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6, 2024

Vine Media

葡萄樹傳媒

(舊約聖經難題)為何神悅納亞伯所獻的供物,而不悅納…

為何神悅納亞伯所獻的供物,而不悅納該隱的供物呢?

(創四1-8)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 變了臉色。」(創四5)

創四8 所用的殺字,原文是 הָרַג HARAG,指以暴力殺害, 而且沒有目擊者在場。

不少人對此事有錯誤的見解,我們且看聖經如何解釋。

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務農的,人各有志,各有所好,無人 可非議。不過每一個人所做的事情與工作,是否蒙神喜悅,卻取 決於他與神的關係。他工作的表現被人們褒貶,是不足介懷的, 因為這未必是正確的批評,唯有以神的眼光衡量的,才顯出這人 的事情與工作有沒有天上的價值。

「有一日」(3 節),原文的口氣是「眾日子末了」,在七日 的末了,獻供物給神之時。該隱和亞伯各人將自己認為能使神滿 意的獻上,當時尚未有摩西律法,他們所奉獻的供物,純粹是一 種感恩的表示,並非摩西以後所頒佈的「贖罪祭」。所以,該隱 與亞伯,不管奉獻任何供物,只要是出自甘心與虔誠,一定會蒙 神悅納。

但是,問題來了,為什麼該隱所獻的供物不蒙神悅納,而亞 伯所獻的卻蒙神悅納呢?不少傳道人,連解經家在內,對他們的 奉獻都解釋錯誤,一般錯誤的地方乃是這樣:該隱所獻的供物是 「無血的祭物」,故此不蒙神悅納,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 赦免了」(來九22)。亞伯所獻的供物蒙神悅納,是因為他的祭 物「有血」,他將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

這種解說,第一錯於缺乏對「時代觀念」的認識。第二錯於 忽略聖經本身對此事的正確批判和神直接對該隱的教訓。其實, 該隱不蒙悅納,錯不在供物,乃是在他本身。亞伯蒙神悅納,是 在於他的為人可愛。

我們可以從聖經去尋找答案:

一、約翰對此事的看法。因亞伯的行為是善,該隱的行為是 惡(約壹三12)。惡人無論獻什麼供物給神,都不會蒙悅納,反 之,善人一切所獻的,卻得神的喜歡。

二、希伯來書的作者對此事的評語。「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 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十一4)。這表示該隱所獻的祭不蒙悅納 是因為缺乏「信心」。亞伯大有信心,對神完全信靠、倚賴,這 是該隱所無的。所以,亞伯蒙神悅納,不在乎供物,乃在他的信 心。

三、主耶穌對亞伯的稱謂。「從義人亞伯的血起」(太廿三 35)。主耶穌稱亞伯為義人,義人獻祭蒙神悅納是肯定的。亞伯蒙 悅納,乃在於他本身是義人。

四、神親自揭開該隱獻祭不蒙悅納的原因。「你若行得好, 豈不蒙悅納」(創四7),神解釋得很清楚,就是只要該隱行為 好,便蒙悅納。神既清楚明示,我們就不用胡亂猜想了。許多人 往往帶有色眼鏡觀看事物,或背負錯誤遺傳的包袱去衡量自己和 別人,有人更用別國的法律來審判本國的人,或用今日的法律批 評一百年前的事件,都是不智的。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四5 上)。先是該隱, 後是他的供物,該隱不蒙悅納在先,則他無論奉獻甚麼,都不能 使神悅納。

因此,如果我們顛倒始末與輕重,只看重所獻的是什麼,而 忽略了他兩人的本身,是不合聖經的。

照樣,今日基督徒的奉獻,也可根據同一原則,來斷定是否 蒙神悅納。

使徒約翰在書信中記載,「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 他的兄弟」(約壹三12)。原文「殺」字有兩個,約翰在此所用 的「殺」,原文是「宰殺、屠殺或用暴力殺害」,即殺家畜的喉 嚨,使牠流血而死,該字原文為 συάζω SPHAZO。另一「殺」 字為 ἀνθρωποκτόνος ANTHROPOKTONOS,意即普通的殺害。 如果約翰用「切喉流血而死」是合乎當時的事實,則該隱可能用 任何鋒利之物(樹枝亦可)將亞伯喉嚨刺至出血而死。現今殺人 的方法層出不窮,看得見和看不見的都有,有時離奇得難以置信。 約翰更進一步發揮他的神學思想: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謀殺)的。」(約壹三15)

這樣看來,幾乎人人都殺過人,真是可憐!

我們應該儆醒,「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 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

(摘自新書《舊約聖經難題》)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