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名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 20:31)
「因祂的名得生命」即祂的名有「生命」──因此,當我們每逢「奉主名求」的,都帶著生命。
當亞當犯罪,死就進來:「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 2:17)──「你喫的日子必定死」,這個「死」不但包括生命,也包括從口中所發出的話,這兩樣都是死的,裡面並沒有生命或者可以從中得著生命的能力。
因為在亞當犯罪以先,他管理伊甸園內所有「有生命」的動物,並開口為牠們命名,這就賦予牠們一個帶「有生命的名字」,由此可見,人口中的話是帶著生命的。
而就在亞當犯罪後,他口上帶有生命的話也跟著消失了、失去了,因他被趕離伊甸園,命名的職事也都失去了。如今,在「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的人、是與神生命對齊的人,所以每當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開口禱告,不但重新把「生命」奪回、更是把這「生命」注入所禱告的事情裡!如此,也就是再次恢復身份、與神同工了!
願神祝福、賜您平安!
默想:
不可輕輕忽忽地說「奉主名」,當謹慎,你的生命是否能與祂的生命同步、同行、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