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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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神軛容易,擔子輕省

神軛容易,擔子輕省 (民數記11:4-33)
摩西厭倦了帶領、服侍和幫助以色列人的工作。以色列人現在比從第一天離開埃及到曠野時,更不願意服從他的帶領。事實上,他們不喜歡他,責怪他又怨恨他。在抵達西奈山之前,他經歷過三次百姓們的埋怨 (出19:1) ─苦水 (出15:25),沒有糧食 (出16:20) ,沒有水喝 (出17:1-2)。在西奈山,他親眼看以色列拜偶像和淫亂的事發生,結果瘟疫來到 (出32:35),有3,000人死亡 (出32:28)。

離開西奈山的第二年第二個月 (民10:11) 之後,以色列人來到他們的第一個停留處他備拉 (民11:1-3) 時,就抱怨當時的處境;而就在他們到達下一個地方,基博羅哈他瓦(民11:34) 的時候,他們的抱怨甚至轉為大哭。各家在帳棚門口的哭號 (10節) 使摩西的心被攪亂,而且很不高興,因而摩西向神發出五個連續的問題 (11-13節)。在摩西和神對話時,有一個重要的希伯來字是「擔當」,這個字在12節出現兩次(和合本譯作「抱」),14節出現一次,17節又再出現兩次。

摩西因為無法脫離這些人、事、物的纏絆,自己單獨一肩挑起帶領以色列人的工作,實在難以負荷,為此他還想要死 (15節)。 當人和事超過我們所能負荷的時候,我們該如何處理?當我們面對批評和埋怨時,我們的幫助從何而來?當我們的負擔沈重時,神如何安慰我們?

神三次向摩西說話。第一次特別提到長老們的幫助;再來是嚴厲地責罵以色列不成熟;最後一次是神回應摩西負重擔的問題。

事奉原則:承認感受,不恥下問 (Acknowledge How You Feel and Ask for Help)
11:10 摩西聽見百姓各在各家的帳棚門口哭號。耶和華的怒氣便大發作,摩西就不喜悅。11 摩西對耶和華說:「你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你眼前蒙恩,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12 這百姓豈是我懷的胎,豈是我生下來的呢?你竟對我說:『把他們抱在懷裏,如養育之父抱吃奶的孩子,直抱到你起誓應許給他們祖宗的地去。』13 我從哪裏得肉給這百姓吃呢?他們都向我哭號說:『你給我們肉吃吧!』14 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15 你這樣待我,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1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到我這裏來,領他們到會幕前,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17 我要在那裏降臨,與你說話,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獨自擔當。(民11:10-17)

連續提出5 個問題之後,摩西求死 (15節),這是神不可能會成全他的一個請求。神當然瞭解、並關心摩西的感覺,而且也對他有耐心,但是死亡不是好的選擇,也不是解決的方法。反之,祂差派長老和官長和摩西一同站立,並且幫助他 (11:16-17)。希伯來文「站立」(16節) 這個字可意味著「地點」或「合作」,此處指的是後者的意思。神不僅提為摩西預備那些願意站在他旁邊的人,而且這些人也願意為他作戰 (書1:5,代下20:6,伯41: 2,詩94:16)。這群人和那些麻煩不會一夜就減少或消失,但是這些困難和重擔卻可共同承擔。

摩西有個主要的心理障礙。他的觀點全都錯了。他的五個問題都只關乎自己。在摩西短短五節的埋怨中,希伯來文「我」這個字很令人驚愕地,竟出現了十六次 (11節兩次,12節四次,13節兩次,14節三次,15節五次)。希伯來文的記載更加精彩又生動:「為甚麼你苦待你的僕人?為甚麼我不在你眼前蒙恩、你竟放這全百姓的重擔在我身上?我,是我生下這些全部人的嗎?我生下他們,所以你向我說,抱他們在懷裡,如父親抱喫奶的孩子到你應許他們祖宗的地?我從哪裡有肉給所有的人?因這些人,他們向我哭號說:『給我們肉,而我們可以吃。』我獨自不能擔當這些人,因為對我太沈重了。而且如果你這樣待我,請你親手殺我;若我在你眼前蒙恩;不叫我見我的可憐。」無疑地,摩西覺得很寂寞、不滿、無助、絕望與耗盡。

一個人全部都做或一點都不做,這兩者都不是神的意思。相反地,把事奉的工作分派給他人、容許並肯定別人一同分擔事奉,實在至關重要。沒人是刀槍不入的。

神知道我們的軟弱。他創造了我們,所以承認我們的軟弱,並不會讓祂感到驚訝或失望。向祂發問題也不會激怒祂,但是不信的態度反而會招惹神的憤怒。有趣的是,摩西停止發問題之後,才有死的念頭 (15節)。神比摩西所想像的,還更在乎。祂動怒,但是絕不是向摩西動怒 (10節)。祂理解摩西的困擾 (10節),祂處理摩西的困惑,減少他的負擔,七十位長老被指派去協助摩西。摩西本來就有長老 (出3:16,4:29) 和官長 (出5:14),奇怪的是,他沒有好好運用這些人力資源。由於某種原因,摩西不擅於管理、分配和監督。以前所立的法官也是葉忒羅所提出的計畫 (出18:22)。獨自承擔眾人的負擔不是神的旨意。有一句猶太人的諺語說:「神給負擔,但也賜下肩膀去承擔。」摩西發現人不是一座孤島,七十個人強過於一個人,許多的幫助早就在自己的後院裡。

