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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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尼希米記析讀(12) 鑑古思今

尼希米記析讀(12) 鑑古思今
(尼9章)

當城牆建好後,他們有一個靈命的復興,這源於他們對神話語的渴求,水門聚集多日,長時間聆聽神僕人的教導,及後他們歡欣享受神所賜的福氣,歡樂慶祝,但接下來的是悲哀、禁食與認罪。

「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尼 9:1),十五至廿二日是住棚節,是慶祝歡樂,此刻卻是悲哀,為何有此截然不同的轉變?按律法亦有此情況,他們慶祝新年(吹角節),十天後便是贖罪日──要悲哀,十五日是住棚節,又是歡樂的時候,是喜與悲的交替,這也是反映著人生也是如此:人生豈會常常快樂而無衝擊,常會樂極生悲,但哀痛又不會無止境地下去,失落一段時間又會柳暗花明,愛我們的神總體是要我們開心過生活,故快樂的日子應較要悲傷的日子多,但神也要他們在歡樂中面對過去的事實,反省昔日之過失,才能邁向新的挑戰。

此章的重點是利未人實踐他們的職份,繼續文士以斯拉所作的帶領會眾舉哀禁食、認罪,百姓聚集,頭蒙灰塵,禁食以表難過,為先祖、自己的罪禱告。一群利未人負責帶領及教導他們贖罪的禮儀(尼 9:4-5),「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尼 9:2-3)。當天四分一即三個多小時誦讀律法書,另外三小時認罪與讚美,這樣長時間認罪、讚美是他們復興的延續與表現,是次聚會也是自發,不是律法規定。V.4記載八位利未人在台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神──宣告認罪的禮儀開始,「哀求」是求神幫助,承認他們需要神的憐恤、赦罪的恩典,求神幫助。V.5另一批利未人──當中有部份是第一批人繼續在其中──呼喚他們認罪後則進入敬拜中。

利未人教導他們如何從歷史開始,回顧祖宗悖逆,省察他們自己也同樣不順從神的罪,鼓勵眾人認罪祈禱,並帶領他們作出群體性的認罪禱告。

跟著的記載是利未人帶領百姓作團體的認罪禱文,猶太人除個人的禱告,也有群體的禱告,詩篇亦有不少懺悔詩。此禱告是回顧歷史,看到神的恩慈、人的叛逆,這是我們今天所缺乏的,我們很少為我們的先祖認罪,更少從歷史角度看我們今天的情況,猶太人卻被教導常透過歷史看今天情況──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

我們研讀這禱文便會重溫聖經的歷史,看神的作為及人的回應,從而反省今天我們個人的歷史,若跟著這樣行對我們屬靈生命一定有裨益。

1. 歌頌神能(尼 9:5下-6)

會眾認罪禱告以讚頌、敬拜開始,我們的思維要想到神的榮耀、尊貴,祂創天造地,當我們沐浴於大自然中,心中怎能不驚嘆神的能力?宇宙萬物一切均是神創造、保存,神是獨一無二的主宰,是以色列人、也是我們信徒應有,且要堅守的信念。

2. 亞伯拉罕(尼 9:7-8)
很簡短兩節便帶出神對亞伯拉罕的揀選、呼召、改名、立約及應許賜迦南地的事,此點特別強調神的主權,祂有揀選的權柄,是公義的,除了得救是給予每一個願意相信的人外,祂特別揀選也非無緣無故,乃因那人有特別的地方。亞伯拉罕被揀選因他在「祢面前心裡誠實」,「誠實」這字是「可靠、忠心」之意,即亞伯拉罕對神有信心,故神揀選他,這也是祂公義的表彰。

3. 神恩眷祐(尼 9:9-15)
禱文中述說出埃及、過紅海的事,與詩篇所提及的很相近(詩 78:12-14, 105:23-38, 106:1-12, 135:8-9, 136:10-16),因是他們歷史中很重要的時刻,也顯出神的屬性與拯救,這使他們對神有更大的確信。

3.1 體恤苦情(尼 9:9-10)

「看見」、「垂聽哀求」、「施行神蹟奇事」顯出神對他們的愛及大能。十災是當時空前絕後的權能作為,神亦因此得了名聲,其他民族也感到驚懼,對神有一定認識。

3.2 開路拯救(尼 9:11)

在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情況下,神為他們開路拯救他們,使他們得拯救,並殲滅敵人。

3.3 保護引導(尼 9:12)
雲柱、火柱引導他們走曠野路外,雲柱遮蔽熱日光,火柱給他們照明,當埃及軍兵追殺他們,雲柱又轉到後頭阻擋追兵,保護子民(出 14:19-20, 24)。

3.4 賜下律法(尼 9:13-14)
在西乃山神賜下典章、律法、誡命,為他們訂定生活、敬拜準則,亦使一個鬆散、沒有組織的民族成為國家的雛形。此節經文特別強調律法的正直和美好。

特別提到「安息聖日」,要他們重視此日,因為為奴之時國破家亡後他們欲休息也未必有機會安歇,或被迫仍要工作,特別被擄歸回後要他們珍惜。

3.5 一無所缺(尼 9:15)
那麼多人在曠野飄流,食物、水是很重要,他們不能務農,畜牧也少,故食物一定會短缺,而外人亦幫不了忙,神便從天上賜下嗎哪給他們作食物,又藉摩西擊打磐石出水以解其渴,四十年來一無所缺,「在曠野四十年,祢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尼 9:21),更重要賜他們地業使他們可以落腳(尼 9:22-24)。

