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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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系列:正確的服事態度

正確的服事態度 (馬可 9:33-37)
~ 十二使徒 ~
整理:盧傑

馬可福音 9:35是耶穌對門徒四次精采地講論有關僕人及事奉的首篇。其他經文包括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所提出的建議 (太 20:26),與使徒們同喫逾越節的筵席 (路 22:24-27),以及耶穌洗門徒的腳 (約13:16)。神學家約翰按其獨特的風格,喜歡以「doulos」一字去形容僕人。師徒上山目擊耶穌的榮耀之後 (路9:28-36),他們就開始瘋狂的爭執、激烈的爭論、興奮的辯論誰是最有資格的,誰是最了不起的,誰是最大的。他們如今知道了耶穌的身分,但是他們的地位是如何呢,誰是一號使徒,誰是最佳人選呢?

信徒應該如何回應彼此之間的比較、競爭,和衝突呢?為何互相爭競會傷害基督的身體和事工呢?

放棄權力 (Reject Power Under Every Circumstance)
33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 34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可9:33-34)

「議論」一字的原文字是「dia-logizomai」;「dia」是徹底的,徹頭徹尾的意思 (dia-gnose徹底 +覺悟 (know),「logizomai」是評價或判斷的意思,此字是「logos道」和「logic邏輯」的同根字。使徒很詳細地、固執地,及有邏輯地提出個人的看法和意見。因他們不停的爭論,門徒成為了一個喜歡爭吵、愛追根究底、習慣抱怨的、易怒的,以及不友善的群體。

使徒在路上的議論不是輕微的。他們來來回回、繼續不停、多次重複的宣傳他們的長處和功勞。雖然門徒們曾經「議論」耶穌的神蹟 (太16:8,可8:16),但是這是唯一一次福音書記載門徒之間在「議論」對方,所以此事件特別引起耶穌的注意。那天,門徒一定是吵到面紅耳赤,而不是彬彬有禮。路加福音 (路9:46) 以「議論」的名詞而不是「議論」的動詞 (33節) 去描述他們的不滿,但是兩位作者都同意這是首次門徒彼此之間的一場大的爭論和爭吵。如此的態度和行為當然損害他們的見證和感情,但是他們因此得到來自神的好教訓。

讀者知道門徒覺得內疚,因為他們該說話的時候就不作聲 (34節),像一隻鹿看到車燈或小孩伸進餅乾桶裏的手被抓住的時候。之前他們在不適當的時間以負面的理由,懷著不對的態度去爭執,當耶穌問他們在路上議論甚麼,他們裝著一臉無辜和無知的樣子。沒有人願意擔負責任或解釋清楚。他們在不適當的時間,以不適當的態度,為不適當的原因,彼此説話。最令人吃驚和傷心的乃是耶穌在前一節剛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可 9:31)。但是他們不明白耶穌的意思,也害怕去問。他們就開始心胸狹窄地鄙視、攻擊,和挑戰對方了。

不要驕傲 (Resist Pride At All Cost)
35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可9:35)

有人說:「驕傲是除了那驕傲的人之外,唯一會使每個人生病的疾病。」

謙卑、虛心,和謙讓的心態及行為是今天所失落的藝術和品質。從電視的「美國偶像」到其他現場情境劇節目,許多人為這幾分鐘的名望願意戲劇化地誇耀或糟蹋自己。無論在足球場和籃球場,球星經常炫耀他們的技術並嘲弄他們的對手,即使他們是對方的手下敗將。

當選公職的人員忘記他們是公僕,公務人員的工作最有保障;良好的家庭傭工有很高的價值;信徒也忘記他們是神的僕人。35節的「首先protos」一字與英文字「proto-type首版」有相同的字根,因此「首先protos」的意思是「萬人之上」、「一號首領」、「大人物」、「最高位者」,或「第一流的」。

「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的原文次序乃是「of all last and of all servant所有人的最後和所有人的僕人」。「最後eschatos」一字和「末世論eschatology」有相同字根。沒有什麼比「末後」、「柱子的最底端」,或「強弱順序之末」的地位更讓人難受了。沒有人願意作「眾人末後的」,「倒數第二個」還可以忍受。沒有人喜歡在挑選籃球隊友時最後被選中,好像我剛開始玩球的時候一樣。

