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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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夫婦:張大眼睛

張大眼睛(使徒行傳4:32-5:11) 1


初代耶路撒冷的教會正在經歷一段不可置信的持續成長時期。新信徒加入了教會,團契生活很棒,教會也漸漸成長茁壯起來。然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很美好,不是所有的動機都很令人欽佩,也不是每個在教會的人都得救信了主。不久以後,偽君子、模仿者和騙子都成為教會的團友,但卻不是基督的肢體。要分辨出麥田中的野碗豆、綿羊群中的山羊並非絕不可能,但卻很難辦到。就在教會首次獲得她的名稱之前 (11節),一件非比尋常、又可悲、不幸的事件就在教會中發生了。金錢揭露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婦醜陋的一面,他們不折不扣得玩起偽裝及角色扮演的遊戲,也徹徹底底引起一場災難。他們以為他們的秘密是安全的,他們應該會被讚揚,並且不會有人發現他們的祕密。

一對夫婦怎麼會如此的自我中心,又如此自欺欺人,並且在經過了多年婚姻以後都不自知呢?兩人怎麼會錯到這種地步呢?為什麼誠實對於一個家庭及神的家而言,是這麼重要?

擇偶謹慎能使雙方得益
(Choose Each Other for the Better, Not Worse)

5:1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5:1-2)

好人常被壞的姻緣對象所吸引之說法,自有它的道理。有些善良的人很容易被吸毒者、濫用者、流氓、賭徒、花花公子、酒吧客、流浪漢、墮落者和罪犯所吸引。這些求婚者有些是「高維修」的傢伙,有些是無賴,有些是流浪漢。要使這些惡棍改過遷善其實是既浪漫又理想化的一件事,但卻不切實際,甚至會使人崩潰。

丈夫和妻子選擇彼此,是為著自己或雙方都好,不是要損害或降低自己。亞拿尼亞與撒非喇便說明了麻煩加倍、瞎子領瞎子,和兩個傻子亂闖的故事。事實上,他們的結合帶了不利的關係;他們很糟糕,彼此都互相毒害;他們不適合在一起。婚姻沒有為他們帶出雙方最佳的一面,而是引出了彼此最糟的一面。他們十足的醜陋、令人無法容忍、也膚淺至極。他們沒有鼓勵對方往高處走,卻彼此拆毀地走到新低點。他們沒有帶出雙方最好和最美的一面,反而是引起大家缺點和最糟的一面。

好萊塢願意影迷相信愛情是盲目的,但是在戀愛和婚姻中,檢查相互的品格比選擇他的魅力來得更重要;選擇彼此的誠實比智力還重要,看清彼此的道德水平和家庭教育比看重社交聲譽或財務能力還重要。你不必跟一個完美的人結婚,但是你一定要和一個有操守的人結婚。你無法找到沒有缺點的配偶,但是你要清楚他的為人是否誠實、可靠、勤奮,是否是一個不欺騙耍詭詐的人。挑選一位值得信賴和誠實的人,遠比找到一個有才華的人更至關重要。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代表那種無視於對方缺點的夫妻。倆位都是彼此的副本,半斤八兩,如出一轍。兩個都是說謊或作假見證也不會覺得羞愧的人。說謊是他們生活的一部份,也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廣東人說他們說謊如「吃生菜一樣」。他們的眼不眨、心不跳,也臉不紅。他們不認為說謊是嚴重的問題,或者會有什麼後患,或者會自食其果。他們的問題不在於奉獻的數目或能力,而在於他們奉獻的態度和心意。奉獻的關鍵是:「所獻的禮物是能否代表你自己?」、「是否是出於尊敬?」以及「你是否有所保留?」

「suneido」這個字可以用來描述撒非喇所演的角色,這字是出於二個希臘字「sun/sum」(一起) 和「eido」(知道)。她是圈內人,一個見多識廣的妻子,曉得事情細節,而且詭計多端。沒有什麽能够瞞的住她,她沒有不知道的事,是一個不必猜測先生的人。她不能哭泣說:「我被冤枉的」、「不可以怪我」或「我是無辜的。」她是睜大眼睛進入婚姻,而婚後緊閉雙眼的人。

改變配偶能令雙方成長
(Change Each Other for the Better, Not Worse)

5:3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4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 神了。」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6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徒5:3-6)

改變配偶是雙方面的事,絕不是單方面的。要求其配偶改變,而不願意自我檢討是婚姻的殺手。

配偶有責任告訴對方他們不喜歡聽到的東西,不是要發洩不滿,而是要改進婚姻。當然,這必須以正面的態度、動機和合適的情況為前提。我的妻子自稱是我「現實的鏡子」,意思是她給我正確的回饋。有些意見我認為囉囉唆唆,有些很無聊,有些是女人的談論,但是她是我最厲害的評論家、最好的判斷者、和最貼身的觀察員。有些事情實在是忠言逆耳,但我們也都認同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我不囉唆你,囉唆誰呢?」

彼得公正地指責亞拿尼亞奉獻的態度。第4節的「作主」在希臘文是「exousia」,在《新約聖經》共出現103次,一般翻譯為「權柄」,經常是用在耶穌與門徒的「權柄」。這個字另有四次譯作其他的意思,分別是一次的「管轄」「jurisdiction」(路23:7),一次的「自由」「freedom/liberty」(林前8:9),以及出現兩次的”right”,希伯來書13:10和合本漏譯,新譯本譯作「權利」,啟示錄22:14和合本譯作「權柄」,新譯本譯作「權」。

