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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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系列:不要再爭!

不要再爭!(路加福音22:14-27)
~ 十二使徒 ~
整理:張鈺君

教會是衝突的溫床,有些衝突真是很難看。許多年前,一間巨型教會的不滿會友匿名寄出一份關於總會對教會紛爭的仲裁文書,而使那位牧師聲譽掃地。衝突多半產生不好的結果,但一些衝突會成為一個轉機。比如,一個巨型教會十年前經過分裂,一大批年輕人、年輕家庭離開教會,開始一間新的教會,如今已經超過500人,而原來的教會卻照常前進,不曾止步。

中國人說:「家和萬事旺,家衰口不停。」

這段經文是門徒之間第二次公開發生衝突,有趣的是,此時正是耶穌說要前往耶路撒冷的時候。第一次的衝突是因雅各約翰要求耶穌賜他們在天上寶座上坐在祂左右邊 (太20:20-21)。此時,耶穌已經宣布有人要出賣他,並享用最後的晚餐。大家都要爭取耶穌天國的光榮,不願讓雅各和約翰獨享。他們期望得到權柄、繼承財富、賺取報酬,然而耶穌的意思卻不是這樣。

面對紛爭、分裂,與個性和背景的差異,信徒們該如何策勵自己?

堅持拒絕爭競 (Be Committed to Ignoring Competition)
24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路22:24)

教會增長是言過其實,維持教會沒有分裂已經是一項成就和成功了!意見不合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分裂是應該避免的。

「爭論」的希臘原文在聖經中僅出現過一次,就是此處經文。這字的意思不難解釋。 「Philo-neikia」是由兩個詞 合拼的 ──「philos」和「neikos」。「Philos」就是朋友 (參Philadelphia),「neikos」是來自「nike」(運動鞋),意思就是勝利、征服,或凱旋。所以「爭論」是分誰勝誰負,誰是比較和競爭的得勝者,誰比較佳美及突出。可悲的是,它是朋友、兄弟,及同夥之間的衝突,而不是來自對手、鄰居,或陌生人的競爭。

門徒衝突的緣故是因誰「為大」── 此字來自原文「meizon/megas」一字,聖經出現了44次之多。其實它的意思不僅是「為大」而是「巨大mega(s)」。你說:「這不是我! 我可不那麼虛榮。 我不像拳擊手穆罕默德阿里。我從來沒有意願作『最大』或稱自己『最了不起』。」其實,希臘文「為大」這個字,11次翻譯為「更大」(太 12:6,可 12:31,路12:18,約 1:50,約5:20,5:36,約 14:12,來 6:13,9:11,彼後 2:11,約壹 4:4),4次「還大」(太 11:11,路 7:28,約 4:12,約 8:53),2次 「都大」(太 13:32,約 10:29),1次「更重」(約 19:11),「比他強」(林前 14:5),「更寶貴」(來 11:26),「更重」(雅 3:1),「更多」(雅 4:6),「更該領受」(約壹 5:9),而只是3次「最大」(太 18:1,太 18:4,林前 13:13)。它只是一個比較,在兩人時翻譯成 「更大」,若二人以上則翻譯為「最大」。

人真是膚淺。有趣的是,門徒的爭論不是誰「真正為大」,而是誰「『可算/認為』為大」,原文「可算dokeo – docetism」意思就是在想法上。可惜他們的衝突是誰在他們的「想法上」、「估計上」,及「意見上」算為大的,而不在他們真正的價值,功德,和可以證明的貢獻上。真正價值不需與他人比較來確認。

防避沉迷權力 (Be Careful of Intoxicating Control)
25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26 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路 22:25-26)

希臘文「kurieuo」是取自「kuros主」這個字。作主是「至高無上」,是佔「最高的地位」,而不僅僅是「優越於他人」;是要做唯一的領導,而不是分享權力。他獨領風騷,獨一無二,並且做最終的決定。

之後這些獨裁者驕傲地宣稱自己為恩主,「恩主eu-ergetes」的字面意義為「好 (eu) 的職工 (ergon)」。他們認為這樣做是為著別人的好處或益處,為大家或大局著想。他們除了歡喜被人崇拜之外,只關心另一件事:人的畏懼。他們要治權,不是尊重;他們關心的不是創立新局,而是能吩咐他人;他們熱衷於權勢,不是尊嚴;不願意人稱讚他們,倒要人討好他們。

作「年幼」(26節) 的不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年幼」如前面的「為大」,亦是一個比較性的意思,不是絕對或極端的意思。此字也可翻譯為「新」或「年輕」。這次耶穌講的不是要他們成為小孩,而是要他們有年輕的心,有一個新手、晚輩、部下、新生,與助理的學習態度。

當然,多數人較喜歡袖手旁觀。「坐席」是傳統的「側身挨近」(太26:7,20,可14:18,約12:2,13:23),它很少翻譯成「客人」(太22:10,11)、「吃」(可16:14),和「坐」(約6:11)。這指那些無所事事、等待別人服事,站在一旁,袖手旁觀,沒有任何貢獻的人。

請注意耶穌沒有說你永遠「是」年幼的,而是說讓自己實際上「倒」及「像」成為「年幼」去服事人的。

滿於效法基督 (Be Content with Imitating Christ)
27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麼.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7)

耶穌在此選擇的字是「用人」(diakonos) 而不是「僕人」(doulos),「用人」的原文是指餐桌旁或從事瑣事的侍者或服務員。「僕人 (奴僕)」是奴隸身份,無所選擇,但「用人」是出於志願服務他人,正如耶穌甘心降世,在愛中捨了自己。

「用人」的原文在聖經中出現37次,17次翻譯成「服事」,其他10次翻譯為「伺候」(太4:11,可1:13 ─ 天使來「伺候」耶穌,太8:15,可1:31,路4:39 ─ 彼得的岳母被醫治後「伺候」耶穌,路12:37 ─ 用人來「伺候」主人,徒6:2,提前3:10 ─ 七位執事被早期教會選出來「伺候」飯食和教會領袖等);譯作「供給」兩次 (太27:55,可15:41- 婦女「供給」耶穌在耶路撒冷的需要);「幫助」五次 (太25:44 ─ 幫助在監獄裏人的溫飽,徒19:22,提後1:18,門13 ─ 提摩太、阿尼西弗和阿尼西母對保羅的幫助,來6:10 ─ 一般性的幫助);「支持 (幫助)」(路8:3 ─ 婦女們用自己的財物支持 (幫助) 耶穌與門徒們);「工作」(路10:40 ─ 做家事);「職事」(林後3:3,8:19,20 ─ 保羅形容他的工作)。

一個人真正屬靈成長和成熟的表現,乃是他對教會群體的貢獻,不是他們從教會得到的;不是接受,乃是付出;不是帶領,而是服務。耶穌跟門徒的關係經過兩個階段:(1) 跟隨我,(2) 效法我。第一階段是開始,第二階段是突破。解決合一的問題不是更像對方,乃是更像基督。

結語:有人說:「信仰的目的不是使人進入天堂,而是將天堂帶入你心中」(Frederick Ward Kates)。偉大的思想並非要有相同的理念,但卻必須思想基督,效法基督。教會需要坦白和尊重,但更需要謙卑與和諧。你的動機是否出於跟隨基督的事工、祂的順服,以及祂的使命?你更像基督不沾染世俗嗎?人們可在你身上看見耶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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