事奉原則:感激主恩,信心向前 (Appreciate What You have and Act in Faith)
11:18 又要對百姓說:『你們應當自潔,預備明天吃肉,因為你們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我們在埃及很好。這聲音達到了耶和華的耳中,所以他必給你們肉吃。19 你們不止吃一天、兩天、五天、十天、二十天,20 要吃一個整月,甚至肉從你們鼻孔裏噴出來,使你們厭惡了,因為你們厭棄住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在他面前哭號說:我們為何出了埃及呢!』」(民 11:18-20)

回答摩西之後,神就針對從第一天開始,行為就沒有什麼改變的色列人。他們倔強、無禮又自私,即使他們的需要都得滿足了,他們還是老樣子。他們在西奈山以前發怨言,到了西奈山之後轉成哭號。以色列人因為三件事而被處罰 (20節):悖離的罪、絕望的罪和欺騙的罪。他們拒絕了神,使自己陷入絕望,蓄意地找麻煩,就是在埃及所帶來的麻煩。

摩西沒有遇過如此的情感流露。哭號很快就到達了頂點。這是第一次記載以色列人哭號。希伯來字「哭號」這個字,在經文中出現了五次 (民11:4,10,13,18,20)。以色列人各個家庭和支派 (民11:10) 都在哭號。他們在埃及當奴隸時所發出的哀聲 (出2:23) ,還不如這裡悲傷的苦號。一些閒雜人所開始的哭號埋怨 (4節),如今影響了每一戶家庭 (10節)。

以色列人認為他們的麻煩,是因為粗茶淡飯和營養不良。其實,他們的問題是受到閒雜人的影響 (4節) ,還有他們放縱自己的胃口 (32-33節)。他們的行為就是證據,而神就給他們肉吃,顯出他們的貪慾以及不順服的態度。根據一個聖經註釋家的評估,當機會來的時候,以色列人收集了大約300加倫的食物! 神的憤怒向他們發作,於是厲害的瘟疫就來臨 (民11:33),這是因為他們放縱之罪 (民11:4,34)。從此,以色列如此難看的行為就不再出現在以後的旅程當中。班杰明‧佛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 很有智慧地說:「如果一個人能實現他一半的願望,那麼他的苦惱將會加倍。」

事奉原則:調整態度,觀點中肯 (Adjust Your Attitude and Add Some Perspective)
11:21 摩西對耶和華說:「這與我同住的百姓、步行的男人有六十萬,你還說:『我要把肉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吃一個整月。』22 難道給他們宰了羊群牛群,或是把海中所有的魚都聚了來,就夠他們吃嗎?」23 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現在要看我的話向你應驗不應驗。」(民 11:21-23)

摩西沒有必要感到那麼低落、孤單或悲哀,甚至到了要尋死的地步。以色列人不是拒絕他或蔑視他,他們是針對神。神沒有要求摩西一人做起全部的事,也沒有要求摩西做個硬漢,或做個完全無誤的人。休息一天,停下工作或賴床,只會困擾摩西,並不會困擾神。摩西不須做到完美,他只要忍耐就行了。神沒有要求摩西做一個聖人,而是做一個僕人。僕人的定義就是:他不是自己的老闆,他只是做他該做的事。神最終會為一切的決定、行動和麻煩來負責。任何對祂忠實僕人的埋怨或不滿,都是對神的一種侮辱。

拒絕神 (20節) 是神向百姓所發的一個最嚴重的控告。這是第一次神如此指控祂百姓犯下這麼嚴重的罪。不久之後,神會控告以色列,說他們已經厭棄了神所給的大地 (民14:31)。拒絕神的結果就是毀滅。聖經歷史有三次記載,神控告以色列人拒絕了祂-一次在這段經文,他們拒絕摩西的時候 (20節),第二次是後來當他們拒絕了撒母耳的領導 (撒上8:7),最後一次是他們被擄到亞述時,他們厭棄神的律例和祂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 (王下17:6,15)。

神自己提到祂縮短之膀臂 (23節) 經常是使用在問句中,特別是挑戰以色列人要相信祂釋放和拯救他們的大能(賽50:2,59:1)。摩西需要一些觀點。他無法超越所看到的自己的問題,沙漠的限制和另外一天的麻煩或活著的痛苦。他只能看見自己地上的缺乏,直到神降下天上的食物給他們 (31節)。神來自天上的供應,是無法數算的。食物在他們的旁邊環繞他們。神的恩典總是夠他們用。

結語:神高舉那些呼喚祂的人、向祂哭求的人和堅持守住祂的人。有人說:「人生是在於你對失望的反應。」神沒有應許我們一朵玫瑰,而是一個十字架。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你曾經向神呼求嗎?你曾向神哭泣吶喊嗎?你有抓住神嗎?你是否呼求神,並依靠祂的能力、支持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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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由蘇柔允整理。
[2] Gordon J. Wenham, Numbers, I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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