「眾人/所有」包括世上所有配得和不配得的人、仁慈和無情的人、可愛和討厭的人、強者和弱者、有益和無用的人,以及富有和貧困的人。

「用人(僕人) diakonos」的原文字在聖經中共出現30 次,但是另一字「奴隸doulos」共出現127 次。基督教很著重領導的技術,但是你是否知道新約聖經中從沒有出現「領袖」的希臘文?只是極端自我主義者喜歡被稱為領袖、使徒,和先知。我們不是被稱為領袖,而是僕人。保羅在他所有書信的起頭都承認他只是奉召 (羅1:1,林前 1:1)、特派 (1:1),和奉命的 (提前 1:1),所以驕傲實在是很可笑。

這30 次記載在聖經中的「用人diakonos」是一個正面的,而不是負面、可惡或骯髒的詞。中文聖經12次將該字翻譯為「執事」,9次為「用人」,2次為「差役」。基督 (羅 15:8)、保羅和亞波羅 (林前 3:5) 都驕傲地自稱為用人/執事。保羅至少6次稱自己為用人/執事 (林前 3:5,林後 3:6, 6:4,弗3:7,西 1:23,1:25)。「用人diakonos」普通上是指餐桌子上的侍者或其他瑣碎雜務上的服務員。奴隸是在束縛之中,沒有他的選擇,但是用人是自願為對方服務,正如耶穌不是被迫來到這世界犧牲祂的生命一樣。

接納他人 (Receive People Without Any Condition)
36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 37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可9:36-37)

「接待」的意思是「一個歡迎或合適的招待」或「願意和準備接受所提供的東西。」(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家中的小孩還未成為小皇帝之前,在家中是沒有什麼地位、權利或意見的 ── 他們只能出現,但不許發言。他們的見解是不算的,他們的感覺也是不重要的。古代,甚至五十年前的小孩,在公眾場所都必須循規蹈矩;討厭、驕縱,與胡鬧的小孩是少見的,也是不可容忍的。耶穌的意思是歡迎、接待、關注那些毫無影響力、也不重要的小人物。中國人說:「童言無欺」。今天的小孩是家裡的當家。我看見一個汽車尾後貼紙 (bumper-sticker) 上有這樣的話:「善待你的孩子,他們將來會選擇你的養老院。」

耶穌以「paidion」(pediatrician小兒科醫師) 形容小孩 (36節),該字也是描述嬰兒耶穌 (太 2:8) 的原文字。作僕人的價值不在於其工作,而在於他對主人的事奉和忠心。

「奉我名」意味著奉耶穌的權柄,靠祂的力量,按祂的教導。聖經列出我們「奉我 (耶穌) 的名」所做的事包括祈禱 (約14:14)、傳道 (徒 9:29)、受浸 (徒 19:5)、聚會 (林前 5:4)、相信 (約2:23)、成聖稱義 (林前 6:11)、感謝 (弗5:20)、說話做事 (歌3:17),和此處的「接待」。當我們「奉我 (耶穌) 名」接待一個人,我們就成為事奉先鋒的一份子,參與高尚的服事。舊約的亞倫和他的子孫 (代上 23:13-14),利未人 (申 10:8) 就是「奉祂的名」祝福人;而先知「奉神的名」向君王、首領、列祖,和以色列國中一切百姓說話 (但 9:6)。

結語:我們必須省下體力和精神去對付我們真正的敵人撒旦。讓我用以下三個引述來結束這篇有關事奉的分享:
「我們服事不是因為我們有能力。我們服事因為神是有能力的神。」
「我們服事不是因為我們想要神的愛或祝福。我們服事因為祂已經先愛了我們!」
「我們服事不是因為我們已經改變,而是我們在服事中被改變。」(Jose Ramon Alcantara Mejia)

你是為了權力、自傲、高位,和利益而事奉神嗎?你與他人能相處融洽嗎?你在事奉中謙卑且使人得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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