4. 忘恩叛逆(尼 9:16-18)
雖然神那樣祝福他們,可惜他們不單沒有受恩回報,反而行事狂傲,即任意妄為,專橫跋扈(尼 9:16-17)。三不──不聽從誡命、不順從、不記念神所行的。背逆神並要推翻摩西,自立首領要重回埃及,更做金牛犢代表神的形象,用外邦人放縱的方式敬拜神,大大侮辱神。

5. 恩典依然(尼 9:17-25)
子民雖然背叛神,但神的恩典仍超出人可想及,「但祢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並不丟棄他們。」(尼 9:17下),「祢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尼 9:19上),「祢也賜下祢良善的靈教訓他們」(尼 9:20上),「在曠野四十年,祢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尼 9:21),並給他們能力勝過那些外族,使他們得地為業。這些禱文沒有提到約書亞,其實神才是迦南地的征服者,「因祢的大恩,心中快樂。」(尼 9:25下)。

6. 士師時代

以色列歷史在進入迦南地又未有君王之前的年代被稱為「士師時代」,這年代是黑暗時代,他們已進入那流奶與蜜的應許地,但卻沒有完全趕走那些外邦人,反受到這些外邦人的影響跟隨他們拜偶像、放縱,結果神便藉外族人對付他們,使他們反省,他們在困苦中哀求神,神憐憫興起士師幫助他們反敗為勝,豈料當他們穩定下來卻又重蹈覆轍,「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祢,將祢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祢的眾先知,大大惹動祢的怒氣。」(尼 9:26),「惹動怒氣」指犯了褻瀆的大罪,但當子民哀求,神又發動憐憫的心,「所以祢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祢,祢就從天上垂聽,照祢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尼 9:27),結果是:「叛逆、奴役、悔改、拯救」的循環。這會否又是我們靈命的寫照呢!

7. 先知時代(尼 9:30-31)
儘管人不時背叛,神也將他們交付敵人手中,這是神的責打,但神仍憐憫他們,「但祢多年寬容他們,又用祢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祢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尼 9:30),神藉先知給他們諄諄勸導、指責,可惜子民卻無動於衷,先知大多「失敗」而回,最後神無奈讓他們國家被滅。「列國之民」是指亞述與巴比倫,但神仍憐憫他們,「然而祢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祢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尼 9:31),他們並非完全被滅,神仍為他們留下「餘種」,一小撮的餘民給他們有機會回歸。

8. 回歸後況(尼 9:32-37)
這是全篇禱文最重要的部份,也是他們現今的狀況,他們向神求,「我們的神啊,祢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祢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祢不要以為小。」(尼 9:32),從亞述到現今──即亞述滅以色列國,他們被擄再過渡到現今波斯時代,他們在漫長的日子中受壓,國破家亡,受盡凌辱,生活艱苦。「現在求祢不要以為小」意即「不要輕看在祢面前一切的艱難」,我們受的苦是很大的,甚至有意思是:神或許在祢看來是一件小事,但對我們來說卻是沉重非常,並不容易,故請神可否「再輕手」一些。

但他們仍承認神的刑罰是公允的,「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祢卻是公義的;因祢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作的是邪惡。」(尼 9:33),承認他們及列祖所作的是邪惡,不珍惜恩典、常背叛神,是罪有應得的。很多時我們覺得自己沒有錯,受罰是冤枉,但事實非如此,這便是沒有真正悔改的心。利未人為著在上掌權者代認罪,「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祢的律法,不聽從祢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他們在本國裡沾祢大恩的時候,在祢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祢,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尼 9:34-35),這也是我們該自省,我們對一些政治領袖的領導、操守不滿,我們會指責、批評,但我們可有為他們所犯的向神認罪,求寬恕?利未人為先祖認罪,但他們均已離世,甚至亦已遭到神的懲治,但利未人仍為他們代求,那更何況現在在位的呢!事實現今的領袖有不少是沒有遵守神的道、律例、典章──或許我們會說他們未認識神,但很多普遍的律法是刻在人的心版上(羅 2:15),如:不可貪心、不行詭詐、不欺壓弱勢的人、重視人民,這是非信徒也知道也應持守,當他們犯此錯我們可有為他們禱告呢!

結果是他們應在神所賜那肥沃土地上作主人,但現今卻成了奴僕,因為縱使已回歸故土,但那地土已屬波斯王朝,而所出產的也不是屬於他們(尼 9:37),「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大家可以想像那些悲慘境況,他們的婦女可以隨時被凌辱、姦污,他們的男丁可能隨時被徵作苦工,他們餵養的群畜可以隨時被奪去以致一無所有,他們活在恐懼、沒安全感下,是何等可憐,故他們渴望得到神的赦免,求神不要輕看他們的苦楚,他們希望藉此真誠、透切的認罪得神寬恕,故作出此團體認罪禱告。

最後他們甚至立約重新歸正,「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尼 9:38)。

9. 小結
在整個團體認罪的禱文中,我們看到神的憐憫、慈愛、公義與恩慈,但更見到人的頑梗、忘恩、悖逆與固執。神彰顯祂的公義審判罪惡,懲治他們,但仍為他們留下餘種、恩惠,正因這樣,人才可以放膽向神認罪求寬恕,今天我們又如何呢!

我們可有鑑古思今?用一些時間細看我們過去的年日──或最近一、兩年,數算我們可有蒙恩但不知恩、知恩而不感恩、感恩而不報恩,甚或輕蔑神恩、不斷犯錯使神失望,趁神還未下「重手」刑罰時願我們懂得求寬恕,更為我們過去的歷史領袖代求,這才能使自己、社會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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