奉獻是必須的,但是基督徒還是有「權柄」或「管轄權」決定給或不給。他們有自由多奉獻、少奉獻或不奉獻。不像異教的膜拜儀式那樣,教會會友不需要簽字或發誓要給十分之一的奉獻。沒有人拿槍指著會友的頭,也沒有人會拍攝那些拒絕奉獻者的照片,教會也沒有監視錄影帶來看你是否奉獻,並且奉獻袋也不會因為奉獻太少而發出警告聲。甚至,聰明的牧師也絕不會探聽會友的奉獻。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很久以來都不互相提醒對方要遠離不恰當的事情,也很久未彼此鼓勵要做正確的事,因此他們成了大騙子。希臘文動詞「放」(2節) 描述亞拿尼亞很可悲地模仿別人正確的行為,把錢放在使徒的腳前,她的行動完全沒有熱情,也沒有獻上的心意。這動詞曾分別出現在使徒行傳4:35和4:37:之前,「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接著,「巴拿巴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亞拿尼亞雖有類似的行動,卻沒有正確的心態。她所陳述的部分值得接受,但比例卻不令人滿意;樣子看起來正確,但是細節卻不對;總數值得贊賞,但說是全部分享則過於誇大。

亞拿尼亞自己羞愧地仆倒在使徒的腳前,展現出自己虛假的奉獻,也因他所撒的大謊言而引起轟動。教會宣佈要收奉獻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他所報的帳是錯的。希臘文「心」這個字,在第3和第4節中重覆出現,指出他的企圖不正,而且他的動作更是有預謀的。

糾正配偶以免雙方絆跌
(Cover Each Other for the Better, Not Worse)

5: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8彼得對他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他說:「就是這些。」9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他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7-11)

遮掩人的不誠實實在是一種沉重的代價,也帶來無盡的情緒傷害。無辜的人很容易會被惡意者拖入陷阱或騙局,他們心裏常會有罪惡感,同時又在意當事人的所做所為。

當然,撒非喇絕不是無辜者,但是讀者到如今還不知她到底是同謀者還是受害者。她有可能趁機與丈夫一起策劃,或者她根本沒有加入此陰謀。她是否知道?她是否捲入此事件?撒非喇有機會澄清自己的立場,或改寫整個故事,但是她堅持自己的觀點和說法。她不說:「是的」或「可能」。合和本將她的答覆譯作:「就是這些」,表達不出希臘文「tosoutos」,亦即「大」或「多」的意思。耶穌曾在四種場合上使用這個字:(1) 兩次讚揚百夫長的「『大』的信心」(太8:10;路7:9);(2)一次浪子的哥哥抗議他的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路15:29)和 (3) 最後,耶穌回答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約14:9)

撒非喇堅持說:「是的,不錯,是這麼多!」她的回答如漁夫的誇張:「那條溜走的魚真的是那麼大!」她的答案足以讓彼得有如此的反應:「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同心」的希臘字「sumphoneo」是由兩個字組成的:「sum」即「一起」的意思,和「phoneo」即「發音」的意思。彼得正在責備她:「你為什麼如同鸚鵡一樣,沒有自己的意見,總是同聲同氣呢?你為什麼能同意這計畫呢?」撒非喇到最後一秒仍可以改變她的答案,或表達自己的悔意,但是縱然結果是不堪設想,她仍選擇做丈夫的同謀,支持丈夫的描述與謊言。

彼得緊接著就控告撒非喇同心試探主的靈,而不是試探教會的領袖。當我們在教會有自大表現的時候,我們正在對神說謊,而不是對教會的牧師或會友說謊。欺騙人已經是個永遠解釋不完的錯,但是褻瀆聖靈是永不得赦免的罪。

結語:鍾馬田博士 (Martin Lloyd-Jones) 說:「人經常到教會是為要獲得某些甜頭,使他們能感覺好一些。」沒有任何事物能逃脫神的慧眼。你的奉獻是生活的見證,或只是自誇的表現?你是否是一個真理的聆聽者、實踐者,或只是仰慕者?有人說:「每個成功男人的背後,都有一個成功的妻子。」然而,最佳的婚姻忠告乃是以愛心說誠實話。配偶是另一位的良心,而不是同謀。一個好的配偶在某些方面要同時當「好警察」和「壞警察」的角色;一個好配偶要懂得稱讚對方的優點,也要懂得在對方犯錯時及時提醒。最後,你的奉獻是在神面前誠心的表現,還是指責你的證據?

第九課 討論問題

一. 分享討論: 配偶犯錯失, 你如何幫助他?

二. 研經: 徒5:1- 10 (4:31-36)
列出人物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為何賣了田產奉獻? 撒非喇「也知道」, 她是無辜者,同謀者還是受害者? (她有選擇機會嗎?) 彼得對亞拿尼亞的指責是什麼? 亞拿尼亞的罪是什麼? 亞拿尼亞何時倒下? 撒非喇何時倒下?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試探誰, 是試探教會的領袖嗎? 教會如何回應事件? C -Comparison/Contrast比較, 對比
比較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罪 比較初期教會信徒 (如巴拿巴) 和亞拿尼亞/撒非喇的捐獻P – Continuation/Progression連續/漸進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墮入罪中, 是一個進程嗎?

R – Repetition重覆: 兩次或超過兩次的詞彙或片語

三. 個人回應:鑑察自己奉獻的心

四. 實踐應用:配偶是另一位的良心,而不是同謀。一個好的配偶在某些方面要同時當「好警察」和「壞警察」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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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由管俊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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