嘲笑,負面的影響大,但當中或許仍有一些正面的事,我們試從使徒時代兩位德高望重、受信徒敬重的領袖的衝突看有關的信息。

事緣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時當中一位年青人馬可半途而退、離隊。到他們第二次宣教時,巴拿巴仍想帶馬可前往,但保羅卻不肯讓馬可再投入團隊中,結果兩人便為此起爭拗;縱使兩者有深厚感情,甚至保羅應視巴拿巴為恩人,但仍未能使他們有共識而產生衝突,結果:「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徒15:39),他們不單爭論,更分道揚鑣。

誰對誰錯:這件事誰對誰錯呢?其實兩者均有責任,但似乎保羅所佔的成份較多,因保羅曾在無知情況下殺害不少基督徒,及後他悔改歸向神,並願意參與事奉,但卻不為當時教會領袖所信納,只有巴拿巴接納他,帶領、推薦他予使徒,因巴拿巴高尚的情操、美好德行而得到信徒所信服,結果是巴拿巴帶領保羅出身,若沒有巴拿巴便不一定有保羅,保羅犯那麼大且多的錯巴拿巴仍可接納他,但他卻不能給其他人機會──特別是年青人──這便是保羅的錯。 衝突原因:雖然馬可是巴拿巴的姪兒但兩者的衝突並不是基於私利,只因兩位領袖的重點、價值觀不同:巴拿巴重視的是「人」本身,他樂於扶持別人,正如他建立保羅一樣,故他樂於再給馬可機會;但保羅是一位事工型的人,他重視成果、效率──這往往是領袖的焦點,人是放在次等地位,一個人不能勝任則盡快換人,不能因這人影響大局。因兩人的觀點、價值觀不同,而又堅持自己的想法、決定是對,是為神發聲、為公義而戰,故不肯讓步,結果產生分裂。若兩者肯有開放的討論、不堅持己見,探討兩者可有協調的地方,如保羅約見馬可探討上次離隊原因,是次若參加第二次旅程又有甚麼抱負或困難?若發覺其有所改變、是次意志更堅定便再約法三章下允其參加,又或發覺其仍未成熟、仍有很多問題未解決則再阻止他參加,那麼巴拿巴也較易接受,衝突亦可能因此平息,可惜我們看不到這些事出現。 百害一利:這次衝突又引來甚麼正面的影響呢! 多一戰線:雖然他們有衝突但卻沒有因此而放棄事奉,仍繼續宣教工作,這是值得欣賞的,因不少人會因一些衝突、失望而退出江湖。結果原本是一隊的宣教隊卻因此而變成兩隊宣教隊,保羅揀選了西拉走遍敍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他就走遍敍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徒15:40-41),而巴拿巴則帶著馬可往居比路去,這地方其實與巴拿巴有密切關係,因巴拿巴是居比路人,「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徒4:36),他再回自己的家鄉堅固家鄉中的肢體。而保羅的行程是由陸路前往,他到了特庇、路司得在此他帶領了提摩太,再往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後因馬其頓異象而轉往歐洲,結果有不少人因這宣教隊的事奉而認識主,更多人因這兩隊宣教隊而得到牧養、建立與祝福。兩隊宣教隊成員均認真事奉、忠於使命,效果怎也比一隊來得好及多。 出新領袖:第二次宣教,保羅要帶領西拉前往,西拉在第一次宣教時已稍露頭角。西拉本身有先知及教導恩賜,亦經過考驗而有能力成為保羅的合作者;西拉是在弟兄中作首領的(徒15:22),當然西拉本身是有不錯的質素,西拉為主的使命將生死置之度外,「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徒15:26);西拉也能用不同的話語勸勉弟兄,堅固他們(徒15:32)。但始終有兩位頂尖兒領袖,他只能扮演次等的角色,但因這次爭論、分裂,西拉可以成為第二領袖,亦因此造就了他。我們相信英雄做時勢,但同樣時勢做英雄。一些人要有機會給他們發揮才可以出頭,及後數章便記載了保羅與西拉如何在不同的地方服侍。

今天基督教機構及教會亦有一些「老人掌權」現象,一些教會領導已經是高齡長者、甚至講道、帶領能力衰退情況下仍不願退下讓後輩有機會作帶領,這是可悲的事,因這樣會扼殺不少人才,也造成教會損失,這是那些高齡領導需反思的地方。這兩三年也是香港教會領袖的退潮,希望有更多新一代領袖能冒起,前輩扶掖後輩,給他們多些機會,這才是教會的祝福,故此一些衝突或困難也有其正面的效果。

教會面對不同的課題時,牧者、領導有不同的觀點,有些從牧養、有些從行政角度去衡量,因而產生不同的看法、張力,若處理不好便成衝突。異議不是罪──君子可以和而不同,異議會帶來一些爭辯,但也能激發一些新的看法,甚或有創意的解決方法,而往往這些爭辯者均覺非為己的利益和榮辱,而為了神的事工、為了伸張正義,但事實往往或多或少均會滲入一些主觀及個人因素,正如:馬可與巴拿巴有親屬關係、有深厚的感情,保羅也可能因馬可的離去而有不滿,正義感便成為他們不願妥協的主因。解決衝突最重要是不要自以為權威、不理會他人的意見、有強烈的排他性、缺乏靈活和包容,更可悲的是往往原本是針對事卻變成針對人,與權威者有不同意見時則被視為挑戰該權威者、想奪權。這種狹隘而偏差的思維帶來的傷害是無法估計,這也是撒旦歡喜用的方法,破壞神的家。

若某一方及後看到自己所堅持的意見有偏差便需有道德勇氣、承認自己是有不足之處,我們看不到保羅日後可有再與巴拿巴交往;經歷衝突後我們要承認不一定能再合作、繼續前往,只要不懷恨已經足夠了。但日後卻看到保羅在書信公開承認馬可在事奉上有好的表現,是傳福音的好伙伴(西4:10),「獨有路加在我這裡。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4:11),這種肯承認過去有不足的勇氣是值得欣賞的。

小結

衝突帶來的破壞定比建設來得大,故我們盡可能避免衝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但當有衝突時我們要好好面對,教會常為了見証、以和為貴便私下商討、低調和解或離開,或為顧全大局及雙方面子、或以不洩漏私隱的考慮下而不讓弟兄姊妹得悉,但這方式會有不良的後果,因縱使當事人成功解決彼此間的衝突,但別人無法得悉他們排難解紛的成功經驗從而吸取教訓、有所學習,這是很可惜的。正如保羅、巴拿巴的衝突之前是他們討論外邦人需否遵守猶太人的律法,此事他們也大大爭辯,是次是涉及教義及影響深遠,但聖經記載了他們處理的整個過程,這給後人有很好的學習機會,故此我們也不一定要隱藏一些爭辯──當然也不是刻意宣揚。我們要正面面對、盡早解決而不讓問題惡化才是上策。

最上上策是當有不同的意見時要用心聆聽對方的意見、好好思考及放下自己,在神面前尋求哪個是最貼近祂的心意而遵行,這才是教會及自己的祝福。




歡迎肢體對牧者宣講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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