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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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人物)拿伯

香港 蘇美靈

以色列第四任國王亞哈可謂作惡多端,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王上十六30),聖經有不少編幅詳細描述他的種種惡行,加上王后耶洗別比他更邪惡,夫妻二人所行的都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對亞哈家的責備可謂毫不客氣。以色列人飽受亞哈王朝帶來的災難,而耶斯列人拿伯事件,更突顯亞哈的貪婪和屈枉正直。

亞哈與拿伯

亞哈的父親暗利在撒瑪利亞建王宮,但王室在國內不少地方也有其他行宮,王上廿二39說他修造象牙宮,所以在離撒瑪利亞約卅公里的耶斯列也有居所。除了宮殿之外,當然還有葡萄園、菜園、御用花園和農田。王上廿一章1-29節詳述亞哈奪取拿伯產業和謀害他一家的事件始末。拿伯有一個葡萄園,靠近亞哈王的宮。亞哈要求和他交換葡萄園,或者將葡萄園賣給他。這是應驗了撒母以在撒上八14所說的:「[王]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亞哈以為拿伯只不過是一名老百姓,理應服從王的命令。怎料拿伯遵守神的律法,堅持不肯就範。因為民卅六7如此說:「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利廿五25:「你的弟兄〔弟兄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聖經沒有介紹亞哈屬於那一個支派,有解經家猜測他的父親可能是以薩迦支派,和拿伯同一支派,所以即使拿伯將葡萄園賣給亞哈,這片土地沒有轉到其他支派。但亦有人說亞哈的父親暗利這名字顯示他並非以色列人,可能是以東人,那麼拿伯更加不會將葡萄園出售或交換。拿伯毫不讓步,不肯出賣或交換祖業,也不受利誘,為了金錢放棄自己的原則。

亞哈可謂是一個非常情緒化的人,王上廿43說以色列王由於被先知的一個門徒奉耶和華的命斥責他縱敵,他悶悶不樂的回到撒瑪利亞進了他的宮。現在拿伯拒絕他的要求,王上廿一4說他「悶悶不樂的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真像一個得不到心愛玩具的頑童撒嬌,不吃飯抗議。

王后耶洗別看在眼內,知道原因便問他:「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這個外邦王謁巴力的女兒在西頓長大,可能看見父王如何在國內隨意奪取百姓的財產,那麼亞哈身為一國之君,以色列國版圖比西頓更大的國家,為何不可以隨己意拿取百姓的葡萄園?何況亞哈並非強搶,乃是以園換園,或用錢去換取。王何必為這椿小事使自己悶悶不樂呢?

夫妻同謀

王上廿一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雖然以色列國經過耶羅波安22年,巴沙24年和暗利12年,加上亞哈約20年,共78年的統治,這些王所行的都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百姓都跟從諸王叩拜偶像,但國中仍有不少敬畏耶和華的人。例如有神所重用的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還有數以百計的先知門徒、在書念的大戶人家(王下四章)、亞哈時代被耶洗別殺害先知時收藏一百個先知的亞哈家宰俄巴底(王上十八3-4),還有敬畏神、乃幔妻子的小女僕。拿伯和他一家也是專心敬畏神的人。

結果王后耶洗別再一次濫用她的權力犯下更大的罪,王上廿一8-10列出她的罪行:

託亞哈的名寫信去耶斯列地的長老貴胄。 叫兩個匪徒作假見証誣告拿伯,買兇殺人。 更借此妄稱耶和華的名。更可笑的是叫他們禁食。 拉出去將拿伯用石頭打死。

根據申十七7:「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民十五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打死他。」

所以耶洗別雖然不敬畏耶和華,卻誤用摩西律法中的條文,屈枉正直,將無辜的拿伯處死。

拿伯被殺

王上廿一11-14只說兩個匪徒作假見証誣告拿伯,用石頭打他,隨後眾人也拿石頭,聖經沒有說耶斯列城的長老和貴冑是否敢怒不敢言,屈服在耶洗別的淫威之下服從命令,成為這事的幫兇,抑或這些人本來就是拜偶像的民眾,沒有懷疑匪徒所作的見証是否真確。結果拿伯枉死在亂石之下。事實上,不單他一人被殺,連他家中的兒子也全部慘死。

王下九26:「說,我昨日看見拿伯的血,和他眾子的血。我必在這塊田上報應你,這是耶和華說的,現在你要照耶和華的話、把他拋在這田間。」透露了當時的實況。

原來當亞哈奪取拿伯的葡萄園之後,耶和華藉先知向亞哈家的預言,現在應驗了,這事約在十二年之後才發生。這時是亞哈另一個兒子約蘭在位年間,所以亞哈不單謀害拿伯,他一家更遭受滅門,所有男丁斷絕了,正如亞干犯罪之後,他和眾子也遭受刑罰一樣(書七25)。

拿伯被誣陷褻瀆耶和華,他因為不服從亞哈的命令,不單賠上了性命,更連累全家遭殃,而他連一句自辯的機會都沒有。

亞哈之子

亞哈此時應該知道耶洗別的為人,枉殺無辜,他不單沒有責備她,反而立刻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結果先知以利亞直斥其非,預言「狗在何處餂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餂你的血。」這個亞哈果然又表演他那戲劇性的動作: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卧也穿麻布、並且緩緩而行(王上廿一27),列王紀上的作者將亞哈的諸多動作描寫得淋漓盡致。耶和華看在眼內,他的諸多舉動有一分是發自內心的,所以暫緩施行對他的刑罰。

亞哈使拿伯一家的兒子死了,結果在耶戶作王不久,他七十個兒子被殺了,應驗了耶和華指着亞哈家所說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王下十10)。

拿伯的遭遇也可預表耶穌在世上所遭遇的,祂也是被大祭司、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誣告,說祂褻瀆神,可是這些証人的供詞卻有出入,未能將祂定死罪。耶穌也是在被誣告時沒有為自己辯護,拿伯無辜被殺,死在強權者的私利和貪婪。耶穌也是無辜被殺,死在強權者的嫉妒和忿怒。事實上,聖經還有不少無辜者被殺的冤案,自亞伯開始,義人被迫害已記錄在神的冊子上,神必定為他們伸冤。他們的血有聲音上達天庭,神必定聽見他們的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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